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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执法”:公权力碰瓷?执法者涉嫌诈骗罪!


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09-10-21

 

央视质疑上海钓鱼事件 直指执法者涉嫌诈骗罪

  如果他们不是倒钩,为什么会抢我的钥匙,踩我的刹车?!

  我向天发誓,我要是跑黑车了,出门就被车撞死。

  ———孙中界

  网友疑问:你说当时那个乘客踩你刹车、抢你的钥匙,可是副驾驶位的人怎么可能踩得到刹车呢?你编的吧?

  孙中界:网友恐怕是没开过金杯车,金杯车副驾驶位一伸腿就能踩到刹车。

  18岁青年孙中界才到上海两天,就遭遇到了钓鱼式执法,一怒之下竟然把自己的小指砍了。上海市政府介入后,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昨天公布了调查报告,报告否认有钓鱼式的执法行为,这让孙中界非常气愤,质问“如果他们不是倒钩,为什么会抢我的钥匙,踩我的刹车?!”

  继人民日报后,昨天央视新闻频道和经济频道也同时聚焦上海钓鱼,并对调查报告提出质疑。

  他的哥哥孙中记告诉本报记者,自始至终执法部门、调查组都没有主动联系过他们。家境窘迫,交不起1万元罚款,希望有好心人能提供法律援助,他们好打官司讨个说法。

  调查报告否认“钓鱼”

  17日,上海市政府要求浦东新区政府迅速查明事实,将调查结果及时公布于众。上海市政府郑重承诺:“对采取非正常执法手段取证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浦东新区相关部门在市政府的要求下,当日便介入此事,19日,以一名浦东新区副区长为首的特别调查小组也已经成立,对包括执法人员在内的当事人,展开全面调查。

  昨天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召开发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10·14”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情况的调查报告》。报告称,浦东新区责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了全面的核查,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参与了对执法行为和相关材料的核查工作。经全面核查,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于10月14日晚约8时,在浦东新区闸航路188号附近,当场查获的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取证手段并无不当,不存在所谓的“倒钩”执法问题。

  又是“有正义感的人士”

  在新闻发布会上,央视记者多次询问乘客身份问题、是否存在钓鱼问题,执法部门的回答则是遮遮掩掩。

  记者问上海是否存在倒钩现象,浦东新区执法办主任丁建国绕着弯子讲,被记者打断,要求其正面回答,丁建国说自己就是在正面回答,“我们在谈的是浦东新区,浦东新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

  央视记者刘楠透露,在记者反复追问下,调查组终于对乘客的做了一个描述———一位有正义感的举报者。此前,在张军事件中,闵行建交委官员也是说乘客是有“正义感的人士”。

  记者追问,不公开乘客身份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副局长李春铭说,等到进入法律程序才会公开,李春铭又说,很显然,孙中界的表述和乘客的表述两个不相吻合。记者追问那我们以谁的为准?李春铭说,以事实为准。

  对此,央视新闻频道昨晚的《新闻1+1》节目中,主持人白岩松提出,在一辆车上的两个个体,究竟信谁的说法呢?如果有明确的证据,有录音,那是不是就说明存在钓鱼式执法?如果没有录音,只是嘴上的说法,那凭什么只认定乘客说法,不认定司机的呢?

  在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门口,央视记者遇到很多类似情况前来讨说法的车主,他们分别讲述了自己被钓鱼的遭遇,其中一位从包里掏出了一个上海市行政执法证,说自己也是行政执法单位的,结果做好事被罚1万。

  不是倒钩怎么一晚举报两车?

  新闻发布会召开期间,孙中界就在外面等待结果,拿到调查报告后,他非常气愤。

  “对我太不公平了,如果他们不是倒钩,为什么会抢我的钥匙,踩我的刹车?!如果他们是正常执法,为什么扣我的时候不亮工作证给我看?直到做笔录的时候才给我看?这是为什么?让他们说个清楚,这是为什么?”孙中界情绪激动地说。

  面对多位媒体记者,孙中界对天发誓,“我要是跑黑车了,出门就被车撞死!”

