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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相对电价是发达国家4.52倍 美国每度约3分钱


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0-10-21

 

中国相对电价是发达国家4.52倍 美国每度约3分钱

  最近,发改委发出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推行生活用电阶梯价,最高每度电涨2毛高价的决定,引起了各方关注。

  电价取决于多种因素,如燃料价格、政府补助、政策法规、气候等。在国外,有的国家也实行阶梯电价,促使人们节约用电,减少碳排放;有些国家还对每天各时段的用电量制定不同的价格,以缓解高峰期用电负荷。

  那么,国外的民用电价(平均终极价格)是怎样的?

  经合组织国家电价下降2.82%

  根据国际能源署《2009世界能源报告》和《2010世界能源报告》,2009年,经合组织22个国家平均电价为1.2991人民币元/度(下同),韩国最低,为0.5129元/度,丹麦最高,为2.4376元/度。2009年24国平均电价比上一年下降了2.82%。(见表一

  欧洲15国首都电价

  E-Control和VaasaETT联合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欧洲各国平均电价在2009年第一季度明显下降,但从这年的第三季度开始缓慢上升,2010年第一季度上涨幅度较大,从3月份开始保持稳定,2010年8月电价较上个月略有上涨。

  欧洲15个国家首都的电价,哥本哈根的电价最高,雅典的电价最低,最高电价是最低电价的2.49倍。

  从这15个城市的平均值看,电价中的能源费用占49%,销售费用占28%,能源税占10%,增值税占13%,也可以说,在居民用电的终极电价中,市场部分占77%,财政部分占23%。(见表二

  美国的电价相当于中国的每度3分钱

  根据美国能源信息中心(EIA)2010年9月15日发布的数据,2010年6月,美国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电价最便宜的5个州是爱达荷州0.54元/度,华盛顿州0.55元/度,肯塔基州0.55元/度,西弗吉尼亚州0.57元/度,路易斯安那州0.59元/度。

  电价最贵的5个州是夏威夷州1.89元/度,康涅狄格州1.29元/度,纽约州1.27元/度,阿拉斯加州1.12元/度,新泽西州1.12元/度。

  1996年美国全国民用电平均价格为0.55元/度,2010年则为0.75元/度,15年上涨了35.40%,平均每年的复式增长率为2.19%。

  美国能源信息中心2010年1月发布的报告显示,2008年,美国共有124937469居民户,平均每户每月用电量为920度,平均电价为0.75元/度,平均每个居民户每月支付电费账单691元。居民户用电大分配如下:取暖31%,空调12%,热水12%,照明11%,电脑、电视、游戏机等9%,冰箱8%,炊具等电器装备9%,其他8%。

  美国人的平均年收入是中国的16倍,他们的电价是中国的1.5倍,美国的电价相当于中国的每度3分钱。

  电价高低的对比

  电价高低是相对于居民收入而言的。月收入30000元,电价2元/度也不高;月收入1000元,电价0.5元也显高。为了便于比较,本文统一用1000度的电费占全国月平均工资的比重来表达电价的高低,以此衡量居民对电费的承受力。

  世界发达国家居民消费1000度的电能的费用占全国月平均工资的6.79%,具体如下:韩国3.19%,美国2.67%,挪威2.29%,法国4.1%,瑞士4.36%,波兰12.35%,芬兰4.24%,英国5.77%,葡萄牙13.44%,日本8.19%,卢森堡5.46%,爱尔兰6.63%,荷兰6.94%,奥地利7.14%,意大利11.13%,丹麦10.68%。

  目前中国这一数字是30.68%,也就是说,相对中国的平均工资而言,目前中国的电价是发达国家的4.52倍。(刘植荣)

  表一

  经合组织国家电价(单位:人民币元/度)

