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09-12-18
南方日报评论员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政府的基本责任,也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它体现了社会公平与发展的必然内涵,也是各级政府都应恪守的价值观。尽管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并实现均等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无疑,广东已经率先走在路上!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从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和医疗保障等两大类八项内容,明确制定了我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与实施路径。预计2009年至2020年,全省共投入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资金24812亿元。到2020年,我省将在一定水平上做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面对社会转型进入关键时期我国政府提出的一个新的改革命题,是体现以人为本和弥补市场公共产品供给失灵的重要制度安排。改革开放30年以来,广东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经济总量迅速增加,相继超过了新加坡、香港和台湾;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多项基本公共服务指标居全国前列。然而,受总体经济发展水平、国民收入分配状况、公共服务供给差距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在投入数量、公平程度等方面与科学发展的要求仍存在不小差距。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省必须以“排头兵”的标准审视自己,加快从偏重经济总量向注重经济质量转变,从不平衡发展向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转变,从偏重外源型经济向内外源型经济协同发展转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政府的基本责任,也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它体现了社会公平与发展的必然内涵。
我省率先在全国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着比较扎实的基础。《纲要》的出台从根本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为建设高质量的服务型现代政府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力度的同时,我省在公共财政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纲要》为八个方面的均等化目标都提出了有序、可实施、具现实意义的实施路径与时间表,为均等化进程提供了不可或缺的设计蓝图;同时,要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有稳定可靠的财力来源保障,并且规定了相应的保障机制,比如调整完善财政体制,实施人口迁移,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考评机制等等,使得均等化目标的实现不再是纸上谈兵,而能成为一项项具有操作性的细化措施。更重要的是,《纲要》确认了“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基本原则,这使得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回归其政府保障本色,各级政府部门对此责无旁贷。从改革的实践看,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关键正在于实现政府转型,强化各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纲要》必将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指导着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各级政府能否尽快研究制定落实相关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能否完善投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直接影响着规划目标的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共享水平的提高,以及经济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此外,还须明确均等化并不是强调所有居民都享有完全一致的基本公共服务,而是在承认地区、城乡、人群间存在差别的前提下,保障居民都享有一定标准之上的基本公共服务,其实质是“底线均等”。也就是说,均等化并不等于绝对平均化。各级政府必须先清楚均等化的“底线标准”,根据什么标准实施均等化。若标准定得太高,不切实际,难以实现;若标准定得太低,又可能难以达到均等化本身预期的缩小差距、推进平衡发展的目的。除了尽力而为,更应坚持量力而行,切勿盲目走向另一个极端,与既定目标背道而驰。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是一个关乎社会成员追求公平、正义和共享的大问题,也是各级政府都应恪守的价值观。尽管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并实现均等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无疑,广东已经率先走在路上!
[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