  孙中界的哥哥孙中记昨晚接受南都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他和弟弟都很生气,他们完全无法认同调查报告。

  他认为这是一次“钓鱼式执法”的特征非常明显,首先是乘客叫孙中界停车之后马上就上来拔车钥匙,而且还死死踩住刹车,所有动作都相当老练。更可疑的是,孙中界被带到执法车上时,碰到一个同样被抓的何姓企业老板,两人一对,发现他们所搭载的“乘客”特征高度一致,几乎可以肯定是同一个人。若如执法局的人所说,这是一个“有正义感”的普通市民,怎么会一个晚上在同一个地方连着举报两辆“黑车”?

  另外,报告中称,孙中界是执法部门正常设卡拦查车辆时查获的。孙中记说,当时是那个“乘客”大喊“到了,到了”,指示孙中界停的车。

  执法部门从未联系孙中界

  证据方面,报告称有孙被带到执法车辆上之后的录音,只字未提“乘客”提供的录音证据。孙中记称,上海一位记者曾打电话问他,执法局说有“乘客”录音等证据问他们打算怎么办。事件曝光之后,网络讨论认为有“乘客”录音几乎就等于承认了是钓鱼,之后官方就再没提过这段录音。

  关于笔录,他介绍说,16日和19日,他们都主动找执法大队做笔录,整个调查过程,执法局的人都没主动联系过他们。

  孙中界说:“上一次(16日)给我做笔录的时候,很多细节都没有写,有些话在他们的引诱式提问下就不符合事实了。写下的笔录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情,我只能拒绝签字。”

  19日他们主动去找执法部门做笔录,这一次基本上表达了孙中界的真实意图。没想到,调查报告却只提16日的笔录。

  孙中界希望得到法律援助

  作为公司里负责车辆管理的人,孙中记现在感到很为难,他到上海几年来几乎没有积蓄,家里盖房子欠下亲友5万元还不知道怎么还。如果不取车,他就得赔公司一辆车,如果取车,那一万元罚款,他同样交不出来。孙中记说,如果有好心人能帮他,就打官司,否则以他们的经济能力无法负担。如果没人施以援手,提供法律援助,他只能自认倒霉了。  央视:执法者涉嫌诈骗罪

  昨晚黄金时间,央视新闻频道和CCTV2几乎同时播出了上海钓鱼执法的相关报道。

  在新闻频道《新闻1+1》中,白岩松提出,执法部门“胃疼关你什么事”的思路会破坏社会的道德底线,人们会因此不敢做好事了,因为如果你做好事,人家直接给你车上扔下10块钱,你怎么办?如果我们查处了10件,其中9件都是黑车,冤枉了1个好人,那么冤枉这1个好人社会所付出的成本还要远高于查处的那9台黑车的成本。不能以人性的恶去应对行为的恶,因为人性的恶对社会危害更大。

  在CCTV2《经济半小时》中,节目的结尾醒目提出“拭目以待看谁在违法”。如果最后有证据表明张军和孙中界是被钓鱼执法所害,那么结局就不是还个清白那么简单。如果钓钩和执法人员采用虚假线索,就是故意捏造事实,属于诬告陷害行为,而如果他们领取了奖励金,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更涉嫌诈骗罪。

  事件经过

  当事人自述:断指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当时七点半(10月14日)的时候我从京康博尔工地回来,把我们工人送到宿舍我就到基地拿张油卡去加油,走到张杭路和招待路交叉口有一个公交车站点,忽然有一个男子20岁出头挎了一个包,他装得可怜得不得了,他说师傅帮帮忙把我送到航头,我有急事,当时我没同意他上车,他就爬到我车上来了。我看他只穿一件T恤,就有点同情他,就想算了吧。