  国家 2008年电价 2009年电价 电价变化率

  韩国 0.59 0.51 -13.21%

  墨西哥 0.64 0.52 -18.21%

  美国 0.75 0.77 1.76%

  挪威 1.09 0.91 -16.23%

  新西兰 1.09 1.01 -7.60%

  法国 1.12 1.06 -5.80%

  瑞士 1.02 1.09 6.22%

  土耳其 1.09 1.1 0.18%

  波兰 1.28 1.11 -13.52%

  芬兰 1.14 1.15 0.75%

  捷克 1.27 1.28 0.31%

  英国 1.54 1.37 -10.94%

  匈牙利 1.48 1.37 -7.70%

  葡萄牙 1.46 1.43 -2.05%

  日本 1.37 1.51 10.49%

  斯洛伐克 1.46 1.53 5.15%

  卢森堡 1.43 1.58 10.28%

  爱尔兰 1.78 1.7 -4.57%

  荷兰 1.61 1.72 6.35%

  奥地利 1.71 1.74 1.98%

  意大利 2.03 1.89 -6.91%

  丹麦 2.64 2.43 -7.70%

  22国平均 1.35 1.31 -2.82%

  数据来源:《2009世界能源报告》、《2010世界能源报告》

  表二

  欧盟15国首都电价(人民币元/度)

  城市 2009年8月电价 2010年8月电价 同比变化率   

  哥本哈根 2.78 2.69 -3.24%

  柏林 1.98 2.12 7.07%

  卢森堡城 1.85 1.71 -7.57%

  维也纳 1.83 1.81 -1.09%

  阿姆斯特丹 1.82 1.61 -11.54%

  布鲁塞尔 1.79 1.98 10.61%

  都柏林 1.69 1.70 0.59%

  罗马 1.55 1.46 -5.81%

  马德里 1.47 1.57 6.80%

  里斯本 1.45 1.58 8.97%

  伦敦 1.34 1.34 0.00%

  斯德哥尔摩 1.29 1.57 21.71%

  巴黎 1.15 1.23 6.96%

  赫尔辛基 1.06 1.20 13.21%

  雅典 1.06 1.08 1.89%

  15个城市平均 1.61 1.64 3.00%

  数据来源:E-Control和VaasaETT

    [羊城晚报]

阶梯电价?变相涨价!?

  ■市民说电价

  ●“股价有涨有跌,这电费怎么就只有涨呢?两个方案结果都一样,关键词仍是涨价,吃亏的还是普通居民。”

  ●“给出的选择方案,都是为涨价做准备的,这就好比给你两个选择题,是选择主动挨宰,还是选择被挨宰。”

  ●“这些方案最终就是让市民无力抗争、接受涨价,没有办法,终归生活还是离不开电的,再涨也得用。”

  一部《阶梯电价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自公布以来就一直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

  12日,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再次就电价的阶梯标准做出解释,认为两套方案各110度与140度的“起步价”将因各地而有所区别,但反对之声依然不绝于耳。

  与此同时,“阶梯电价”的争议继续在市民的讨论声中发酵。记者走访广州市民发现,市民普遍认为这是“变相涨价”,他们绝大多数比较反感,纷纷表示无论最后用哪套方案,都逃不出一个“涨”字。

  市民还认为,这些“所谓的选择方案,都是为涨价做准备的”。但迫于生活离不开用电,对于这种阶梯电价演变成“电价上阶梯”,他们又无能为力。

  有关专家指出,此次推出阶梯电价蕴含着多层目的,既有国家整体宏观上节能减排之名,但也不排除电网公司借机变相涨价之实。事实上,一部涉及数以亿计家庭的阶梯电价方案,仅仅有“两个方案、三个阶梯”,过于简单化或是引起舆论关注的主因。

  两套方案电价只涨不跌?

  家住五羊新城附近的铁路退休老师傅彭立荣,对于阶梯电价,只无奈地说了句“没办法的事”。

  彭师傅一家四口人,常在家的只有太太和儿子。对于用电情况,彭师傅告诉记者,家里目前经常使用的家用电器有电视,平均每天看三四个小时,大概需要1度电;台式电脑使用频率也很高,每天2至3小时,也需要1度电左右,还有冰箱每天也以1度电计算。

  家用电器里“耗电大户”无疑是空调了,彭师傅家在大人房和小孩房各装了一台空调,一般夏季晚上睡觉都要开,以夏季两台空调每天开7小时计算,空调每天就需要20度以上的用电量。

