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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要避免“大跃进” “人为造城”带不来健康的城镇化


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3-01-27

 

城镇化要避免“大跃进”

  据中国社科院去年发布的《城市蓝皮书》,2011年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1.27%,城镇常住人口首超农村常住人口,被视之为中国社会的一个转折点。但也有学者质疑,有相当部分“城镇人口”是“被城市化”的,从统计资料上看他们是城市人,但福利、住房、教育等都是农民工式的。

  近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一次考察调研时强调,中国的城镇化要走集约、节能、生态的新路子,着力提高内在承载力,防止违反规律“人为造城”,以免出现“有城无市”和唱“空城计”,要为农业现代化创造条件、提供市场,让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

  该如何评估中国当前的城镇化进程,是否存在违反规律的“造城”,下一步又该如何推进一个健康的城镇化?新京报专访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

  ■ 访谈嘉宾

  周其仁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

  现状 城镇化“重地轻人”

  城镇化当然要有高楼大厦、地标建设、大型公共设施等,但前提是人和经济活动的积聚。重视物理外观的城镇化很容易造成一个现象,就是“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土地的问题和改革的问题是连在一起的,不改革就不可能有健康的城镇化。要把改革放到城镇化的核心,这样才能走出健康的城镇化道路。

  新京报:政府最近大力推进城镇化,就你的研究而言,“城镇化”该如何定义?健康的城市该有怎样的指标来确立?

  周其仁:城镇化首先是人口居住模式的变化,从乡村地区向城镇聚集。简单来说,多少人住在乡村,多少人住在城镇,这样一个比例就称为城镇化率。而城镇的特征就是人口密度比较高,经济密度也比较高。

  新京报:你在最近的一次演讲中提出,城市化在本质上是自由及其权利保障的函数。有自由及其权利保障的发展,才有城市文明,才有城市形态的物理外观。但是追赶型的后发国家推进城市化,很容易倒因为果,把城市化的物理外观当作根本,以为占农地、盖大楼、上项目就是城镇化。按照相关数据,中国城镇化率已经超过51%。在这过程中,是否存在你所说的“倒因为果”的问题?

  周其仁:后发优势也很容易变成后发劣势。这些年我们经济中确实出现一种苗头,把城镇建成区,把城区面积扩大,以为这就是城镇化。如果仅把城区面积扩大,相应的人口却没有有效积聚,也没有因此增加收入,扩大城区有什么用?不要简单化了,以为城镇化就是高楼大厦、地标建设、大型公共设施等,这些当然要有,但前提是人和经济活动的积聚。

  新京报:一些地方为了把人“凑”到城镇,出现过“逼农民上楼”的现象,你怎么看?

  周其仁:收入能增加,你不让人家积聚,他住地下室也要来。收入的机会不增加,强搬到一起晒太阳,就不得人心了。所以发生“逼农民上楼”,这实际上还是追求“物理外观”。农民进城不可能一步登天,需要一个过程。

  重视物理外观的城镇化很容易造成一个现象,就是“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

  之所以会发生这种现象,和我们国家转型时期产权制度、户籍制度、城市管理制度等,对权利的安排不合理有关。

  比如,原来是农民的地,政府如果有新的用途,就要给人家一个交易的机会。即便是搞公共设施征用,也要看补偿合理不合理,补偿标准能不能弥补机会成本等。更何况很多情况下政府把农民的土地征来商用,为了赚钱,这个从公理上就讲不通。

  其实,土地的问题和改革的问题是连在一起的,不改革就不可能有健康的城镇化。要把改革放到城镇化的核心,这样才能走出健康的城镇化道路。

  教训 不能迷信行政权力和命令

  过去国家工业化的出发点,甚至“大跃进”的出发点都没有错,但效果与意图脱了节。主要就是体制机制不对头,过分迷信物理外观,过分迷信行政命令。一切自上而下,以为指哪就一定打哪,不容许经济有一个自发的过程。这就是主要的教训。

  新京报:你提出“城镇化应该吸取国家工业化的教训”,这个教训是什么?

