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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惩罚见死不救?广东展开大讨论问计于民


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1-10-20

 

立法惩罚见死不救?广东展开大讨论问计于民

  两岁的小悦悦先后被两辆车碾过,18名路人没有施予援手。昨日(10月18日),广东省政法委、社工委等十多个部门开展“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大讨论。会后,省委政法委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信息,问计于民,征求救济机制、奖惩机制方面的意见与建议,意见或会成为广东省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

  对立法惩罚见死不救,受访专家意见不一,有赞成通过立法进行惩罚,也有人对“立法规范”持谨慎态度。

  讨论建议或成广东法规

  昨日,以省政法委、省社工委为主,包括团委、妇联、社科院、社科联等十多个部门,以“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为题,针对小悦悦事件进行讨论。会上讨论话题集中在:如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引导见义勇为、扶助弱者的社会风尚?如何唤起社会良知?如何倡导社会主义道德?如何强化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如何发挥主流媒体和网站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正面引导作用?

  与此同时,昨日下午,广东省政法委官方微博上发出信息,“请停止冷漠,广东将开展‘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大讨论,问计于民,您在这里的建议将可能成为广东政策法规!”

  据了解,关于“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大讨论中的一些观点,将可能成为广东省制定相关政策、条例的依据,比如,会上有人提出,在这次小悦悦事件中反映出的救治机制,建议成立一个基金会,对于无力支付医疗费或者医疗费过高的情况,由基金预先垫付;建议加大奖励见义勇为的行为,并以此制定相关的条例法规,进行保证。

  保护见义勇为更重要?

  立法的建议在网上已引发讨论。网友意见不一。就此,记者昨日采访了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哲文所所长曾德雄和关系心理学专家胡慎之,两人均认为路人的冷漠来自于求自保的不安全感,由于害怕救人有可能带来麻烦,最终变成对生命的视而不见。不过在对是否应该立法上,两人却持不同态度。

  曾德雄认为,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在小悦悦被撞碾事件中,两个司机的违法行为属于法律范畴,但路人没有施救则属于道德上应该谴责的范畴。以公权力通过立法介入道德领域,有可能会侵犯到公民私权,反而适得其反。只有在社会上树立公平正义的精神,保护见义勇为者,才能让更多的人敢于挺身而出。

  不过,胡慎之认为人皆有趋利避害之心,有人不去救人可能会受到内心谴责,但看到别人也没去,内心谴责就会小很多,这在心理学上叫做“旁观者效应”。而通过对见死不救立法,可以更好地规范人的行为,对需要帮助者进行施救。

  其实,早在2001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就有32名代表建议刑法增加“见危不救和见死不救罪”两项新罪名。2009年,湖北荆州3名大学生为救两名落水少年溺亡,网上盛传渔夫“见死不救”,再次引发社会对见死不救立法的讨论。

  深圳已写入立法计划

  根据国外的经验,加拿大及新加坡都有相关法律保护见义勇为者。德国及意大利的刑法都对见死不救给予判刑。而目前我国对见义勇为及见死不救没有立法。

  《德国刑法典》第323条c项规定:“意外事故、公共危险或困境发生时需要救助,根据行为人当时的情况急救有可能,尤其对自己无重大危险且又不违背其他重要义务而不进行急救的,处1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意大利刑法典》第593条第2款规定:“对气息仅存或受伤或危急之人,疏于必要的救助或未即时通知官署者,处3个月以下徒刑或科12万里拉以下罚金。”

  2007年9月,南京彭宇案一审震动全国,2011年8月,天津许云鹤案再引热议。许多人认为,这类事情是造成此次路人见危不救见死不救的原因之一。

  针对“英雄流血又流泪”、助人者成被告的情况,据报道深圳市法制办今年9月透露,已将《助人行为保护条例》列入深圳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目前法制办正在调研起草该条例,助人行为社会鼓励制度、助人者受帮助制度、助人行为免责制度和助人行为免予起诉制度将是主要内容。

  他山之石

  惩罚

  《德国刑法典》第323条c项规定:“意外事故、公共危险或困境发生时需要救助,根据行为人当时的情况急救有可能,尤其对自己无重大危险且又不违背其他重要义务而不进行急救的,处1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

  《意大利刑法典》第593条第2款规定:“对气息仅存或受伤或危急之人,疏于必要的救助或未即时通知官署者,处3个月以下徒刑或科12万里拉以下罚金。”

  美国有的州法律则规定,一个人发现陌生人受伤时,如果不打“911”电话,有可能构成轻微疏忽罪。

  保护

  《好撒玛利亚人法》,也称《无偿施救者保护法》,是美国、加拿大、欧洲的法律条文,是给伤者、病人的自愿救助者免除责任的法律,目的在于使人做好事时没有后顾之忧,不用担心因过失造成伤亡而遭到追究,从而鼓励旁观者对伤、病人士施以帮助。

  虽然《好撒玛利亚人法》的法律细节在美国联邦和各州有各种各样的司法变化,不过一些特点是共同的:陌生人对受伤者进行紧急医疗抢救中出现的失误,给予法律责任上的赦免。这种情形必须是在紧急事件发生现场,而且这种救助是无偿的。

  在加拿大,《好撒玛利亚人法》属于省司法权,例如:安大略-《好撒玛利亚人法案》、艾伯塔-《紧急医疗救助法案》。欧洲《好撒玛利亚人法》要求每个司机当遇到事故或事件时,在基于安全的情况下,停车和提供援助。《北京晚报》

  律师说法

  立法须慎重界定是难题

  是否应该对见死不救者进行法律惩罚?昨日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认为,“见死不救”应纳入《治安处罚法》。但立法一定要慎重,用道德问题通过法律来约束,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比方说,如何界定一个人属不属于见死不救就需谨慎评判。

  朱永平说,见死不救应定义为一种轻刑犯罪,而我国的《治安处罚法》正是针对轻刑犯罪的一部法律。处罚主要是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以及治安拘留。朱永平说,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将在下个月成立,届时将对“见死不救”的行为进行可行性讨论,推动立法。

