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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两高校食堂大米镉超标 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为何“躲猫猫”?


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3-05-22

 

广州两高校食堂大米镉超标

  此前当地食药监局未公布超标单位,前日解释:抽样范围较窄不代表总体

  据新华社电 应公众要求,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7日晚公布了在一季度监督检查中涉大米镉超标的4家单位。其中,两家高校食堂赫然在列。

  这四家单位分别是:广州市太洋海鲜酒家有限公司大米镉含量不合格;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食堂大米镉含量不合格;广州市海珠区燕南飞美食店米粉镉含量不合格;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第一食堂排粉镉含量不合格。

  其中,太洋海鲜酒家大米镉超标最为严重,检测结果为0.4mg/kg,超出标准0.2mg/kg一倍。

  食药监局表示,已对问题大米及米制品采取控制措施,禁止使用。

  根据16日广州食药监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在今年一季度的广州市餐饮环节监督检查中,大米及米制品镉含量超标是最突出的问题。在抽检的共18批次产品中,仅有10批次合格,合格率仅为约56%。

  但是,16日通报的检查结果并没有透露涉事餐饮机构特别是大米品牌和厂家的名称、抽检的具体产品和镉含量等信息,由此引发公众不满。并有广州市民向食药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就此,广州市食药监局在17日晚公布了有关信息,并称此前未公开是由于“抽样量较少、抽样范围较窄,只代表局部、个别的餐饮单位米和米制品抽检情况,不代表广州市整体情况”。

    [新京报]

广州涉案酒家称镉米系员工用?8批次大米里有6批来自湖南

  广州公布镉超标的8批次大米里有6批来自湖南;湖南方面暂无回应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常抽检发现部分单位食品不合格,例如,米及米制品被检出重金属镉超标,但却没有依法向社会公布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单位及销售单位,有关危害性也只字不提,是什么造成了这种对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的不作为呢?

  【回应】

  “镉米未流入餐桌”

  被检出大米镉含量超标的广州市太洋海鲜酒家经理表示,“其实客人吃的米和员工吃的米都抽检了,客人吃的没问题,那是两批不同的米。”

  该酒家一员工表示,员工吃的米比客人吃的便宜很多。被采访的几位食客都表示不清楚该酒家的大米被检出镉超标。对于被检出大米镉超标,该酒家并未张贴告示提醒消费者。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食堂也被检出有问题大米。18日该校在其官网上通报:没有一粒“镉米”流入餐桌。饭堂经理黄威良说,“镉超标大米一粒都没用过,那是经销商送来试吃的样品。”据了解,被检出镉超标大米为“好日子”牌珍珠米,来自湖南攸县石羊塘田星大米厂。商学院共购进该品牌的大米8袋。据《羊城晚报》

  又讯 18日,广州市食药监局公布镉超标的8批次大米及米制品生产厂家、品牌标志。8个批次里有6批来自湖南。事发过24小时后,仍未见湖南有关部门的任何回应。

  据新华社电

  【追问】

  食品安全信息为何“躲猫猫”?

  知情不报被疑充当“保护伞”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抽检公告,但消费者真正需要的信息却被隐瞒,这种情况已不是首次。今年2月底有媒体报道湖南部分镉超标大米流入广东,广东省卫生厅称“部分问题大米由湖南经销商销往广东省个别地区用于饲料”。什么是“个别地区”?至今未公布。

  “一切证据已坐实,也公布总体数据,为何不能进一步公布详细信息。”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朱毅说,食品安全信息越透明越能减少恐慌,隐瞒只能损伤自身公信力。部分消费者称,广州市食药监局故意隐瞒重要食品安全信息不得不让人怀疑,是什么原因促使食药监部门充当不合格产品的品牌和生产厂家的“保护伞”?