  加上洗衣机及照明等,以平均每天2度电计算,彭师傅家中每天耗电大约为25度,每月为750度。广州目前电费为每度电0.61元,如是算来,彭师傅家平均每月费用达457.5元。

  “幸亏家里还是用煤气热水器,做饭也是用管道煤气,”彭师傅告诉记者,“要不然,这个价肯定封不住。”彭师傅向记者透露,其实他家的用电还不算最高,附近有几家人口比较多的,每月电费都接近1000元,“到时方案出来,吃亏的还是普通居户”。

  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负责人12日表示,按目前方案,第一套方案“起步价”为110度,第二套方案为140度。方案规定各地应按70%或者80%的覆盖率去确定各地分档标准。

  一份海珠区居民用电的初步清单显示,该区58万户年用电量大约在20亿度左右,一户居民一年用电量大约为4000度,平均一个月333度,远远超过方案中的110度和140度的“起步价”。

  越秀区一家洗衣店的老板朱女士告诉记者,她的洗衣店用电量和日常生活用电是一起算的,最多也不超过300度。但作为家庭妇女的她,觉得此次阶梯电价的政策“比较难以理解”,划分标准过于简单。

  对于朱女士来说,家庭用电即便是涨,也不会涨很多,“在可承受范围内”。但让她比较费解的是,对比方案一和方案二,如果用电300度以内的话,涨幅都是每度电多5分钱,“结果都一样,关键词仍然是‘涨价’”。

  朱女士向记者抱怨:“看电视报道,觉得股价有涨有跌,这电费怎么就只有涨呢?”她对这种“只涨不跌”很不满,认为这些方案最终就是让他们“无力抗争”接受涨价。“可还是没有办法,终归生活是离不开电的,再涨也得用”。

  三个阶梯划分过于简单?

  与彭师傅家里这种一直处在碰“涨”的红线之上不同,广州部分家庭的用电相对较少。

  在天河区东圃租房的老刘告诉记者,按照自己一家三口之前的用电量,包括使用电视机、洗衣机,还有热水器等一些常用电器正常使用,一个月最多用75度电,按照1元/度的价格去计算,最多也就花费75元钱,“用电花费也不大”。

  老刘告诉记者,在阶梯电价相关政策发布后,就目前价格调整标准来看,对于他们这些普通用户来说,“一般够用,几乎没什么影响”。但老刘也指出,如果家里的各种电器比较齐全,而且经常使用,再加上天气比较热,家里人多,日夜都使用空调的话,电费会增长两三倍。

  一位名叫“古田杏林”的网友对《方案》极为反对,他说,一部涉及数以亿计家庭的阶梯电价方案,仅仅用“两个方案、三个阶梯”来概括,是否失之简单?事实上,舆论争论的焦点除了阶梯电价的“起步价”过低,还有就是许多在《方案》中未说明之处。

  对于国内出台的《方案》,业内专家指出,三档阶梯电价在操作上固然简单,但是从110度到210度、从140度到270度,除了电量跨度较大外,季节性差异、低收入家庭、城乡差别等因素并未完全说明,如果这些条件不理清,“阶梯电价的执行效果将打折扣”。

  住在越秀区东兴中街的郑先生对阶梯电价表示“没有可谈点”。在接受采访中,他有些愤慨地告诉记者,他不会针对这次“阶梯电价”的变动去计算自己家需要多交多少电费,也不会去了解这项政策到底哪种方案好一些。他准备用沉默的方式来表达对“变相涨价”的不满。

  对于阶梯电价的两套选择方案,郑先生也认为没有意义,“给出的选择方案,都是为涨价做准备的”,郑先生告诉记者,这就好比给你两个选择题,“是选择主动挨宰,还是选择被挨宰”。

  节能减排不排除变相涨价

  据了解,目前,在国家倡导节能减排的大背景下,各地面临相当大的节排压力。在“十一五”规划中,单位GDP能耗目标需要降低20%,但截至目前,全国GDP能耗累计下降不足15%。为了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前不久各地还兴起了一股“限电令”的风潮。

  但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一名姓何的业内专家表示,此次推出阶梯电价,既有国家整体宏观上节能减排之名,但也不排除电网公司借机“变相涨价”之实。