  周其仁:后进国家容易从结果、从物理外观看问题。看人家船坚炮利,我们就上“钢铁”。这么做似乎没错,某种程度上也有后发优势,看人家怎么对就怎么学,但往往会“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别人的钢铁是怎么造出来的,需要哪些东西来配合,炼出来的钢怎么用,其实是很复杂的专业分工的协调过程。

  我们当年的教训是什么?想用党政的力量,下命令、搞群众运动、单一地想把国家的钢铁产量搞上去。结果受到一次重大的挫折,这就是“大跃进”。

  新京报:具体到城镇化,这种教训该怎么规避?

  周其仁:国家工业化布了很多局,定了很多点,后来绩效不佳,最后还是改革,又加了一个“再工业化”,就是开放民营准入,才使中国的工业、制造业有世界工厂之地位。这说明,物化指标重要,但体制机制更重要。

  城镇化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体制机制的问题。因为城镇化一开始都是政府绝对主导,做规划、划地、拿地、筹资、批项目等等,全靠政府。苏联计划时代的城市化也是如此,修了好多城市,但布局太主观,与人口与经济积聚的实际去向背道而驰,结果不少城市严重缺乏活力。别人有高楼我也修高楼,别人有地铁我也修地铁,那可不一定是有活力的城镇化。

  此前媒体报道过“鄂尔多斯鬼城”现象,和房地产泡沫有关系。但也不仅仅是房地产,一些地方的很多领域都有“鄂尔多斯现象”,很多基础设施很宏大,但没有人气,空空如也。很多仿鸟巢的建筑、音乐厅、大学城、体育馆,你靠近看一看,没有活动,没有流量。那样的“投资”,靠什么来背?

  新京报:也就是说要改变这种政府绝对主导的决策机制?

  周其仁:工业化扭转过来靠“再工业化”,即以民营为主的工业化,否则我们早年的工业救国梦想很难实现。我们过去那么多工业部门,里面很多专家官员,也是呕心沥血,这是不能否定的,但结果还是不尽如人意。我们工业布了多少点,比如汽车工业,但最后还是市场里的民营企业才真正打出名堂。

  过去国家工业化的出发点,甚至“大跃进”的出发点都没有错,但效果与意图脱了节。主要就是体制机制不对头,过分迷信物理外观,过分迷信行政命令。一切自上而下,以为指哪儿就一定打哪儿,不容许经济有一个自发的过程。这就是主要的教训。现在要说,盖错一个工厂纠正还比较容易,但造错一个城市,纠错代价就高了去了。

  建议 发挥“民办、市场元素”作用

  不能所有事情都是政府来做,不适合政府做的就应该退出来,允许民营资本力量更积极地进入到城市建设中。一些小城市,一个城市管委会可能就可以管好了。大量民间的因素,可以由下而上地发挥作用。

  新京报:你也提出“增加城市化进程中的民办元素和市场元素”,“民办元素”和“市场元素”主要指什么?

  周其仁:举个例子,有些城市修了很多体育场,修起来后完全可以通过招标方式给民营机构去管理。最好修的时候就开放竞争。全靠行政机构来搞,他们看什么决定盖还是不盖?看什么决定搞什么活动呢?

  所以,不能所有事情都是政府来做,不适合政府做的就应该退出来,允许民营力量更积极地进入到城市建设中。香港维多利亚港的一个新隧道就是一家公司修的,通过招投标选择公司,香港特区政府把收费权给它多少年,这种体制就好一些。一个公司接手了,做错了市场要处罚它的,就承担财务责任。

  如果全部靠行政机制,反正纳税人的钱、银行的钱,修好建筑、盖好楼没人来,他们也不大管,谁买单啊?

  新京报:这些“元素”在城镇化进程中发挥作用,之前有成功的案例吗?

  周其仁:可以找一找啊,譬如民办的工业园区,大型居民住区、城市综合体等等,几万人甚至10多万人,也可以民营、民办、民管,搞得人气很旺的。这其中当然该政府管的还是政府管,如刑事案件等,没有政府当然不成。但很多社会性的、经济性的公共事务,不是非官就管不好的。深圳有个天安数码城,还有一个华南城,都有新鲜经验,可以研究、提炼。

  北京的中关村也值得研究,当然它有政府的管委会。中国很多开发区都靠管委会来管,是政府机构,但又很像公司,没有“四大班子”那样高度行政化的体系。这里也有经验。

  我们很多镇已经有几十万人口了,但建制上还是镇。为什么?一旦设市,就要四大班子了,行政负荷太重。其实小城市,可能一个管委会就可以了,发挥民间的积极因素,由下而上地发挥管理作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可以选举产生,小城市的管委会为什么不能选举产生?