  上车后,他说按出租车的价格给我掏钱,我当时忙着开车也没搭理他。走了四五分钟后,这名男子说到了,我就缓慢停车。这时,他掏出10元钱,往我仪表盘右侧一扔,随后就伸脚急踩刹车,并伸手拔我的车钥匙。我看见我车前侧过来一辆面包车,车上冲下几名便衣男子上了我的车,他们自称是执法大队的,说我黑车营运拉客。我赶紧解释,并说刚才上车的男子可以作证,可上车男子已不见踪影。

  他们拿一份通知书让我签字,说我非法营运,要罚我1万。我不签。到晚上9点,我实在尿急,只好签了字。

  (回到出租屋)我气得不行,做个好事却遭到诬陷,公司的车也被人开走了,越想越窝囊,我跑到厨房,拿起菜刀,向我左手的小手指猛地砍下。我之所以没选择其他维权渠道,是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郁闷绝望之下才这样做的,当时连死的心都有,就是想靠这样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我是清白的,一定要查清楚,我真的是清白的,我总共来上海三天开了两天车就出现这种情况,我真是清清白白的,我希望他们一定要查清楚这个事实,还我一个清白。

    【南方都市报】 

 

上海“钓鱼式执法”让人“不敢善良”

作者:五岳散人

发生在上海的“钓鱼执法”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并未收敛,最新发生的事件更是令人有愤然之感:某公司刚刚上岗的、年仅19岁的面包车司机在被当做鱼被钓了以后断指以明志,用来说明他并不曾开黑车拉活儿。

更令人不可理解的是,根据10月19日《法制日报》报道,法院在去年夏天与上海市交通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形成了一个审理出租汽车管理行政案件的内部规定,支持行政机关的做法。所以,上海的律师普遍不愿意代理这样的案子,而相关的诉讼至目前为止,作为被钓鱼的司机一方从来就没有胜诉过。法院本来应该是行政机构非法执法的刹车,在这里竟然有联手之势,也无怪媒体多次曝光、甚至一个19岁的青年血淋淋的手指都无法阻止其钓鱼了。更何况其中还有深度纠缠的利益,不但这种钓鱼的行为已经成为一种产业,而且根据上海有关部门的情况说明中显示,在查处黑车一项上,他们的罚款收入已经达到了五千万元。

法律上的问题留待专家与相关机构去操心,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个人倒是更关注这么一段话:“我们按照正常的程序,一般非法运营的车辆有两个特点,不是你车主的事,为什么要揽下?你是不是完全按照乘客的要求开到目的地,如果没有利益关系,你为什么要这样做?”说这段话的是上海市南汇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这段话大致与当年南京彭宇案的判决有异曲同工之妙。南京青年彭宇因为搀扶了一个老大娘而被告上法庭,最终法庭判决如下:“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做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当时我曾写过一个评论叫做《为什么我们不敢善良》,写了没有几天,南京就接连出了两起老人倒地而无人敢上前搀扶的事件,其中一件居然是倒地的老人喊出“我是自己摔倒的”,方才有人敢上去帮忙。

这样的执法思维与判决,不但是用钓鱼的方式诱导人违法或者诬陷他人违法,而是在根本上破坏了社会赖以存在的、最基本的道德与善意,最终还是那句“不敢善良”。所以,此事从此言一出,已经不是一件简单的法律上的争论,而是两种行政方法、两种对待社会态度之争。甚至我们可以说,单纯停止这种钓鱼执法都是不足,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思维模式与行政方式才可能重建我们社会的善良与信任。

    【新京报】

 

“钓鱼执法”:公权力碰瓷?