  据有关数据统计,受煤炭价格上涨影响,2009年国家电网实现利润45.2亿元,较此前一年的97.5亿元下降54%。业内人士透露,由于效益不佳,电网公司在节能减排的幌子下,采用阶梯电价方案不失为“变相涨价”方式之一。

  上述姓何的专家认为,由于一定数量的居民用电属于“刚性需求”,如果“起步价”门槛设置得过低,阶梯电价也就变成“电价上阶梯”了。当电价普涨之后,节能减排也难以收到真正的实效。

  美国里海大学商业和经济学院副教授姚余梁则在自己的博客晒了晒美国加州的阶梯电价。据介绍,美国加州的阶梯电价首先有“固定配电收费”,不管你用多少电都要收5.32美元。之后才是以500度“起步价”计算的“可变配电收费”,并且这一收费根据季节的不同而有所变动。

  姚余梁表示,加州的收费方法相当复杂,并且各州平均价格差别很大。阶梯电价比统一电价在理论上是一个进步,但是,“第一档标准的门槛应该设到哪里,才能把绝大部分老百姓的日常用电都包括进去,这才是最关键的问题”。(记者彭国华 实习生王巧爱)

  居民电价小算盘

  根据两套方案,对用电量为500度的家庭进行计算,假设居民用电为0.6元/度,对比结果如下:

  价格调整前:500×0.6=300元

  价格调整后:

  方案一:110×0.6+(210-110)×(0.6+0.05)+(500-210)×(0.6+0.2)=363元,每月涨63元,涨幅21%。

  方案二:140×(0.6+0.01)+(270-140)×(0.6+0.05)+(500-270)×(0.6+0.2)=353.9元,每月涨53.9元,涨幅为18%。

    [南方日报]

 

 

 

相关报道

七问“阶梯电价”:阶梯电价=电价上台阶?

  10月9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10月21日(本报10月12日第2022期A1版报道)。此举被普遍看作是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将争论多年的我国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问题正式提上了议事日程。

  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阶梯电价”被分为三档,即基本生活用电、正常合理用电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与之配套的,是征求意见的2个调价方案,方案一为第一、二档用电量分别覆盖70%和90%,方案二为分别覆盖80%和95%。

  电力,是每个人生活中都离不开的能源。因此,这次全国范围征求意见吸引了全社会的目光,其结果将引人注目。

  一问:140度电可以干什么?

  根据《征求意见稿》附件《居民生活阶梯电价全国平均电量分档标准表》中提供的数据,两个方案中相对较为“宽松”的方案二“覆盖80%”后的第一档“基本生活用电”为每个家庭每月140度(即“千瓦时”,下同)电,第二档在每户每月140~270度之间。

  每户每月140度电可以覆盖80%的用户,这是一个全国平均数。根据上述《标准表》中的统计,用电量在这个平均数以下的城市居民占65%,刚刚过半,还不足2/3;而在农村,这个标准则覆盖了88%的居民,应该说占到绝大多数。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回答媒体记者提问时指出,这次征求意见的方案设计中就有城市补贴乡村的考虑。如此看来,这次征求意见中公布的标准很好地体现了这一思想。

  那么,对于一般城市居民来说,每月140度电是否够用呢?记者随机采访了北京、山东、上海的几个家庭。

  以北京市民小李家为例。小李夫妇二人居住在北京西三环附近一套90平米两室一厅普通住房,家里主要电器使用情况如下:

  某国产品牌电冰箱一台,日耗电量1度左右,每月耗电量30度;

  40寸液晶电视一台,功率约为160瓦,平均每天开机4小时,每月耗电20度;

  台式电脑一台,功率约为300瓦,平均每天开机2小时,每月耗电20度;

  40瓦照明电灯4只,平均每天使用4小时,每月耗电20度;

  电饭锅一只,功率约为1000瓦,每天做一顿饭工作约半小时,每月耗电15度;