  “如果能用法律指引道德,说不定我们的道德不会倒退这么厉害。”朱永平说。对于有网友担心,“见死不救”立法是否会有“误伤”的可能性,朱永平则说,法律条款可以分成各种不同的情形,从技术上解决这些问题,最大可能规避见死不救者,并且为自愿救助者提供保障。

  采写:南都记者涂峰 张昊 沙龙

  整合:陈实

    [南方都市报]

朱明国:小悦悦事件折射出一些深层社会问题

南方日报讯 (记者/徐林 通讯员/粤宗)连日来,两次被碾压、至今仍重伤不醒的小悦悦牵动着社会各界的心。昨日,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朱明国代表省委、省政府前往广州军区陆军总医院看望小悦悦,并向其家属及救助小悦悦的陈贤妹表示亲切慰问。

透过医院ICU的探望窗口,两岁的小悦悦带着呼吸机静静地躺在病床上。朱明国穿上隔离服站在病床前凝视良久,详细询问目前的治疗进展。主治医生介绍,小悦悦伤势非常严重,虽经全力抢救,但目前生命体征极其微弱,依然不能自主呼吸,只能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

朱明国沉重地说,小悦悦的遭遇令人痛心和惋惜。医院一定要竭尽所能、全力救治,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争取创造生命的奇迹,把孩子救活治好。他安慰正在哭泣的悦悦妈妈说,社会各界对小悦悦的伤情非常关注,医院方面正在全力救治。让我们一起祈福,愿孩子脱离危险。朱明国特意拉着救助小悦悦的陈贤妹的手,高度称赞她的义举。

朱明国指出,“小悦悦事件”折射出一些深层次的社会问题,社会各界要深刻反思如何在社会建设中注重重塑道德规范等问题。朱明国要求,省有关部门近日围绕“小悦悦事件”,组织召开“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为主题的系列座谈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群团组织代表和法律工作者,抨击和谴责见死不救、人心冷漠的可耻行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扶助弱者的社会风尚,托举向善的力量,让社会变得温暖,让人心不再冷漠,让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熠熠生辉。

    [南方日报]

 

 

 

相关讨论

小悦悦事件引发大讨论:如果我在场,我会怎么做?

  小悦悦事件轰动舆论,一时人人都在谴责人心冷漠。然而与“每个人都可能是小悦悦,拯救小悦悦就是拯救我们自己”的道理一样,每个人也都可能是那个过路人,反思自己也永远都比谴责别人更重要。“如果我在场,我会怎么做”,如此拷问自己,才是小悦悦事件的社会价值所在。然而也不用说出华丽的答案,去做也永远比说更重要。

  都说自己不会袖手旁观

  在微博调查中,几乎所有的回答者都表示,自己不会袖手旁观。网友“独自等待形影不离”说:我保证不装作看不见,除非我没心没眼。网友“D enzle”也表示:不可能见死不救,良心过不去。

  但真正表示自己会动手救人的并不多,主要原因是多数人都认为自己并不懂急救知识,无法贸然对伤者施救,所以只能在外围给与帮助,网友“埃斯已死未死”就坦言:人是不敢碰的,因为内脏有损伤的话随便挪动说不定会要了人命。也有人说不敢动手抱伤者是怕被人诬陷为肇事者。

  其中被提及最多的办法就是报警和拨打120急救电话,回答者均认为,拨打120或者110不过是举手之劳。有人坦陈,在类似情况下,自己除了报警和打120,什么都做不了。

  网友“廣州仔_JJJ”就说:“救人,我没有专业知识。我只能保护现场,打电话报警,而我也必然会这么做。”

  网友“free-ken”也说,他会根据常识,不去移动伤者,而是先拦住过往车辆,避免伤者遭到二次伤害,然后打电话叫救护车,最后是报警。

  意识到要避免二次伤害的人很少

  在回答者中,意识到要拦住过往车辆,避免二次伤害的人很少,也有人认为要避免二次伤害不是去拦住车辆,而是把伤者抱起来,可见并非人人具备正确的急救知识。

  还有少数人担心救人被牵连,网友“L雨季不再来”说,出于自我保护,自己会先用手机拍下照片,然后立即拨打110和120。网友“楚无双”也说,当时会想办法救人,其中包括了如何让自己避免被诬陷。

  网友“时尚戴表”说,要是不开车路过就会赶紧救人,开车路过就只能吼几嗓子。网友“东莞黄朗2011”也说:现在这个社会好人难做,如果是开车经过的,报警会有什么后果?如果在走路的话,我会放物体在她前面,不要让车撞到她,然后报警和打120。类似的想法的人有多位,有人自称是受到了救人反被判赔钱的事例影响。

  只有极少数被调查的网友说,如果换成自己在场,真不确定会不会帮助救人,有网友自称是“在这样冷漠社会环境下生活着麻木的人之一”。     南都记者陈良军

    [南方都市报]

见死不救立法必须解决的问题 否则别立为好

  两岁的小悦悦先后被两辆车碾过,18名路人却无人施予援手,这一幕无法不让人想起鲁迅笔下沦为看客的国人面孔。今年是鲁迅逝世75周年,然而,经济高速发展外衣下的人情冷漠袒露人前,令我们陡然惊觉,原来鲁迅先生虽已离去75年,但他笔下的那些麻木的人们却仍活生生地奔走在这片土地上,而你我,很可能就是其中的一员……路人的冷漠,如今在社会上引起广泛讨论。省政法委官方微博上发出信息,“请停止冷漠,广东将开展‘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大讨论,问计于民”。

  立法,通常首先被人们想到用于谴责见死不救的行为。早在2001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就有32名代表建议刑法增加“见危不救和见死不救罪”两项新罪名。2009年,湖北荆州3名大学生为救两名落水少年溺亡,网上盛传渔夫“见死不救”,再次引发社会对见死不救立法讨论。这次当然也不例外。事实上,见死不救入罪以及见死不救立法,是存在本质区别的,但如今的讨论却往往混同,不管三七二十一,反正有个“法”字就对了。见死不救入罪,在国外确实有这样的立法先例,但这样立法都是有非常严格的适用条件以及定罪前提的。我们必须承认,现在这种冷漠风气的形成,对于每一个个体而言也是很无奈的。见义勇为却被反口诬赖,热心助人未必善有善报,看多了看怕了,自然对各种“事故”多了顾虑。这种正常人的正常顾虑,如果被定位为一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刑事行为,显然是对刑法的滥用。见死不救若要入罪,至少在现阶段而言,相当草率。