  “钓鱼执法”事件向纵深发展。

  10月17日,上海市政府首度对外回应:对于采用非正常执法取证手段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

  10月20日,浦东新区相关部门宣布:司机孙中界因认为被放“倒钩”而自残小指的事件,经核查,其涉嫌非法营运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取证手段并无不当,不存在所谓“倒钩”执法问题。

  此前10月18日,律师郝劲松已向上海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以及18个区县的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近三年来查获的黑车罚款总额。郝劲松为上海市车主张军诉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违法行政一案代理律师。

  在此类事件中,“钓鱼式执法”的执法方式违法与否,以及巨额罚款是否于法有据,罚款的分配流向等成为问题焦点。

  迷雾笼罩的执法

  车主张军在起诉书中说,9月8日中午,他驾驶私家车行驶在上海闵行区某路口时,一白衣男子上前称胃痛,要求张军带他一段,张军让男子上车,其后被城市交通执法大队认定为载客黑车,遭扣车与罚款1万元。在此过程中,白衣男子强行拔下车钥匙,七八个身穿制服的男人强行将张军从车上拖下,张军被双手反扣卡住脖子,并被搜去驾驶证和行驶证。

  在向交通执法大队的上级部门闵行区城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交通科反映情况时,张军方得知,这些男子并非执法大队的人,而是协管人员。

  上海一位公益律师表示,“非法营运”在法律上的界定不明确,在实践中取证难,主要依靠乘客证言,但以“放倒钩”的方式取得的证言应该被排除。

  “‘诱惑式取证’因其特殊性质,在一些国家被严格限制在部分刑事侦查中,如毒品犯罪等,但在行政执法中采用‘诱惑式取证’是禁止的,因为诱惑式取证仅用于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领域,在查处一般性的行政违法事件时采用如此严厉的行为,存在违反行政法中比例原则的嫌疑。”

  在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讯问时,不得采取诱导、欺骗、威胁的方式。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教授认为,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未出示相应的证件,其执法程序有一定问题,而且,“钓钩”和协管人员都参与了执法,并履行了如“强行拔钥匙”、“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行为,这些强制行政行为不能随意委托给没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去履行。

  一份《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2007-2008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显示,该大队两年时间“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到了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市总队和区建管局下达的预定指标任务”。

  在郝劲松看来,钓鱼式执法背后有着巨大的利益链条。“庞大的处罚金额支撑起了一个畸形的执法平台,执法机关雇用无业人员假扮‘乘客’搭车,‘乘客’则负责引诱司机收费,并把车引入执法人员设好的埋伏圈。”

  在这个利益链条中,“钓钩”(伪装乘客的人)、“钓头”(组织钓钩的人)和协管人员一次能分到从100-500不等的费用;其次,张军等人还要付“代驾费”和“停车费”给代驾车者和停车场。

  郝劲松在申请函中提出了三方面的问题,分别涉及从2007年1月至2009年7月,收取罚款的总额,代驾费停车费的数额,以及罚款在行政部门内部的分配——上交财政的金额总共有多少?财政返还金额总共有多少?

  “公权碰瓷”之论

  事实上,“钓鱼执法”并非上海一地的个案,也并非仅发生在黑车整治领域,“查处卖淫嫖娼”,“买卖盗版碟”等执法领域,均有“钓鱼执法”现象存在。

  这些领域的共同特点是一对一交易,调查取证难,社会公共危险性不显著。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戴福律师认为,“钓鱼执法”本质上就是“公权碰瓷”,即以已经存在的公权为前提,创造条件利用公权进行罚款。

  上述上海公益律师表示,在国外,政府不仅不查处,相反还鼓励“搭便车”、“拼车”等行为,在我国查处黑车,其本质在于有运营证的“合法出租车”和无运营资格的“黑车”之间存在一个市场差价,而这个差价是由于是否具备运营资格造成的。

  上海一张出租车运营证的市场价格在30万-40万人民币左右,一辆合法的出租车每个月要缴纳数千元的“管理费”。因此,一方面政府通过限制出租车市场准入收取了一次行政费用,从而抬高了出租车市场价格,其次,政府通过打击黑车,又收取了一次行政罚款。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高家伟表示,“钓鱼式执法”存在违反诚信原则,信赖保护是保护公民对政府的信任,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目的是为了让公民和行政机关都守法,但执法机关在引诱公民违法,这就意味着行政机关也违法。 (陈欢)

    【21世纪经济报道】

 

专家:"钓鱼执法"长期未制止反映政府不作为

  中新网10月20日电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公法研究中心主任余凌云今日表示,“钓鱼执法”由来已久却未见有关政府机关制止反映出政府在某种程度上的不作为。

  余凌云今日做客人民网,就“钓鱼执法”事件与网友在线交流。有网友问道,“钓鱼执法”由来已久,但未何一直未见有关政府机关出来制止?这反映了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现实?