  顾及经济发展姑息违法企业

  广东一位食品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说,对于含有镉这类“慢性中毒”的食品,一般情况下不会突然引发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有关部门负责人迫于经济发展压力,对食品企业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自身既不易受法律制裁,也能保住“乌纱帽”。

  “决不能把不良企业的利益和地方GDP置于公众食品安全利益之上。”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说,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该尽快公布调查过程及调查结论的详细情况,让公众知道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尽快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流向,同时有关部门要对故意隐瞒信息的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综合新华社电

  信息公开“挤牙膏”

  16日

  市食药监局公布餐饮环节一季度食品抽检数据,8批次产品镉超标,但并未公布所检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等信息。

  17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陈晓岸向市食药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镉含量超标米及米制品的品牌、生产公司(或餐饮单位),超标的具体数据等。

  17日晚

  公布4家镉超标米使用单位及其镉含量,广州市太洋海鲜酒家有限公司、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食堂等4家单位榜上有名,但仍未公布不合格米及米制品的品牌及生产厂家。

  18日晚

  公布不合格米及米制品的生产厂家及品牌情况,但对产品流向及查获数量则仍未公开。除米之外,其他6类被检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厂家、使用单位在其抽检公告中目前均未公布。(据新华社)

    [新京报]

东莞2家镉超标米粉厂已停产 米粉检测为何不含镉?

  昨日(19日),东莞市质监局局长罗晓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接到米粉重金属镉超标消息的当天,就已经责令东莞市道滘金盈米制品厂(“东莞米粉”生产商)和东莞市道滘联合米制品厂(“翠竹排粉”生产商)停产,厂家也接受了处罚。他说:“我们一接到消息就马上采取了措施,目前两家涉事生产商都已经停止了生产和销售,对于已经卖出去的那部分,也在进行召回。”

  米制品厂家停产整顿

  位于东莞市道滘镇沥江围村的联合米制品厂,以及位于道滘镇大鱼沙工业区的金盈米制品厂就是这次被广州市食药监局“点名”的企业。

  昨日下午4点钟,联合米制品厂大门紧闭,门上还贴着“停业整顿”的启示。几名员工陆陆续续地来到工厂门口,跟工厂保安沟通后才得以放行。其中一名员工告诉记者:“停产了,员工都在休息。”而在记者表明来意后,工厂保安拒绝记者进入。

  记者电话联系到了该厂一名负责销售的员工,其称:“生产今天(19日)早上就已经停了。”

  不再采购湖南大米做原料

  对于日前媒体曝出来的米制品镉超标问题,联合米制品厂这名负责人称:“作为传统行业,我们也是受害者。”

  据称,在今年2月28日,名为“万吨镉超标湘米广东去向成谜”的报道引起巨大关注时,联合米制品厂就已经不再采购湖南的大米作为原料。在这些报道出现后,该厂主要从江西、韶关等地采购大米。2月28日之前镉超标大米生产的米制品,早已流入珠三角市场,没有库存。

  据悉,联合米制品厂是一家由两代人经营起来的、有30多年历史的米制品生产厂。对于其将来的命运,该厂员工很担忧,也希望通过政府部门的检查得以正名。

  同处道滘镇的金盈米制品厂情况类似。当问及镉超标大米时,该厂员工表示在问题曝光后工厂就没有采购过湖南大米。同时,该员工还告诉记者:平时要想确定大米的镉含量,需要厂家自己带样品去质监局检测,但是,这中间是有费用的。

  据悉,道滘有15家米制品企业,其采购渠道大同小异。

  质监站:其他厂暂未发现类似情况

  作为米制品厂家最主要的生产原料,东莞市道滘镇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在平时有没有进行相关的质量把关?道滘镇技术质量监督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镇里的监督站平时没有具体的抽检、执法职能,但在发现特殊情况后会及时上报。

  ◆道滘镇米粉协会

  绘制问题大米产区分布图

  作为米制品行业的集聚区,道滘镇成立了米粉协会。该协会的负责人也是一家米制品厂的老板,他告诉记者:在今年2月份媒体曝光了湖南大米镉超标后,协会组织会员企业开了多次会议,绘制了“问题大米产区分布图”,给本地的米制品企业提供了参考。同时,该负责人还称:这些镉含量超标的大米都是米的产地有问题,他们的大米也是从当地由国家认证的粮库里购买的。

  据悉,道滘的米制品主要是销往珠三角地区,东莞市场也有销售。米粉协会今后将会送检更多的大米样品,确定相关产区的大米没有问题后,才会让会员企业加工生产。

  昨天晚上,记者在南城街道塘贝市场发现,大米和米制品的店铺并未受到镉超标问题的影响。(记者/郭杨阳 欧雅琴 成希)

  【新闻纵深】

  米粉检测为何不含重金属镉?