  洗衣机一台,每洗衣周期耗电2度,每周使用一次,每月耗电10度。

  以上6项大体上是我国城市一般家庭中最为常用的电器,如果按照小李家的使用频率,每月耗电量合计约为120度。但是,这其中并未包括已经逐渐普及了的“电老虎”――空调。1台1匹空调每小时耗电约1度。如果家里只开1台空调,每天开4个小时,一个月要耗电120度,这相当于前4项总和。假设只有7、8两个月使用空调,空调年耗电量240度,平均到12个月中,全年平均月用电量将不多不少140度电。

  与记者一起把这笔“电账”算了半天,看到140度的结论,小李不禁松了口气――“好悬啊!差一点儿就超了。”但是,悬着的心还是不能完全放下来:如今这电子时代大大小小的电器随处可见,从厨房里的抽油烟机到卫生间里的排风扇,从吸尘器到电熨斗,从餐厅里的豆浆机、微波炉到客厅里的家庭影院、影碟机……“随手拿起来个东西就得用电啊!”小李叹道,“看来,以后用电还真不能敞开用了。”

  二问:居民负担不会增加?

  《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人民网展开了一项在线调查,结果显示,截至10月11日,有35314名网友选择了“担忧,可能增加百姓负担”,占总数的89%;而认为“很好,可以让大家有节约意识”的,有3310人,仅占总数的8.3%。

  事实上,这个调查中设计的两个选项中,“增加百姓负担”与“增强节约意识”都是“阶梯电价”可能产生的影响,二者并不是对立的关系。上文中北京市民小李的感叹就已经充分显示了“阶梯电价”对我国居民释放出的政策信号――最起码,这种算法已经开始让不少市民对用电量有了概念,开始精打细算了。

  虽然普通市民家庭一不小心就有可能用电“超标”,但按照上文中的算法,月均用电量达到或超过方案二中第二档的270度还是“小有难度”的。在《征求意见稿》两个方案中的第二档起步阶段提价标准均为每度电不低于5分钱,在第二档内每月最多增加支出为6.5元,这个成本,对我国多数城市家庭来说也是可以接受的。虽然,最终居民为每月用电价格上涨付出的额外支出被淹没在繁杂的账单中,但至少没有让人们对多用的电量“忽略不计”。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谈到,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对居民用电费用支出有何影响是很多居民关心的问题:“总体而言,70%~80%的居民包括低收入和生活困难家庭的电费支出是保持基本稳定的。”

  与此同时,有关负责人还专门强调了方案中对各个档次之间实际用电量确定的问题。两个征求意见方案中与70%、80%分别对应的110度、140度只是供征求意见时参考的全国平均数。在全国层面征求意见结束后,无论决定采用哪一种方案,具体方案中对应的每户每月平均用电量均由各省市区根据省级电网中的平均水平制定,东西部、南北方省市区标准之间都可能会有较大差距。此外,每一档次之间的提价标准也需要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召开价格听证会后分别制定。

  三问:电价能否“先降后升”?

  从阶梯电价设计理念和所要实现的目的看,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节能减排。实行阶梯电价政策,也是促进居民用户特别是用电量多的用户调整用电行为,节约用电。

  在保证了居民用电负担“基本稳定”之后,还有部分公众认为,目前征求意见的两套方案均是在现行电价基础上递增。“这最多就是不涨,然后对用电大户搞一个‘惩罚性’电价,但是如果我节约用电做得非常好,为何不能设计一个‘电价下调’的档次?这样不是更能促进大家重视节能吗?”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张粒子介绍说,从现实情况看,近年来,全球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持续上涨。从2003年到2009年间,欧洲各国工业电价年均上涨约10.47%,居民电价年均上涨约8.05%;我国除居民外的其他行业电价年均上涨4%,但绝大多数地区居民用电价格一直未作调整,导致居民电价与工业电价比价关系严重失调,居民电价大幅低于工业电价。这既与国际上居民电价高于工业电价的惯例不符,也与当前较高的一次能源价格不相称。因此,目前居民电价整体不具备下调的基础。