  对此,余凌云说道,这个问题实际上反映了政府在某种程度上的不作为。就是对于这种非法的“钓鱼式执法”,以追求利益为目的的“钓鱼式执法”显然违背了这种调查执法应当具有的品质。

  余凌云指出,从这个事件上来看,一个方面反映出受害人或者是说被处罚人没有积极地采用法律规定的行政救济手段,比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政府这种违法的“钓鱼式执法”提出挑战、提出控告,这个现象是值得深思。这也是为什么长期以来这个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制止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没人告或者是没有人按照法定途径去告。

  另一方面,作为政府机关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它应当不断的对下属机关进行执法、监督、考评、检查,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发现错误、纠正错误,但是从这个案件来看也没有发现这方面的工作做的很好。(据人民网文字直播)

    【中新网】

 

 

相关报道

上海“钓鱼执法”调查:99%黑车司机被钩过

  以下为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2009年10月20日节目文字实录:  

  上海“钓鱼执法”调查:99%黑车司机被钩过

  今天的节目开始之前,我们来看看这样一幅照片。这是一只受伤的手,还包着纱布,伤者名叫孙中界,今年18岁,砍伤他手指的不是别人,正是孙中界自己。

  这个18岁的小伙子为什么会砍自己的手呢?难道他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还是受了什么巨大的刺激?事情还要从几天前他在路上的一次偶遇说起。

  接连两起事件引发社会对钓鱼执法的质疑

  病床上的这个小伙子叫孙中界,三天前刚从河南商丘的老家来到上海,在一家建筑设备公司做司机,小孙每天的工作是开着公司的面包车,接送工人往返于宿舍与工地之间,就在他上班的第二天,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小孙:“当时七点半的时候我从京康博尔工地回来,把我们工人送到宿舍我就到基地拿张油卡去加油,走到张杭路和招待路交叉口有一个公交车站点,忽然有一个男子20岁出头跨了一个包,他说兄弟帮帮忙,我等了一个多小时我很冷,我到杭州有急事,当时我看到也挺可怜的,挺想帮他一下。”

  据小孙说,他完全是出于好心才让这名男子上了车。

  小孙:“开了有几十秒钟的时间,他当时就从右挎包里掏出来十块钱的面值吧好像,他用左手放钱,当时我正准备说不要钱,当时已经来不及了,他就开始抢(车钥匙),左手放钱还没放下,右手就抢我的钥匙,抢我的钥匙顺便左脚踩我的刹车不让我走。”

  小孙告诉记者,就在这名乘客抢下小孙车钥匙的同时,他发现右侧有一辆面包车开过来挡在了他的去路。

  小孙:“从车上跳下几个穿执法衣服的,没有亮任何证件就把我从车上拉下来,我就掏手机报警,我准备报警手机就被他们抢了,手就被他们控制住了,把我硬塞到一辆面包车上开到一个胡同里面。”

  就是在这辆面包车里,小孙接到一张《涉嫌非法营运调查处理通知单》和一张《车辆暂扣通知单》。回到宿舍后,工友们的怀疑让小孙非常委屈。

  小孙的哥哥孙中纪:“我在楼下听到咚的一声响声,跑上去一看他躺在床上,用被子蒙着脸,手在床外面耷拉着,下面淌了好多血,我一看这个手骨头都看的清清楚楚,白的骨头。”