  至于见死不救立法,是不是对如今这种麻木风气的釜底抽薪之计,值得探讨。从根本上说,天使的归天使,撒旦的归撒旦,用法律来管制道德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站不住脚的,而且可能会带来一系列不必要的混乱。但是,在道德已经没有底线、丑恶没有止境的时候,法律“越俎代庖”似乎又成了唯一可以寄望的方式。即便如此,个人认为,见死不救立法还是应该慎之又慎。以小悦悦这事为例,事故现场恰巧有视频为证,这几乎就是最直接的证据了,但是18个漠视的路人,我们能真正证明他真的“见”了“死”的,又有几个?他只要坚称自己没见,能奈几何?至于其他那些没证没据、没被拍下来的现场,就更加公说公有理了。对于这种“诛心”的规制,立法能否做到条件清晰,有巧妙的条文设置,并从可能的情况出发预设更多前提,决定着立法的成败。其次,我们国家目前最大的现状不是无法可依,关键是有没有真正考虑执法。这些“光说不练”的法不在少数,法是立了,但执法主体不明,执法程序不清,执法态度不公,结果立了跟没立一般,民众不信,恐怕连立法者自己也不抱什么希望。

  为见死不救立法,也算是退而求其次的法子了。但是,如果没有信心、没有能力解决上述的这些立法问题,那么,法还是别立为好,省得为民众质疑司法公信力再添一口实。

    [南方日报]

反思小悦悦事件 道德唤起之后是公民培育

  10月18日,广东省政法委、社工委等十多个部门开展“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大讨论。在各种论调中,有人建议通过立法惩罚“见死不救”,也有人对此持谨慎态度。应该说,对于小悦悦事件的讨论与反思能够得到如此多的关注,无论观点如何,本身就表明了整个社会对于道德问题的重视。

  而就目前来看,舆论的主要两个指向分别对公民个体道德的唤醒和对社会大环境本身导向作用作了反思。具体言之,对个体的反思主要集中在对18个路人的谴责以及对自身道德觉悟的唤醒;对社会大环境的反思则主要指,整个社会缺乏一个基本的司法公正、社会救济体系,从而将人性挤压向负面的观点。

  客观来说,这两种基本的反思路径肯定都有其深刻的合理性,但同时也存有一些可供讨论之处。苛责社会,这显然非常容易,既容易叫好,同时又保全了自己,何乐而不为?而指责个体,或者割裂自己与18个路人的同构性,却也容易忽略事发现场的复杂性。例如,视频传播开来以后,已经有其中的路人表示当时尽管看见一个物体被碾轧,但是确实不知道是什么状况,所以很淡定;另外,也有一名带着孩子的妇女诉说自己当时看到以后就被吓坏了,处于惊恐失措状态。

  这样的陈词是否真实,恐怕真的只能取决于每一个个人是否愿意相信。但是,无论你信还是不信,面对当时的状况,产生不知所措的现象也是极有可能存在的。因为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时下的社会状况正在高度复杂化,人们在面临危机时的考虑也更趋复杂化,这不能简单地归结到道德缺失上来,而确实是要对很多问题进行细化处理。

  同样被热议的老外跳进西湖救人一事,是否要急着在中美民众之间划分一条道德优劣的界限也是可商榷的,因为存在的一个基本事实是:整个中国的民众,无论贫穷富有,地位高低,都普遍缺乏一种最基本的在危急时刻实施救助的知识与能力。相反,在美国,从家庭教育到学校教育,再到社区教育,如何应对危急时刻的自我救助、救助他人的技能都成为最基本的学习内容。

  更值一提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既实现了对公民能力的训练,更使得公民意识得到了培育。而回到中国的问题,我们绝对可以谴责路人,尽管会有误伤,但这些路人中必定有为数不少的真正冷漠的人。不过,如果反思仅仅停留于此,那么小悦悦事件给中国社会带来的震撼和真正的改变依然是肤浅至极的。

  正如前文所述,从目前的反思力度来看,整个舆论已经完成了一次道德启蒙。我们不断告诉自己,一旦遭遇类似事件,我们每一个个体都责无旁贷,理应担负起我们的道德责任。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我们反思也当更进一步,从观念层面落到实际层面,例如参照美国的经验,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尤其是社区教育中,启动一些技术性的知识培训,搭建一些培育公民应对危机能力的平台。

  社会道德问题终究隶属社会自治的范畴,我们苛责路人也好,我们谴责社会大环境也罢,无论怎样,避免此事再现的途径终究都只能由社会自己来探索。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今天的中国社会,正从传统社会秩序的窠臼中破壳,在市场大潮的淘洗中,却并未建立起一套现代公民必备的道德意识与担当能力。而要培育每一个个体的道德意识与道德能力,既需要个体观念层面拥有足够的意识,更需要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平台进行培植。

  因此,我们呼吁在反思小悦悦事件的过程中,有必要迈出更富建设性的一步。从社会自身出发,汇聚政府、N G O、民间热心人士的力量,合力展开有关此类危急时刻的应对训练,并将这一套应对培训机制一直保持和不断完善。我们相信,从观念到实践,从说教到行动,才是提升中国社会道德的必由之路。我们认为,只有在实践过程中,个体被淹没的善心才能真正被发掘,个体在危急时刻的惊恐方能更好地被消除,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也才能得到真正的提升。

    [南方都市报]

民间讨论"小悦悦事件":"就怕这种冷漠变成习惯"

  南都讯 记者陈万如 昨天(10月20日)下午,“见死不救,谁的错?!———南方民间智库围观会”小悦悦事件专场“在南方传媒大厦举行,广州市社科院高级研究员、南方民间智库专家委员会副主席彭澎,华南师范大学政治学副教授唐昊等多名专家和网友就事件展开讨论。

  指责容易但无助于解决问题

  “在现场打一个110电话,未必一定要去扶,这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成本非常低,为什么没有做?”这个问题引起多名专家和网友的讨论。

  讨论会主持人彭澎一语道破:大家怕什么,就怕这种冷漠变成中国人的习惯行为。

  唐昊认为,道德观念的形成是一个社会构建的过程,指责那些没有做出自己所期望行为的路人是很容易的,但是这样的指责无助于解决问题。

  “在平常的时候,没有教育公民去关注公共事务,没有给他们公共事务的参与便利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绝不会关注公共事务,也不知道他们对别人需要负什么责任。突然有一天出事了,要求他们关注别人的利益,他们不去关注,难道这不是正常吗?”