  出路 城镇化也要把权力还给民众

  政府不要什么都冲在最前面,该发挥作用的地方:一是集合信息;二是把规划做好;三是市场和民间实在做不了的,政府要管。但现在大量经济社会事务,民间能办,还能办好,就不妨多去一点行政化色彩。

  新京报:就世界范围看,城镇化还有什么样的经验教训?

  周其仁:后发国家采取计划思维,容易有同样的问题。发达国家会好一点,他们城镇化时间拉得长,没有这么快速。我们现在处于加速度状态,一错就会很严重。

  我们还有一个严重的问题,是官员短期行为,一个城市的领导,干个两、三年就升了,留下个窟窿给下一位。我问过一些官员,举很多债,怕不怕还啊?他们说不怕,因为凡是到任之前的债,他是绝不会借的!这一来当然很容易出问题。

  新京报:你也说过,现行的城市体制,比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工业体制,似乎更依赖于行政权力、行政命令和行政审批。政府在城镇化过程中该怎么合理界定自己的位置?

  周其仁:政府的功能很重要,但这把“刀”得用到合适的地方,不能乱用。政府在城镇化过程中的作用可以降低一点,不要什么都冲在最前面。政府起到的作用,一是集合信息,帮助大家借鉴先行者的经验;二是把规划做好;三是市场和民间实在不能做的,政府应该兜底,一旦市场有条件做了,要及时放手。

  国外有一些民办的城市,美国就有以公司注册的城市,相当于一个非营利法人。城市就是一个非营利机构,有什么不可以?当然,里面不是“独立王国”,该政府管的还是政府管。

  上世纪80年代温州有个地方叫龙港,当时说靠农民自办小城镇,但不为体制所容纳,只好行政化了。其实应该允许探索,城镇化但不一定加重行政化的负担。所以,对于城镇化过程,应该认真研究公司体制和党政体制的结合。什么是党政该管的,什么是可由公司体制、非营利法人组织来办,可以仔细研究,更要允许大胆实践。

  新京报时事访谈员 兰燕飞

  ■ 链接

  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

  我国城镇化率刚超过50%,如按户籍人口计算仅35%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近80%的平均水平。差距就是潜力。

  从现代化发展规律看,今后一二十年我国城镇化率将不断提高,每年将有相当数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及人口转移到城市,这将带来投资的大幅增长和消费的快速增加,也会给城市发展提供多层次的人力资源。但城镇化不是简单的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面积扩张,更重要的是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由“乡”到“城”的重要转变。

  我们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注重提高城镇化质量,科学规划城市群规模和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集约发展。同时,努力为农民工及其家属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使农民能够转为市民。展望未来,城镇化是我国经济增长的巨大引擎。

  ——摘自李克强发表于人民日报的文章《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 微评

  网友眼中的“城镇化”

  @赵现_SpenZhao:所谓城镇化,就是吸引更多人到中小城市去生活,做到这一点的关键是要提高中小城市的幸福指数,缩小中小城市与大城市间的差距。

  @潘孝敏:真正的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需要一系列配套,比如医疗、教育、社保、户籍等。

  @夏效鸿:城镇化绝不是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住宅楼宇化,而是要注重不同环境、文化、产业、生活方式,不断改善支撑产业、人居环境、社会保障,建设各具特色“一镇一品”的风情小镇、产业集镇等,使得白天能见繁华产业,夜晚再现鸡犬相闻的田园风光。如果把千城一面的城市模式复制到农村,可以说城镇化就失败了。

  @虫小猫:城镇化就是把农民赶出宅基地,自己把一辈子攒的钱掏出来买个小楼房,去地里干活的农具没地方放,离自己的农田越来越远,没有地方种菜了。敢问这就是城镇化?谁敢说这就是城镇化?

  @金矢:最近一些基层政府官员到京打听,中央的城镇化政策有什么内容?是否又要有一轮新的项目上马?看来对城镇化的理解各有不同。习惯于大拆大建、上项目、建新城的城镇发展思路也许遇到了挑战,可是因此种做法而得到升迁的官员,能改变自己的习惯性思维吗?