  小孙:“我是清白的,一定要查清楚,我真的是清白的,我总共来上海三天开了两天车就出现这种情况,我真是清白清白的,我希望他们一定要查清楚这个事实,还我一个清白。”

  18岁的孙中界选择用自残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无辜。到上海打工才三天,就遇到这么一件说不清道不明的事,确实很让他气愤。面对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出的调查处理通知书,孙中界希望有关部门能拿出确凿证据要么证明他非法运营,要么就还他一个清白。

  在上海,有过这种遭遇的还远不止孙中界一个人。上海的另一位司机张军则选择了一种更为理性的方式,对这种执法方式说NO,他一纸诉状将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

  张军是上海一家外企的市场经理,这辆自动挡的福克斯轿车是他每天上下班的交通工具,2009年9月8号,张军像往常一样开着这辆私家车赶往公司,在闵行区元江路与华宁路口,遇到红灯停了下来。

  张军:“这时候从旁边有一位穿白衣服的男士过来说带我一段,我马上就拒绝他了,我说我是私家车,不带人的,接下来他就说我肚子不舒服,因为他基本上弯下腰很痛苦的样子,他说就前面一小段,因为我看他比较难受的样子,我心一软就让他上车了。”

  张军说,没想到这名男子到目的地后,不仅没下车,反而开始抢车钥匙。张军的第一反应是遇到了劫匪。

  张军:“我就抓住钥匙,我说你要干什么?这时候门被打开,一群穿制服的过来,他们就把我从车里面拽出来,下来卡住我脖子,把钥匙从我手上硬抢过去,再以后就是被塞到一辆面包车上。”

  张军说,在这辆面包车上,他收到了一张以涉嫌无证运营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为理由的《车辆暂扣通知单》,按照相关条例被处以罚款一万元。处罚他的上海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声称,他们掌握有录音证据,证明张军和那名男子谈过车费的问题,而这正是他们处罚张军的依据。但张军告诉记者,当时那名男子上车后曾多次表示要给他钱,但都被他回绝。

  张军:“其实我觉得我不是说我多高尚,但是我觉得我平时的生活当中也是一个普通有爱心的一个人,不是说我多高尚。”

  今年30多岁的张军就职于一家世界500强的跨国公司,他说自己的年收入超过20万元,不可能去做黑车司机。

  记者:“在张军的家里,他向记者拿出这些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以及来自地震灾区的一些感谢信,据我们了解张军平时就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人,从他工作开始一直到现在,每年他都在不间断的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这样的公益组织进行捐款。”

  私家车收了钱,是否意味着存在非法营运行为?

  按照张军的说法,他当时所经历的场景,与孙中界如出一辙,都是在路上遇到有人拦车,然后执法人员一拥而上,以非法营运私车为由,扣押车辆,对司机处以行政罚款。

  那么张军和孙中界属于非法运营吗?来听听执法部门的看法。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李建江:“因为你没有营运的资质,只要你收钱了现在认定的标准就是你从事非法运营。”

  李建江,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分管闵行区交通工作,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是这次开出张军违章罚单的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的上级主管单位。

  记者:“即便你好心捎人家?只要你收了钱?”

  建交委领导:“这个不存在好心的问题,如果你是好心就不需要收钱,学雷锋就叫义务劳动,所以你要收钱就不能叫好心了。”

  记者:“所以你觉得他收10块钱油钱也不可以么?”

  建交委领导:“你没有营运资质的你收钱了就认定你从事非法运营。”

  记者:“这个小伙子为证明自己的清白把自己的手指头砍掉了,你知道这件事吗?”

  上海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主持工作副总队长蔡敬艳:“这个消息我们也是今天早上通过媒体才知道这个事情,目前我们了解的情况还没有回来,这个事情我们听了以后说心里话我们也比较担心。”

  蔡敬艳,上海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主持工作的副总队长,他向记者介绍,虽然目前小孙自断手指的案件还没有调查清楚,但对于他们查处的案件来看,认定是否属于非法营运却很简单。

  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领导:“你没有这种许可你从事这种经营,一个你和当事人是不认识,然后你有这种收费的行为,只要有这些要素构成那么就可以认定为他是非法营运。”

  记者:“哪怕只有一次也能够认定吗?”