  知名网友“康不德”则从另一个角度分析“路人冷漠”的原因:“当个人的利益得不到制度保护的时候,人们就只能够依靠个人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当人们要依靠个人的力量时,就会陷入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丛林规则。”

  关键在加强社会建设

  唐昊认为,要建立公共道德,首先得像省委和汪洋书记所说,进行社会建设。

  其一,“如果社会要提升道德的话,第一点需要每个人遵守他所同意的法则,我们要有一种形式来承认。”

  其二,每个人要建立一个对自己负责的观念,这样的观念需要整个社会,包括政府机关去尊重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如果你在这个社会上得不到他人对你的尊重,你怎么可能对和你无关的生命产生一种热情,或产生一种良知去救助他们?”

  其三,要让公民对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产生责任感,需要有社会建设和发达的社会组织,把具有公共信念的人们结合到一起。在结合中自然而然地产生一种公共道德。

  “康不德”则从公民的角度进行补充:“我们自己也要反躬自省。当我们自己遇到一些问题的时候,能不能做出属于公民的行动表达,而不光是公民的言语表达,能不能通过社会化的行动,运用起自己公民的基本力量。

  建立给好人安全感的体系

  “有些人做了见义勇为的事,不但没有得到赞扬,反而遇到麻烦,这也是社会管理上的缺失。”多名与会者不约而同感叹道。

  广州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朱玉尊认为,这不是简单的道德问题,也不是法律的问题,而是社会保障太差的问题。“我们这个社会好人无好报的风气,使得人们没有安全感,如果这样的安全感不存在,怎么有人敢去做?”

  “要建立起我们这个社会能够给好人安全感的体系。法律问题不能够道德解决,必须由法律解决;道德问题不能够由讨论解决,必须由社会建设解决,而社会建设的核心问题就是建立起一套能够保护起个人的生命,财产、权利、自由和安全的制度。”华南师范大学政治学副教授唐昊说。

  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奥一网博友罗晓春补充说:“当我们所有的人帮助别人都没有负担的时候,也许就会变成一个很自然的行为,不会有所顾虑了。”

  声音

  在平常的时候,没有教育公民去关注公共事务,没有给他们公共事务的参与便利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绝不会关注公共事务,也不知道他们对别人需要负什么责任。

  每个人要建立一个对自己负责的观念,这样的观念需要整个社会,包括政府机关去尊重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如果你在这个社会上得不到他人对你的尊重,你怎么可能对和你无关的生命产生一种热情,或产生一种良知去救助他们?”

  ———华南师范大学政治学副教授唐昊

  目前道德底线的突破主要是由于信仰缺失(唯利是图)、规则缺失(黑白颠倒、是非不分、好人不得好报)、陌生人社会失序(农耕文明产生的熟人社会向工商业文明产生的陌生人社会演进)造成了人们道德底线的沉沦。

  ———中国法学会会员、佛山法律界知名学者王学堂

  当个人的利益得不到制度保护的时候,人们就只能够依靠个人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当人们要依靠个人的力量时,就会陷入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丛林规则。

  ———知名网友“康不德”

  当我们所有的人帮助别人都没有负担的时候,也许就会变成一个很自然的行为,不会有所顾虑了。

  ———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奥一网博友罗晓春

    [南方都市报]

法律逼不出道德逼不出善 别试图让权力坐大

  ■知道分子之邵建专栏

  佛山女童小悦悦事件发生后,对18名路人的谴责成了近几天的舆论主调。它的升级形态便是政府力量介入,以至于出现了“立法惩罚见死不救”的声音。通过立法来惩罚见死不救,是权力试图通过法律逼人为善。而据报道,“早在2001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就有32名代表建议刑法增加‘见危不救和见死不救’两项新罪名。”所幸这样的罪名至今未能入刑,否则我们每一个人的权利都有可能受到极大的侵犯。

  现代社会,是权利本位的社会;它所以需要法律,盖在于法律可以用来保障人的权利。人类社会免不了利益冲突,利益或权利受损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为自己找回公道,这就是法律正义。它的正义性在于惩恶。那一系列的法条法规无不告诫人们:你是自由的,你可以行使你自己的任何权利,但绝不能损害或侵犯他人的权利,否则等待你的就是法律。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法律的存在,只是禁止你做什么,而不是强迫你做什么。

  见死不救不是法律问题,而是一个道德律的问题,正如见义勇为或助人为乐属于道德范畴而不属于法律范畴一样。如果法律是禁止形态的,道德便是提倡形态的。你可以提倡见义勇为,反之也可以谴责见死不救;但不能因为见死不救便诉诸法律。毕竟见死不救这一行为固然不善,但不是恶(是善恶之间广阔的中间地带),至少它没有侵害他人的任何权利。这时法律如果出动,不仅是逼人为善,而且直接侵害了一个人可以不为善的权利(须知,在法律面前,不为善必须强调为一种权利,它属于人的自由选择)。

  这里,不应该为见死不救做道德辩护,但必须为它做法律辩护。法律是一种由国家垄断并施行的合法暴力,每一项法律条款都经由国家制定,以约束人们行为,带有不得违抗性。一旦违反,根据社会“等利害交换”原则,你施加他人几多害,国家便用这合法的暴力同等程度地反施于你。因此,法律的要义在于,暴力只是针对暴力,绝不能反向运作,用暴力去对付非暴力,逼迫他人助人为乐。从法理角度,我们找不到用暴力逼迫人去做好事的合法性,好人好事只能出于当事人的道德自愿。对于权利而言,在私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领域,不作为不犯法,这是法律对权利保障的底线,不能让法律为了做好事而突破底线。否则,这样的立法一旦实施,无疑是为作为法律的权力扩权(这正符合权力本身的需要)。并且这样的口子一开,不是禁止人们做什么而是要求人们做什么的法律便会有先例地接踵而来(理由无疑可以更堂皇),如此,我们的权利便有太多的可能遭受无辜侵犯。