  一般而言,电力部门对电压等级越高的用户供电成本越低,反之则成本越高。居民用电位于电网供电最终端,电压等级最低,因而供电成本是最高的,发达国家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2倍。而我国居民用电价格低于工业电价,导致各类用户之间交叉补贴。又因为居民电价低于供电成本,造成用电越多的居民用户反而享受到的补贴就越多。所以,阶梯电价的实现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建立电价公平负担的机制。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能源经济学家林伯强表示,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进行调价非常合理,可以改变目前“穷人补贴富人”的现状,长期来看,加价幅度仍有上调空间。

  林伯强认为,从调价幅度上看,增加的实际金额很小,力度仍很温和,对绝大多数家庭来说几乎没有任何影响。长期来看,为了更加体现公平和合理性,对用电量较大的富裕家庭的调价空间仍可以逐渐增加。

  国内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制度一直在讨论出台,但迟迟没有正式出台。林伯强对此表示,一方面是由于居民电价一直实行“不涨价”原则,一旦涨价将对心理预期产生重大影响,比较敏感;另一方面,电价调整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通胀压力,但目前来看,即便年内出台调价方案,对通胀的影响最早也将在明年出现。

  但林伯强认为,从长期看,随着资源成本和环境成本的上升,电力价格的上涨不可避免。电力改革必须一步步地向前推进,在即将来临的“十二五”期间,政府在推进电价改革方面应该有更大的作为。

  四问:“多收了三五斗”?

  无论“阶梯电价”最后以哪种方案实施,电力部门的收入必然会有所提高。通过阶梯电价究竟能增收多少,目前还没有官方的统计数据公布。

  这次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增收部分将被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弥补节能减排等环境成本增支因素,包括脱硫成本增加等。二是用于居民用户电表改造支出。在今后“一户一表”的改造过程中,电网经营企业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三是弥补用于燃料成本上涨增加的电网企业购电成本。

  有业内人士指出,虽然增收款项去向明确,但各部门之间如何分成、如何监审都还存有较大争议空间。电能从生产到消费中间至少有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两个主要环节,上述三个支出方面中既有涉及发电企业的节能减排,又有涉及电力输送环节的电网企业的电表改造等,各部门之间如何“分蛋糕”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妥善协调,并对相应企业的成本进行严格核算。

  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总经济师李英告诉本报记者,按现行规定,调整居民电价要召开价格听证会,并对电网企业供电成本进行监审。但这次向社会公开的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是建立阶梯电价机制,各地具体的电量与电价标准,将在各地制定实施方案时明确。因而,国家没有组织对各地电网企业成本进行监审,而由各地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时对当地电网企业成本进行监审,并在召开价格听证会后实施。

  不少专家建议借此机会设立相应的价格调节基金,做到专款专用。否则,仅仅通过对占我国目前全部用电量14%的居民生活用电环节中的用电大户征收“惩罚性”的加价,“多收了三五斗”短时间内恐怕还难以解决目前我国电力价格中的结构性难题。

  五问:国际惯例又如何?

  据了解,对于阶梯电价的尝试在国外不少国家已经开展多年,实施阶梯电价被认为是各国应对能源价格高涨的做法之一。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后,出于抑制能源消耗、促进节约,部分国家和地区对居民实施了阶梯电价,比如美国、日本、印度、韩国、马来西亚、埃及、伊朗以及我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等都开始了相应的尝试。有的国家还将阶梯电价执行范围扩大到了工业、商业用户。

  国外居民电价一般分为3~6档,其中最低档为基本用电需求,发达国家设定较高,发展中国家设定较低,如美国新泽西州第一档电价设定为每户600度,日本为120度,韩国为100度,香港地区为200度,印度、伊朗为50度。各档次电价相差约在一倍左右,最高档电价一般为最低档电价的1.2~1.5倍。个别国家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用电的需要,还设置了“生命线电价”,比如日本中部和关西地区电力企业分别对居民月用电量在8度和15度以内部分实行免费。

  在我国,目前也已有浙江、四川和福建三个省份试点阶梯式电价。其中浙江、福建分三档,四川分四档。第一档电价浙江省电量为50度,四川省为60度,福建省为150度。

  六问:“看房本”还是“数人头”?