  @韩玉砚:不是每个城市都能成为北京。当没有盈利和可持续做预期保证,造新城必然很危险。由此也可以提醒众多不具备大发展条件的地方政府,保持一定的冷静。其实,在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下,中国的新一轮城镇化需要更多有特色、有生态的中小城市。

  @刘晓光:社科院郑秉文讲破解中国式收入分配难题。有的农民工在城市打工二三十年,孩子都15、16岁了,生活已完全融入城市。对改革开放35年来进城的2亿常住人口,为他们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包括社会保障制度,是启动下一阶段城市化进程的前提和起点,是做实当前虚高城市化率的一个重要路径,是一次“还账”。

    [新京报]

 

 

相关评论

“人为造城”带不来健康的城镇化

  健康的城镇化,一是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二是有利于中产阶层发展壮大;三是有利于提高社会稳定状态。归根结底,成功的城镇化应该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

  最近,媒体爆出十堰欲投资千亿“削山造城”。而此前“削山造城”的榜单中,已经有兰州、西安、延安等一批城市。城镇化在有些地方似乎有异化之虞。

  李克强副总理新近强调,推进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目的是造福百姓和富裕农民。要走集约、节能、生态的新路子,着力提高内在承载力,不能人为“造城”。这番话有助于人们正确理解城镇化的内涵,对城镇化工作的艰巨性有更清醒的认识。

  城镇化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国家要强大,人民生活要富裕,必须实现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而工业化必须走集约发展道路,因此必然要扩张城市经济或崛起新的城市;农业现代化必须逐步告别小规模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规模经营水平,为此必然要使大量农业人口转移到非农产业,进入城市经济部门。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必然伴生城镇化。在城镇化过程中,城市人口会逐步增长,农业人口则会逐步减少,一些村庄会消失,全国人口布局会发生重大调整,这些变化都无可避免,我们应该乐见其成。

  但是,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如果我们的政策不协调,对城市发展急于求成,甚至“人为造城”,就会影响城市发展质量,造成资源浪费,甚至危及社会稳定。健康的城镇化应该有三个基本标准,一看城镇化是不是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率;二看城镇化是不是有利于我国中产阶层发展壮大,并使社会各阶层人民共同分享城镇化利益;三看城镇化是不是有利于提高社会稳定状态。归根结底,成功的城镇化应该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

  从近些年的城镇化实践看,如果对目前体制机制不加改革,对某些现行政策做调整,城镇化能否健康推进很是令人忧虑。工业发达国家的城市化过程多是中产阶层的崛起过程,我国因为房价畸高、农村土地征收制度不尽合理,导致城镇化过程难以伴随中产阶层的崛起,甚至让人担忧相反的过程发生。

  从目前形势看,做到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必须尽快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要尽快改革土地制度,明晰土地产权,更新土地规划理念。要加大农地保护力度,用农业保护区制度替代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更好地保障农业现代化。中央政府紧紧抓住这个管理控制环节,将其他土地使用和规划权下放给地方,同时要求地方强化市场对土地供求的影响,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

  二是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向城市集中,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发展适度农业规模经营。防止城市资本过大圈占农地时出现不公。

  现在,一些地方纷纷推出庞大的“削山造城”计划,而在居民权利保障方面进展不大。这些无不还是延续一种陈旧的城镇化观念,还是重物不重人。新型的城镇化不是简单地摊大饼,而是城乡居民权利的扩展和更加有效的保障。此时,各地最应该做的,或许不是急于抛出一个个庞大的造城计划,而是停下来,想想这些年的城镇化有没有“以人为本”的欠账,有哪些制度的樊篱需要拆除,又有哪些城乡居民权利的短板需要补上。

    [新京报]

城镇化莫以高能耗为代价

  在城乡规划、能源资源开发利用、产业结构调整、土地使用建设等过程中,要优先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力,资源能源的支撑力,形成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良性循环。

  据国家能源局规划司司长江冰介绍,近几年发展规律显示,城镇化每提高一个百分点,推动能源消费8000万吨标煤。2020年城镇化达到60%时,将拉动全国8亿吨标煤能源消费。城镇将成为未来我国碳排放和能源资源需求增长的主要领域。(据《21世纪经济报道》)