  至于报道中有学者认为“通过对见死不救立法,可以更好地规范人的行为”,这里必须分清两种规范,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前者具有强制性而后者却没有。如果混淆它们之间的不同,便是试图用法律问题解决道德问题。这样很难奏效,甚至会引发人们的恐惧与抵触。见死不救固然不该,问题是见义勇为无法强制。法律作为人的行为的外在规范,逼不出道德也逼不出善。道德是心性问题,必须发乎其内。以为通过见死不救之类的立法就可以引发见义勇为,就可以改善我们的道德,这是法律万能主义或惟法律主义,是一种法律迷信。它不但导致法条无谓地增多,而且国人更有他的应对方式来逃避这类法律。结果反而折损了法的尊严,并使社会的道德状况更加下坠。

  道德的病不能靠法律医,尽管有网友戏说:中华民族到了最缺德的时候。但我们不要忘记,孟子早就说过“恻隐之心,人皆有之”。那18名路人难道没有恻隐之心吗,肯定有,至于为什么没有表现出来,就要到我们身处的社会环境中去找原因(看看我们的公序良俗究竟遭到了如何的破坏以及又是谁在破坏),而不是试图让权力坐大,制定刚性法律,强迫我们每一个人做好事。

  (作者系南京晓庄学院教授)

    [南方都市报]

彭宇案及多起类似事件 让很多人不敢助人为乐

  “小悦悦”事件引发了网民对社会良心状况的关注,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就相继发起专题,并呼吁“请停止冷漠”、“拒绝冷漠,从我做起”。尽管网民都认同这样的呼吁,但部分人还是对多年前的“彭宇案”心存芥蒂。实际上,就在今年的8月份,浙江的《都市快报》还报道过一宗“高一男生好心帮助倒地大伯被家长责怪引热议”的事件。

  从微博的讨论上,“彭宇案”以及后续被关注的多起类似案件,已经成为一种具有样本意义的“后遗症”,让很多人对助人为乐慎之又慎。

  网友“SH夜未眠”就表示,扶老太太本来是一件让这个社会感到温暖的事情,但最终却走了相反的境地,“谁敢再当好心人啊,标准的好心没有好报,还有些人利用老人制造摔倒事件,来坑害好心人,进而索赔,难怪大家都把这颗‘好心’收包里。”

  “o沈小腐o”则表示:“其实我真的很想很想去搀扶老人,小时候的教育,古代的传承,可是现实却一次次给我们明示,如果你没钱你别去扶,如果你拿不出证据证明不是你做的你别去扶,因为我们的法律不是‘疑点利益归于被告’”。

  “林强21218”则看到了事件背后的制度因素,“我以为18路人其实不完全是漠视,更多是怕惹祸上身不敢上前,与路遇摔倒老人不敢扶同理;据传肇事司机说:‘死了赔一两万,伤了得赔几十万’,亦与药家鑫拔刀前想‘农村人难缠’同理。其背后不仅是道德沦陷,更是国家法律制度漏洞百出、司法实践颠倒黑白,所导致的社会契约体系整体崩溃”。

  “所以今天小悦悦的事情是偶然却也有必然的因素。”“胖龙猫啊”表示,从“彭宇案”看来,司法不公正造成了道德的失衡,加上媒体多次报道扶起摔倒老人反被诬陷的例子,已让人心惶恐。他感叹:“这冷漠得像冰一样的社会,令人恐惧,会不会有一天跌倒在地的那个就是你或我?”南都记者张东锋

  微·言

  停止冷漠

  @欢乐赵音:#请停止冷漠#这样的事件在鞭挞着我们每一个人的良心,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这样的冷漠会如癌症一样侵蚀公众的生态环境,在我们谴责别人的时候,也同样扪心自问,我能为改变我们的心灵做些什么?愿这一事件能成为唤醒国人良知的又一猛药。

  @屈一:有时我在想,假如我在现场,我会去呼救或者拨打120吗?现在我可以说如果我在我会的!但这只是一个假设,我不相信那18个人面临同样假设时会做出漠视的回答,但实际上他们这样了。

  @今夜料峭不宜私奔:一个两岁的孩子血肉模糊地躺在那,十几个路人视若无睹……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人类的心真的那么冷硬吗?!

  @五月:那些视而不见的人,太耻辱了,要将他们公布于众,让他们为这种可耻行为受到社会谴责。

  @月球漫步:现在这社会太冷血了,肇事司机狠毒二次碾压,18个路人如此冷漠路过,连打个电话都没有,看来彭宇案的恶劣影响力真的能够间接杀人了。无论如何,向那位拾荒阿姨致敬,这世界上还是有好人的。

  @ B jhehe:做好事可能反倒给自己带来麻烦,让我们谨慎地或者不敢去做好事,而选择冷漠。但这却不是我们拒绝,或者选择冷漠态度的理由。如果都这样冷漠态度对待他人,如此恶性循环,那么有一天当你需要人帮助的时候,你会更加失望。别人的错误不是自己选择错误的理由。

  拾荒阿姨应该重奖

  @方松彭:这拾荒阿姨必须重奖。中国经济高速发展30年,但留下了道德真空。有了钱又有什么用,这是民族的悲哀。

  @上海黄阿姨:褒奖陈贤妹救死扶伤是对社会良知的深深呼唤,是对冷漠的鄙视和呵斥。更是让更多的人觉得陈贤妹行为会被社会肯定,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可。不能让她默默无闻,要让她发扬光大,以此警示冷漠的可怕和相助的可贵。只要停留一下就能挽回一条生命。希望今后再也看不到这可怕的一幕,愿人间少一点杯具。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拾荒阿姨陈贤妹,只是弱势群体善良的代表,应该加大鼓励;使那些冷血的、冷漠的、变节的、势利的、旁观的、犹豫的都惭愧、羞死、见鬼去吧。