  在阶梯电价的制度设计上,还存在不少争议。其中以家庭为单位还是按家庭人口数来确定电量基数的争论首当其冲。

  “看房本”,还是“数人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负责人向记者坦承:“两个套路各有优劣,对此我们曾反复讨论过。”

  按人口数量确定,好处是比较公平;缺点是会使用电分档情况变得十分复杂,大大增加操作成本和管理成本。尤其是家庭人口数量是经常变化的,甄别难度很大。以家庭为单位确定,优点是操作比较简单;缺点是无法考虑家庭人口数量不同导致的用电差异,以及一家多个房屋产权、多个电表的情况。

  “对此,我们建议以家庭为基础确定电量分档”,对于超过正常人口数较多的家庭,由各地在确定具体实施方案时采取特殊措施灵活处理,如规定超过一定人口数量的家庭,经一定程序批准后可以申请加装电表或者增加用电基数等。

  此外,由于我国南北差异大,用电季节性不均衡问题突出,许多人提出电量分档应考虑北方冬季取暖用电,南方夏季制冷用电差异等因素。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所长刘树杰说,解决上述问题可以有几种思路:一是按照季度设置分档标准,好处是考虑了季节性因素对用电量的影响,难点在于冬夏季是用电高峰,同时也是电力供应紧缺问题最突出的时候,放宽冬夏两季电量标准,不能很好地起到限制用电、节约用电的效果。二是按照季度或以年为周期来计算阶梯电费。该方法的好处是,将计算周期拉大,季节性用电因素可在全年分摊。难点在于目前一般按照抄表周期(两个月)抄表并结算电费,会存在时间跨度大、用户情况变化快、资金回收期长、一次性缴费电费资金量大等问题。

  “为了妥善解决该问题,我们已委托电力技术研究机构进行深入研究论证,提出政策建议。”刘树杰说。

  在《征求意见稿》中还特别提出了对“居民用电存在特殊情况的地区,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处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说,部分地区历史上对居民用电规定了一些特殊电价政策,如北京市为了保护二环以内的文物古迹,实施了“煤改电”工程,对使用电采暖的居民用户实行峰谷电价优惠政策,夜间电价每度仅为0.3元;云南等地为了保护森林,实行了“以电代薪”的政策,对部分用户实行了电价优惠。为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对这些特殊情况,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七问:“技术”与“公平”还是问题?

  在涉及阶梯电价计价的技术环节上,一些尚未完全解决的技术问题还有可能对政策的实施带来消极影响。如我国尚有不少居民“合表用户”,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多户居民合用一个电表。有关部门在要求电网企业加快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同时,

  对合表用户按照略低于三档电价加权平均提价水平执行电价。对于电网企业来说,电价上的劣势也将促使其加快“一户一表”的改造。

  目前,在我国使用的电表主要有普通机械电表、预付费磁卡电能表、远程自动智能电表三种。对于实现了“一户一表”的用户如何计费?简单来说就是“抄表用户以两个月为周期,预付费用户以一年为周期。”

  在用户持卡预购电量时,由于其用电行为还未发生,无法按照用电量执行阶梯电价。目前《征求意见稿》中的设想是,对这部分用户可以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之前,以日历年为周期,按照购电量执行阶梯电价。北京等地已经开始研究具体实施方案,初步的想法是,以年为周期,在第一档电量限额内所购电量,执行第一档电价;超过第一档电量且在第二档电量限额之内的,执行第二档电价,依此类推。

  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总经济师李英分析说,从《征求意见稿》中可以看出,有关部门想在实行阶梯电价的基础上实施分时电价:“阶梯电价不只是单纯的阶梯电价,而是要逐步地过渡到‘峰谷分时阶梯电价’。”

  “在分时电价的作用下,可以促进居民错峰用电。”李英说,“从家庭的角度来说,可能总的电量差不多,但是高峰少用、低谷多用,没有节电、节能,但是节约了费用,这样产生了比较大的社会效益。”

  峰谷分时电价的社会效益体现在两方面:改善了用电方式,提高了居民用电的负荷率,这样整个电网的峰谷差变小了,用电量比较平稳,电力系统里也比较平稳。发电和电网设备的利用率都提高了。这样,同样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电力需求,但是投资可以节省不少。 (记者 陈昊 童海华 见习记者 张晓哲)

    [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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