  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领导:“因为对非法营运的认定不是按次数来认定的,是按照他违法的认定的。”

  记者:“哪怕你只有一次?”

  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领导:“哪怕你只有一次也是非法营运,那么它认定的标准不是按次数。”

  执法部门说,是不是拿了钱就是判断私家车和黑车的唯一标准,由此可以推想,他们所谓的取证也就是只要在车上看见了钱,证据就算拿到手了。但作为张军的代理辩护律师,郝劲松却不这么认为,我们再来听听他的观点。

  国纲律师事务所公益部主任郝劲松:“所谓非法营运,首先是一种经营行为,这个明显不是经营行为,比如说我看你有一本书,我觉得挺好,十块钱你卖给我,这个不是经营行为,工商部门不能由此认定你没有营业执照,税务不能说你需要缴税,这个只是民事之间的一种交易行为,不能认定为经营。”

  即使私家车收了钱,是否就意味着存在非法营运行为?郝劲松对这个标准提出了疑义。实际上,在钓鱼案中,最大的争论焦点还不是在这里,而是用设诱饵和钓钩,来让司机上钩的方式。张军和孙中界认为,执法部门是采用钓鱼的方式来让他们上当的。

  我注意到你刚才讲了一个关键词叫钓鱼,那么,像孙中界他们遭遇的到底是不是钓鱼呢?当初上他们车的人是不是钓钩呢?我们的记者专门在上海进行了明察暗访。

  孙中界自伤和张军起诉,接连两起事件引发了社会对钓鱼执法的质疑。而随着越来越的受害者站出来现身说法,人们怀疑在一次次钓鱼行动背后,似乎存在一个职业拦车的群体,他们组成了一条灰色的利益链条。

  甚至有人说,整个上海市至少有上千个在路上拦截车辆的“钓钩”,每次执法活动开始前,执法部门都会先确定抓黑车的地带,然后带着钓钩前去踩点,一般一个区至少设置五六个点,一个点要抓至少5辆车。这种怀疑是不是站得住脚呢?我们再看看记者的调查。

  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报道里提到,在上海,交通执法部门利用“钓钩”执法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他们在招募“钓钩”时还有具体要求:一是要长得干净,不猥琐;二是衣服得穿得干净,像个普通市民;三是容易被信任,“最好胖一点,憨厚一点”。 钓钩”每“钓”到一位“非法营运”的司机,便可获得300至600元的奖励,而“钓钩”头目也会拿到200至500元不等的奖励。一个成熟的“钓钩”,月收入少则两三千元,多则五六千元。而“钓头”每个月能净赚1万至2万元,一年可达十几万元。那么,到底有没有媒体报道的“钩子”呢,我们来到了上海市奉贤区头桥镇,这里是当地著名的黑车聚集地。

  司机:“99%的都被钩过。”

  记者:“你也被钩过没有?”

  司机:“钩过。”

  记者:“被罚了钱没有?”

  司机:“罚了。”

  记者:“罚了多少?”

  司机:“8000。”

  司机:“现在做钩子的人什么样都有,夫妻俩人吵架的,生病的,说不好听的有的死人了身上代着白布说去报丧去,说你帮我送一下,还有冒充医院打着盐水出来的也有,假装生病的也有,都有的现在。”

  记者:“你认识他们吗?”

  司机:“认识啊。”

  记者:“你能帮我找他们一下聊聊吗?”

  司机:“不可能,他们承认会被打死的。”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李建江:“我们执法当中不存在用‘倒钩’的问题,用所谓的钩子或者现在媒体上草草的叫‘倒钩’,我们没有用这种方法打击非法营运。”

  记者:“但是你能不能提供车上乘客联系方式给我们或者给其他媒体?”