  本栏目内容来自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

  整理:南都记者 张东锋

     [南方都市报]

 

 

 

相关报道

小悦悦事件引起全国讨论 专家深入分析"冷漠症"

  中国人的“各人自扫门前雪,勿管他人瓦上霜”、“明哲保身,莫谈国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阴暗心理的形成,盖因缺乏人权之保障也。蝼蚁尚且偷生避死,何况万物之灵的人哉。

  ———林语堂在《吾国与吾民》一书中分析中国人的冷漠症

  佛山小悦悦事件引起了全国范围的讨论,路人的冷漠更引人深思。恻隐之心日渐从我们的身边消逝,人性的温暖被旁观的冷漠所取代。人们追问,造成这一切的又是什么。凤凰网集纳了有关评论,对此进行分析。

  行善有风险道德践履未能超越利弊权衡

  那些围观者,剥离了冷漠的标签,也是普通的民众。他们未尝不懂,没有人是座孤岛,相互搀扶才能同舟共济。或许换个语境,他们也会痛斥“铁石心肠”,呼吁人性回归。可一旦轮到自己做“路人甲”,他们就打起酱油。原因何在?

  究其症结,不过是“行善有风险”,出手不得不谨慎。将道德流失归咎于“世态使然”,是公众一贯的逻辑转化。“彭宇案”殷鉴在前,“做好事遭恶报”,谁还敢冒险救人?(佘宗明)

  信仰缺失致使人们对生命少了几分敬畏

  人性的冷漠,有教育缺失的原因,也有政治原因,更多的还应该是信仰的缺失。没有信仰导致自我泛滥,缺少约束,缺少统一的精神支柱,没有统一规范的道德意识和真理意识。而西方人的精神世界由于有上帝的存在,所以科技的发展并没有造成人们精神上太多的缺失。

  最近几十年来,在功利化的世界观指导下,在极度自私的人际规范中,这个社会已经陷入了信仰沦丧、诚信缺失的扭曲状态,这才是当前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时言平)

  功利教育让我们失去了与同类守望相助的本能

  前段时间,深圳福田村一个老干部在小区溜达着就俯身倒地,可没人敢去救他,因为刚想伸手就会想起彭宇,最后老干部窒息而死。还有湖南一女子落水,挣扎好些时候没人下去救,等警察来了就晚了。还有很多例子……这里不仅不鼓励爱同类的能力,不教育,不奖励,而且会惩罚,这样就导致少有同类救同类。可这些也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我们的历史。

  从去年发生的复旦“黄山门”事件中,我们更是可以发现,在当前这样的教育环境下,我们先是失去救同类的能力,后来连被同类救的能力也失去,最后偶尔被救也忘记了感恩,感恩也要求要感谢国家,而不是感谢人,这个同类,本身。这样重视阶级而忽视同类的教育是可怕的。(李承鹏)

  向陌生人社会转型加剧了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

  今天的社会呈现的信任缺失状态,极大影响了人们对于他人尤其是陌生人的助人行为,从一个独特角度透视出社会道德所存在的深层困境和相关社会机制所存在的严重问题。

  在传统社会,人际交往主要在血缘和地缘基础上展开,其特征是熟人信任。随着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人们将与越来越多的陌生人交往,而且与有些人的交往可能仅此一次。在传统社会,人际信任的保障机制主要是关系加上个人特质如良好的人品、声望等。在现代社会,由于面对的是陌生人世界,关系难以覆盖所有方面。在现代社会中信任模式的特征是普遍信任,实质是制度信任。(沈杰)

  旁观者效应

  你还在看热闹吗

  如果你独自在一间屋子里,似乎闻到好像有什么东西烧焦了,然后看到从门缝里飘过来一缕缕黑烟。你会怎么办?有人立刻会说快跑啊,打119啊……那么,如果你在一间大报告厅里,里面坐满了人,发生了同样的情况,可是其他人泰然自若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你又会怎么做呢?你得先东张西望犹豫一下,看看是不是自己鼻子和眼睛出了问题,可能还得再掐自己一下,确定不是在做梦。

  这就是著名的“旁观者效应”。上面就是JohnD arley andBibbLatane在1968年前后做的一系列实验之一。那些“泰然自若”的都是他们的托儿。他们发现在场的托儿越多,被试者反应越慢。类似的实验他们还做了好几个,比如让一个被试者和其他人通过电话交谈,然后电话的一端假装癫痫病犯了。如果被试者知道只有自己一个人在跟他通电话的话,他会迅速报告。你一定猜到了,如果他以为有很多人一起通话的话,就可能缓报或不报。心理学家们发现,人们常常要以别人为参照物来定位自己,通过观察别人来判断自己是否正确,所以这就导致了多人在场时反应会变慢。同时每个人都以为别人会做,自己就不做了,或者抱着罚不责众的心态,所以也就没有人报警了。这就是从众和责任分散效应。

  既然知道了旁观者效应,那么就不要再继续旁观下去了,遇到什么事儿了,要发扬马大姐的精神,那可不叫管闲事,那叫热情。

  摘自《科学松鼠会》

  案发现场调查

  热闹五金城冷漠小社会

  广佛五金城位于广佛交界处的大沥镇黄岐,是一个体积庞大、品类繁盛的五金交易商城,在全国五金集散地中享有盛名。这是一个快速发展的工业区。自2001年广佛五金城建立以来,目前新区老区共占地面积约40万平米,商铺2000多间。目前正朝着全球最具规模的大型国际五金机电专业批发市场快速挺进。

  10月13日下午5时30分左右,2岁女童小悦悦在工业区的街巷里玩耍,被两辆货车碾压过去。在前后长达7分钟的时间里,18个途经此地的路人都视而不见,4家店铺中2家铺主承认听到哭声,但无一人出来相救。