  8亿吨标煤能源消费是什么概念?研究人士测算认为,这基本上是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三个国家能源消费之和,接近整个南美洲能源消费总量。

  事实上,目前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已经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能源资源消耗增长过快,交通拥堵、城市规划和产业布局不合理、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凸显,城镇化质量普遍不高,高碳排放特征比较明显。

  工业革命后世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历史和亚洲一些国家城镇化发展的经验、教训都表明,没有坚实工业化支撑的城镇化,就像“空中楼阁”,华而不实、不牢靠。而在推进工业化、GDP翻番的进程中,能源消费总量注定与日俱增。随之而来的污染物排放也将升高,超过环境容量和承载能力,大气空气质量将继续恶化,或许,近来持续侵扰全国大部分地区的“灰霾天”也将成为常态。

  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严重地消耗资源和危害环境,是不可持续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因此,在未来城镇化的发展历程中,继续走高投入、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率的老路,既不可取,更不可能。

  笔者认为,在未来的城镇化发展历程中,首当其冲的是要推进城镇低碳化。例如,在城乡规划、能源资源开发利用、产业结构调整、土地使用建设等过程中,要优先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力,资源能源的支撑力,形成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良性循环。这就离不开政府财政的支持,需要按产值比例逐步加大投入,确保低碳经济发展的基本需求。

  具体地说,需要两方面的努力,一是能源的高效利用,尤其是终端的高效利用,二是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二者并进才能够实现城镇低碳化的目标。

  另外,由于城镇化与工业化密不可分,因此在优化经济发展模式、产业升级和转型时,也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

  □王莹(上海学者)

    [新京报]

房价过高上涨过快阻碍了城镇化进程

 

  新世纪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但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既要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又要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努力提高城镇化质量。

  我国城镇化规模巨大、任务艰巨

  预计到2020年我国人口总量约14亿,如果届时城镇化率的目标确定为60%,城镇常住人口将达到8.4亿,比2012年增加1.4亿。扣除城镇户籍人口自然增长量后,每年仍将有1200万左右的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人口转移规模庞大、任务艰巨。

  我国人口总量大,人均占有的自然资源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如果城镇不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好的生活条件,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城乡二元结构就会变成城镇内的二元结构,增加转移人口的生活难度,从而偏离提高人们生活质量这一城镇化的目的。这就需要城镇化的步伐走得更稳妥、更扎实,使城镇化的质量更高。

  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是推进城镇化的必要条件。新世纪以来,我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包括征地拆迁费用在内,平均每平方公里已超过30亿元。如果每年转移1200万人,每平方公里容纳1万人,全国城镇建成区面积每年就需要新增1200平方公里,总投资达3万亿—4万亿元,相当于2012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这些投资主要由各级地方政府筹措。受地方财力和融资能力的制约,推进城镇化必须坚持量力而行、滚动开发、循序渐进。

  如何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

  实现稳定就业是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关键,非农产业向城镇集聚是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基础。首先,现阶段必须坚持“高也成、低也就”的产业结构选择方向,即在推进产业升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同时,继续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完善有利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和生产经营环境。其次,在推动沿海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同时,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劳动力输出量大的中西部地区转移,促进中西部地区农村人口向区内城镇转移。第三,建立公平、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调整税费和土地、水、电等要素价格政策,制止滥收费,处理好市场监管与增强市场活力的关系,促进服务业发展,吸纳更多转移人口就业。第四,发展社会化、专业化的生产服务体系,开辟现代物流服务、农业产业化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新领域。第五,大力发展职业技能教育,增强农民就业和创业的本领。

  如何创新人口城镇化的体制机制

  户籍制度改革是推进城镇化的一个直接条件,但其背后更重要的条件是城镇经济发展对转移人口的吸纳能力、政府和社会对城镇化成本的承受和消化能力,以及对既定生产关系和社会保障制度的调整和变革能力。

  目前,农村劳动力可以自由进入城镇就业务工,但仍保留农村的承包田和宅基地。其好处是,进城农民在城镇失去工作岗位或年老时还能回到原籍,不至于成为完全丧失生产资料的无产者,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其弊端是,继续维持城乡二元结构;降低土地利用效益,宅基地难以集约化利用;增加农村耕地流转的难度,不利于土地规模经营;难以造就稳定、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既保持社会稳定又克服上述弊端,需要转换思路,完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机制,促进农民转变为市民。首先,使进城农民有稳定的就业机会;其次,为进城农民建立与城镇户籍人口同等的社会保障体系。