  李建江:“这个是保密的,要保护这些人的合法权宜。”

  记者:“你们对于协助你们执法举报的那些乘客有奖励吗?”

  李建江:“这个我们根据规定的话,我给你打个最简单的比方,媒体上提供重要的线索它也是有奖励的。”

  记者:“你们这个奖励的标准是什么样的?”

  李建江:“奖励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

  记者:“具体的能说一下吗?”

  李建江:“这个也是象征性的给一点。”

  记者:“有标准吗?”

  李建江:“给几百块钱吧,三五百块钱吧。”

  执法是否存在漏洞?

  尽管政府部门坚决否认钓钩的存在,可是,这位负责人也承认,他们对举报人有奖励标准,而且金额还不低。其实,不管是社会上所说的钓钩,还是政府所称的举报人,这些人叫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在这种有偿举报、罚款跟进的执法方式中扮演了一个关键角色,如果对这些人缺乏鉴别和监管,可以想象,它就很容易变成一种打着执法幌子牟取利益的便利渠道。

  我这里也有一组上海市交通执法总队给我们提供的数据,今年前九个月的时间,上海市市区两级交通执法部门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就达到17000多辆,对于这些车辆的处罚标准最少2000元,最多达到5万元。他们表示,在查处这些车辆的过程中,并没有违法的现象,但我们的记者调查中却发现,执法并非天衣无缝。

  另一位“钓鱼案”的当事人陈瑞勤是上海市一家绿化建材公司的职员。近两年来,这个小个子男人已两次将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告上法庭。

  陈瑞勤:“08年5月12号河北发过来货,我去提货,提货的时候车子没油了到加油站加油,加油的时候一个小青年问我让我带一下因为到那我正好顺路,大家能帮就帮个忙。”

  陈瑞勤说,他没想到车辆行驶约5分钟后,这名男子下车的同时,扔下十块钱并突然拔掉了他的车钥匙。

  陈瑞勤:“后来又来了大概七八个人,把我这样一勾,勾到另外一个车上去,我看这个不对呀,怎么这种情况?我摸到手机马上就打110,他们看到我打110就打我,把我打的身上满身都是血。”

  随后,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给陈瑞勤下达了违法营运通知和扣车通知,之后,这个倔强的安徽青年开始了他的上访之路,几乎扔掉了自己的工作,每天奔走于各级执法部门之间讨要说法。最后,陈瑞勤将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告上了法庭。

  陈瑞勤:“我要证人出庭作证证人不出庭作证,我问了法官既然有证人干嘛不出庭作证呢?他说这是我们内部的事情,两审都判了我输了。”

  虽然官司打输了,但迫于信访部门的压力,一年零四个月后,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终于同意开出了《放车通知单》,但陈瑞勤拿着一纸通知在停车场却遇到了难题。

  陈瑞勤:“开门啊,我有单子,我要提车。”

  工作人员:“我们是需要收停车费的,你这个是要交2000元停车费,不交这个不放车。”

  李建江:“停车费它是按标准收的呗,它给你保管车应该是要收钱的。”

  记者:“但是我手里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条例,63条,‘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当场提供其他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费用’。”

  李建江:“这是什么时候的?”

  记者:“这是在2004年7月1号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李建江:……

  半小时观察:拭目以待 看谁在违法

  如果最终有证据证明,张军和孙中界就是非法运营,而上海的执法部门在整个执法过程中确实没有使用传言中的钓钩,相信社会舆论最终会还相关部门一个清白。但如果最后有证据表明张军和孙中界是被钓鱼执法所害,那么结局就不是还个清白那么简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和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如果钓钩和执法人员采用虚假线索,就是故意捏造事实,属于诬告陷害行为,而如果他们领取了奖励金,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更涉嫌诈骗罪。(记者:张子贤 摄像:沈焱、张明、刘勋)  [来源:央视台-经济半小时节目]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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