  小悦悦的事件被媒体报道后,距离事发地点5米的一家店铺女老板胡琳心里很沉痛。这位来自山东的中年女性,待人热情。正是她的丈夫,通过关系为受伤的小悦悦联系到广州军区陆军总医院。她说,一听到关于小悦悦病情不好的消息,她就忧心不已。

  沉痛之余,她也有些反思。她说,这座面积庞大的五金城,人情关系的确是很冷漠。

  2001年,在广佛五金城刚建好之时,胡琳就跟丈夫两人来到黄岐,开了这个档口,做砂轮生意,到今年整整10年。可她在这座五金城并无多少朋友,只跟一家粥铺的老乡感情较好。

  胡琳档口两面开门,隔壁有2家档口,对面有2家档口,斜对面还有1家档口。这几家店铺至少都开了6年。6年的相处,胡琳跟他们也只是面熟,交往很少。“我们平时基本上不来往,他们做他们的生意,我们做我们的生意。”

  她只知道对门的新华劳保经营店的老板姓陈,但是不清楚叫什么名字。平时,少有说话。

  而斜对门的陈桂伶,胡琳也只跟她说过几次话,上一次两人说话是在2个月前。

  相比胡琳,陈桂伶跟周围邻居的交往更少。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她跟相邻两家店铺的人从未说过一句话。

  “都忙着做生意,没有时间去闲聊。”胡琳说,“除了要去给客户送货、对账、去银行汇款,我几乎就不出档口”。

  南都记者 杨森

  佛山地区读者详见AⅡ叠读本

  冷漠案例

  2010年12月15日深圳

  老人小区跌倒20分钟无人扶死亡

  2010年12月15日下午1点多,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市委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儿子肖先生外出时发现,老人孤零零趴在地上,额头磕破流血,鼻子紧贴地面。他拨打120,救护车赶来抢救半个小时后,宣布其父死亡。

  益田村保安部负责人解释,不是他们冷漠,只是害怕承担责任,确实不敢前去搀扶,如果保安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他们就说不清楚了。当时他们没有拨打120,但是有保安亲自跑到派出所叫警察。

  2010年12月26日杭州

  大妈落水百人围观无人施救

  2010年12月26日,杭州。61岁老太坠河,很多人目睹事故发生,72岁的老大爷朱阿毛以为救人轮不上自己,但等了3分钟,桥边聚集了近百人,却没人现身救人“再不救就来不及了!”

  2003年5月9日湘潭

  男子欲跳楼看客高呼“快点跳”

  2003年5月9日,湘潭。42岁的男子姜建明爬上高楼楼顶想轻生。他与妻子离异后,带着12岁的儿子与父亲同住。当天与家人发生矛盾动了轻生的念头。湘潭市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营救,2个多小时后,姜建明的情绪开始稳定下来。可楼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有些人开始起哄,高喊“跳”、“快点跳”,而且声浪越来越高。姜建明又激动起来,他转过身来,向营救人员拱手致谢,随即跳下。

      [南方都市报]

中国人解放了60多年尚不具备现代公民的素质

当今中国号称和谐盛世,全球第二经济大国。可是,整个社会的道德体系,已经全盘崩溃。日前在广东佛山,一辆客货车撞倒辗轧一名两岁半女童悦悦后逃逸,这已经让人心痛如割,不忍卒睹。更有甚者,数十名路人经过全然不顾,期间又有一辆货车辗过而逃,最后还是一位拾荒者伸出援手。

诸如此类的事情,在神州大地上已经屡见不鲜。天津车主许云鹤因搀扶摔倒的老太太被告被一审判赔偿十万元。南京彭宇在汽车站发现一名老太太跌倒送往医院检查反而被判承担一半医疗费用。一名驻海南岛的解放军把路边晕倒的一位老人送到医院,使老大爷转危为安。不料,老人的亲属赶来后,硬说该名解放军是肇事者。最后因目击证人挺身而出,这名学雷锋的解放军才最终免于赔偿。这一幕幕不断刺痛国人的心,也将中国的传统美德砍得七零八落。

中国的社会在高速发展,已经是全球不可忽视的力量,能够左右世界经济格局,应该有条件拥有最完善的制度、应该达到美国那样的社会憧憬。可是,中国人目前还没有资格具备现代公民的素质。哪怕是到了国外。

笔者搭乘横跨太平洋航班,多次亲眼目睹在飞机上高谈阔论旁若无人的中国旅客。美国航空公司的空乘人员,对于中国旅客在飞机没停稳之前就急于离开座位打开行李箱的习惯动作非常头痛。至于国内旅游观光团在各旅游景点乱扔垃圾的行为,已经习以为常,一些国外的旅游景点,竟然树立了中文牌子“请勿乱扔垃圾”。汗。。。。

美国的各大城市的唐人街,几乎无一例外,是脏,乱,差的典范。即使是喜欢中国文化的美国人,对此也是大摇其头。大部分的华人超市,一走进去,就是一股难闻的味道。更有甚者,纽约和加州的一些华人餐馆,不顾当地风俗习惯和有关法律,竟然卖狗肉。

美国的商店和超市,大部分商品,如果顾客购买后不满意,允许30天内退货。结果许多中国人就钻这个空子,买了电器享受了30天去退货。

美国的一些华人旅行社为了赚钱,大巴中巴雇佣不合格的低薪司机,甚至超载,结果屡屡发生交通事故,国内的观光团在美国高速公路上出事死亡,已经看的多了。这个和国内发生草菅人命的交通事故可以一拼。

一些已经定居美国的中国人,把自己的年迈父母接到了美国,若干年以后,享受美国的养老金。这个老年人群体,一生对美国社会毫无贡献,却堂而皇之地享受美国纳税人提供的福利。

至于许多贪官和奸商,把财产都转移到了国外。官二代,富二代的素质,可想而知。

想起来了,李天一MS也是在美国读过中学的。

日本和韩国的贪官奸商,本来就少。跑到美国的,恐怕更少吧? 嘿嘿。。中国特色。。。

美国的大学,对于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的学生就读,提供足够的助学金。一位名牌大学专管FINANCIAL AID(也就是经济资助)的负责人说,我们对有绿卡的中国人的助学金申请,是严加审查的。因为我们发现,他们之中一些父母(主要是做生意的),经常隐瞒自己的实际收入,以骗得我们学校的大额助学金,最高一年超过5万美元。

