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一个特别群体,他们的辛勤劳动也是一种特殊的为社会创造财富和效益的复杂劳动,既然我们承认它是一个劳动形式,社会和政府就要尊重与肯定他们的价值,而长期以来,我国由于政治改革的步伐严重落后于经济改革进程,并且人大实际制度仍然没有从根本上保障宪法赋予其最高权力机关的主角地位,所以人大成为各地以及全国候鸟式的临时机构,人大代表的待遇和经济报酬往往为政府所忽略,更加多的是把人大代表看作为一种政治荣誉和身份的象征,没有什么实际社会意义,这是一个不正常的现象必须引起大家的重视.
其实,不管什么人只要他是劳动者,就要支付报酬,人大代表概莫能外,对于他们的身份过去政府的常常确定为普通群众的临时代表,属于政府的临时工,甚至连临时工都数不上,按照工作性质既然他们是为群众和人民参政的,就应该属于公务员的身份,西方议员好象和我国的议员相似,他们美国议员年薪可不低,在公务员身份下经济待遇每年为16万美元,如果要使人大代表们能够真正发挥其自身的重要作用,也方便于对代表们的管理,考核和监督,政府必须建立一套正常的全国人大常立机构模式,行使起职权,否则要想使他们参好政议好政,简直就是天方夜谈,一个松散的政治组织,一个政治游击队怎么能够正常打好一场现代政治改革和民主建设的战争呢?
当然我们给予人大代表公务员身份和经济报酬,不是浪费老百姓的纳税钱,而是帮助人大组织健全最高权力机关的核心力量,增强组织的向心力,使人大代表们能够更加理直气壮地完成人民赋予的职权和历史使命,当前人大代表待遇和身份的确认迫在眉睫,我们千万不要为表面的热闹而满足,政治工作是社会一切工作的前提条件,也是最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的根本所在,人民代表怎么代表人民,如何行使职权?方方面面都集中到制度问题的建设上,其中身份和经济报酬的确认尤其重要,我们的政府是否能够拿出一套切实的改革方案呢?以与时代对人大政治事业的需要相吻合.
作者鲁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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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人大代表的日常工资应该来自于他所做的日常工作,另外专门作为人民代表所作的工作的报酬则应来自于他所代表的选民,或者说,他去开人代会所需要的费用完全由他的选民来承担,这样,他就必须对他的选民负责。每次去开会,就要向选民募捐,说明去开什么会,讨论什么问题,将如何发言,需要多少费用,等等,如果选民认为该代表能够代表自己,而且有必要去开会,并且能够代表自己在会上说话,就会为他提供所需要的费用,反之,如果选民认为该代表不能够代表自己,或者没有必要去开会,抑或不能够代表自己在会上说话,就不会为他提供所需要的费用,就说明这种代表本身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去开会也起不到作用,反而是浪费资金,这就为代表的实质性提供了一定的保证。开会时,无需会议安排食宿,全由代表自己打理,花的是选民的钱,其中食宿行等问题完全等同于一般百姓,这样的代表才不会脱离它的选民,开会回来,除向选民汇报会议的内容之外,代表还要向选民交待会议费用的支出用项,这样,为选民避免了浪费,还无需国家承担会议的庞大开支,也能起到淘汰掉那些有名无实的代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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