  应当看到,东部沿海大中城市生活成本较高,大多数外来务工农民难以在这里定居,最终还将返回原籍。要使他们转变为市民,需要建立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基金的跨省转移机制,即外出务工农民如果不能在务工城市定居,包括个人和用工单位缴纳的社保基金应全额转移到原籍市县的社保基金归集机构,并进入个人账户。当其达到退休年龄时,可以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并在城镇定居。这样,才有可能使外出务工农民放弃农村的承包田和宅基地。当然,前提是必须尊重农民意愿,但有关政策应朝这个方向引导。

  如何使房地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推进城镇化

  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必然会扩大对城镇商品住宅的需求。2005年以来,城镇商品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提高了城镇化成本,阻碍了城镇化进程。

  健康的房地产市场是实现城镇化的必要条件,房地产政策选择应有利于加快城镇化进程。首先,明确城镇商品房的基本属性是保证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生活资料,把房地产政策的立足点放到优先保证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上,保证劳动者能以社会必要劳动费用即一定年限的家庭可支配工资收入,购买或租赁符合小康生活水平的商品住宅。其次,着眼于保证国民经济各行业协调发展,把房地产行业的利润率调节到全社会资本平均利润率水平,抑制房地产行业的超额利润。第三,促使国有企业成为建设公租房、保障房的主体,承担平抑商品房价格和房租价格的社会责任。第四,适时开征房产税,并实行差额累进税率,对商品房交易增值收益累进征收个人所得税,用税收杠杆抑制房地产投机。

    [新京报]

“要地不要人”的城镇化注定走不通

  提高城镇化质量,要尽快实现农民工市民化,把解决城镇化进程中人的发展面临的制度掣肘作为改革的重点。

  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要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

  这是决策层首次就城镇化发展明确提出城镇化质量的要求。过去30余年,中国的城镇化不仅起到了扩大市场的作用,而且容纳了大量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着眼于未来,城镇化仍然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

  但同时要看到,如果靠行政主导,走粗放式、要地不要人的城镇化之路,不仅不能保证城镇化的质量,且这条路也很难走得通。例如,2011年我们名义城镇化率为51.2%,但扣除1.6亿尚未融入城镇的农民工,实质的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5%。这1.6亿农民工,还不能充分享受到城镇化带来的成果。这种城镇化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不少矛盾与问题。因此,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城镇化质量要求,是相当务实的战略选择。

  城镇化的质量,有很多标准,除了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外,恐怕还需要明确三条最基本的标准:第一,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实现,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公共服务体制;第二,城镇居民,无论是户籍居民还是非户籍居民,都要享受同等的公民权利,在城镇化进程中“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第三,在人口流动上,真正实现无障碍化。

  从这个角度看,提高城镇化质量,关键在于推进传统城镇化向人口城镇化的转型,把解决城镇化进程中人的发展面临的制度掣肘作为改革的重点。从现实情况看,城镇化转型的突破口是尽快实现农民工市民化,尽快解决当前1.6亿以及不断转移进入到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问题。如果不能在未来3-5年初步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恐怕将带来一系列的经济社会问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这需要在当地不少地方试点探索的基础上,在中央层面上统筹规划。

  城镇化转型依赖于改革的突破。没有系统性改革的推进,城镇化转型恐怕也将难以推进。未来几年,需要加快推进的改革包括:第一,尽快破解城乡“二元N次”方程,真正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打破农民向城镇转移的福利门槛、制度门槛。第二,尽快加快改革当前的土地制度,改变依托土地财政的城镇化模式。第三,打破行政等级化的城镇管理体制,实现城镇化由经济主导而非行政主导。第四,在户籍制度改革上要有重大突破,实现户籍制度从管制到服务的转变。第五,对现行的人口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

  在城镇化转型中提高城镇化质量,关键是把人口城镇化作为重点,在此基础上实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城镇化。这个城镇化转型,将真正释放出巨大的改革红利,由此为未来5-10年的公平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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