美国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是世界上领先的。大部分世界一流的大学,例如哈佛,耶鲁,普林斯顿,MIT,史坦福等均在美国。在美国就读的国际学生,来自中国的学生已达数十万,稳占全球第一。然而,许多美国大学的招生部门已经发现,在申请材料造假,缺乏诚信度方面,中国学生也是世界第一。

笔者所在的学校,是美国一所闻名遐迩的私立大学。然而,随着大批来自中国的学生报考,学校招生部门发现推荐信,成绩单等申请材料造假,在中国考生中间屡屡发生。自己制作的全A成绩单,自己给自己写推荐信然后让老师签字,根本不存在的获奖奖状等等,防不胜防。结果,学校招生委员会主席,把笔者喊到他的办公室,把准备录取的中国考生材料,全部审查一遍,因为实在是不放心。

破绽也太多了。尼玛要做假,能不能做的专业一点呢?那成绩单上面的学校图章,看上去就是花了10块钱在马路上买滴。再看那推荐信,几个任课老师和教导主任不但用的信纸,打印字体完全一样,连签字的笔迹和颜色都一模一样。英文文法GP不通就不谈了。连错误都是一样的。还有那些奖状证书,漏洞百出。做的真给力啊,中国人的创造性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

最后由于这些东西根本无法一一核查,学校招生委员会主席下令:凡是有疑点的,全部不予录取。宁可错杀一千也不能放掉一个。学校招生,第一要点是人品。不诚实的学生,再聪明,再有才,也不能要。

他说,中国人真是太奇怪了,许多人不遵守游戏规则,让我们怎么办?

各位,这让我一个华裔教授情何以堪啊。。。

好像是新加坡总理李光耀,曾经说过一段话。大概意思是:任何制度的设计、哪怕是世界顶尖学府和精英设置的体系,都经不起中国人的糟蹋,因为中国人是最精于钻空子的,无孔不入,即使是堪称完美的制度也仍然防不胜防,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用专制手段。

有意思的是,在美国出生的华裔,由于已经融入美国社会,接受了美国的价值观念,就很少出这些问题。当然,如果把他们放进中国这个大染缸,就难说了。

外国人喜欢用“惊人”这个词。结果,国际媒体发现:中国的经济增长是惊人的;中国的环境污染是惊人的;中国的食品安全状况是惊人的;中国大款对高档奢侈品的购买力是惊人的;在号称建设社会主义的中国,财富集中到少数人手里的速度和幅度是惊人的。最后,中国人道德文明的崩溃,也是惊人的。

其实,一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和官员们的道德水平很有关系。目前的中国,官商勾结,贪污腐败成风,草菅人命,司法公正屡屡被突破,社会风气又怎么会好呢。

这是整个民族的悲哀。

    [藤讯博客网]

勿以善小而不为 美国的大众伦理和道德习俗

  ■美国来信之徐贲专栏

  旧金山地区的《奥克兰论坛报》有一个叫“询问艾米”的专栏,主持人是艾米·迪金森。专栏中刊登的不是如何做饭、修车、购物,而是生活中的“伦理问题”,如人与人之间如何相处、怎么才算得体、懂道理、有教养等。

  10月17日的“询问艾米”专栏中有这样一个例子。询问者(一位大学一年级学生)问道:“亲爱的艾米:教我们讨论班的教授布置的笔记作业很繁重,我没有时间独立完成,所以就和几个同学把笔记分着做,然后再相互间交换。我后来把别人做的部分也都看了一遍,不想在心里觉得自己是个偷懒的人。我们这样分摊作业,然后交上去得分数,道德上有问题吗?而且,由于这位教授每次布置的作业量都是其他教授的2倍,我该要求他减少一些作业吗?”署名“过分用功者”。

  艾米的回答是:“亲爱的过分用功者:你其实不能算是过分用功者,至少在我看来不是。尽管你很想学习,但你实际的行为显示你是一个偷懒的人。让我们设想,功课重的这门课不是讨论课,而是数学课。如果老师给每个学生12道题,而你和另外两个同学合起来做,每人做4题,然后把答案合到一起,分别当做自己的作业交给老师。这种做法的道德性便不再模糊,你所做的肯定是一件错事。你把事实上没有做的工作冒充为自己的工作,你还失去了一部分你该受到的教育。如果你觉得功课太重,那就一定要跟教授说,‘请少布置一些’”。

  艾米的伦理专栏里讨论的都是一些生活小事,每一件小事都构成一个具体的“伦理情境”,成为一个有教育意义的“故事”。这也是美国大众文化讨论伦理问题的特殊方式。这种大众伦理在学院式的伦理家眼里是根本算不得什么的,但却对维护美国社会的道理习俗起到重要的作用。

  德国伦理学家莫里兹·石里克说,伦理应该是一门科学,除了认知方面的作用,还有“人情”的用途。但是,这二者之间一定要有所区别,因为“再没有比一个伦理家变成一个道德说教者,从一个伦理研究者变成布道人更大的危险了。”石里克是一个典型的德国学者,他也许会把像艾米这样的专栏主持人看成是“说教者”或“布道人”。

  普通的美国人并不是什么学者,但他们却很在乎道德习俗,所以才会有像“过分用功者”这样的询问者。道德习俗是被社会认可的待人处事方式,如父母对子女负有责任,答应了的事情不做到,就要道歉;政治家以公共身份说话时不得撒谎;胜者对负者不要得意洋洋;不要吹嘘自己的才能;游手好闲地生活是不对的;凭良心是对的;不应虐待动物;不应以暴力解决分歧;一个人的意见再不受欢迎,也应当让他发表;诬蔑竞争对手是不对的;借东西先得征求别人同意;不应嘲笑有残疾者;善意的谎言是允许的;不应公开对敌人幸灾乐祸;故意残害是错的;对朋友应该忠诚;应保护别人的隐私等等。

  一个社会只有在细小的地方经常在意道德习俗,才有希望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者系加州圣玛利学院英文系教授)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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