  “我们也是这件事情的受害者。”仲恺农业工程学院饮食服务中心主任谢建锋在接受记者采访之初,就无奈地指出:“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之前,包括政府监管部门在内没有任何一家单位对涉事的米粉及厂家作过通报或宣传报道,所以我们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据其介绍,该学院曾长期购买这家问题生产商的米粉使用。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我们也是受害者

  针对此事,校方解释称,所采购的原“翠竹排米粉”是经正规批发采购来的,批发商为南泰批发市场的“广州市海珠区南石头恒利食品经营部”,批发商的证照齐全、经营规范。记者查阅负责人给出的涉事材料发现,采购的原“翠竹排米粉”生产厂家“东莞市道滘联合米制品厂”,该厂证照齐全、每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由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部(东莞)、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在有效期内提供。“我们与批发供应商签订了《购销合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等,确是可以究责的。”谢建锋说。

  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现场检查后,该校食堂在当天就停用了该品牌米粉,如今,食堂使用的是“广发牌”米粉。“那能保证现在的米粉是安全的么?”面对记者的提问,一名工作人员激动地说:“我们也不是检测部门,没有权力也没有技术,我们只能根据有关部门给出的公告,尽量避免一些不合格的产品。”

  行业人士分析指出:“质检报告中的内容,都是真实有效的,但在南方日报曝光‘湖南毒大米’事件之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开始将镉列为检测项目,之前这个项目是不在检测之列的。”

  只检测“铅含量”和“总砷”

  记者昨日在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看到,被检测出镉超标的翠竹牌米粉拥有“广东省质监产品检验站(东莞)”出示的检测报告,其中显示,排粉各项指标均合格,在重金属项目中,检测报告中只检测了“铅含量”和“总砷”两项。

  在采访中,东莞市质监局局长罗晓勤强调,东莞市质监局一直都有在食品检测报告中做重金属检测,但为何事发前无镉检测项目?他回应称:“质监检测有两种,一种是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一种是质监抽查。相对来说,抽查很有针对性,像最近一次抽查,是以检测重金属为重点的,所以检测得比较全面。”

  同批次生产的米粉流向了何处?查明后是否会向公众公布?“重金属镉”会否成为以后食品类检测的必测项目?面对这些问题,罗晓勤表示,食品问题至关重要,也十分敏感,按照相关规定,只能由食安办方面来发布信息来源,至于以后会怎么样,还要等相关部门统一部署,再安排行动。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该“翠竹牌”排米粉来自东莞市道窖镇小河工业区的广东东莞市道窖联合米粉厂,而这个厂在各类电子商务网站上,均留下了多个销售热线和销售网页。记者致电其中一个销售热线,对于镉超标米粉事宜进行核实。

  接电话的一位叶姓先生表示,该厂在各类电子商务网站上,设有七八个销售联系方式,全厂有十几个销售出口。所以,该厂产品是否销售到了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他本人并不清楚,不过他本人每年经手的米粉销售量,就达到了数百吨。

  涉事米粉厂大米来自湖南

  但是道滘联合米粉厂长梁先生谈及此事,连称“倒霉”。他表示,今年4月中旬,因为缺米生产,遂从湖南常德一家大型米厂进货12吨大米,对方送来的质检报告全都合格,但不涉及镉含量。“我们自己送检发现镉含量较高,差一点超过国家标准。”

  梁厂长坦承,4月底东莞质监部门也发现该厂这批次大米有稍许超标,目前工厂正在接受处罚。对已生产出的镉超标米粉,梁厂长承诺将召回并销毁。

  昨日,南方日报记者联系了中储粮长沙直属库驻的负责人,这名负责人称,东莞道滘有几十家米粉厂,他们依然大量使用湖南大米。(南方日报记者/成希 晏磊 马喜生)

    [新华网-南方日报]

 

 

相关评论

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为何“躲猫猫”?

    新华网广州5月19日电(“新华视点”记者李柯勇 欧甸丘)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常抽检发现部分单位的食品不合格,其中米及米制品被检出重金属镉超标、食用油被检出致癌物质黄曲霉素B1超标、熟肉制品金黄色葡萄球菌超标等,但是却没有依法向社会公布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单位及销售单位,有关食品的危害性也只字不提。关系老百姓食品安全的信息本该让全社会知悉并加以利用,但如今却成了有关政府部门“不能说的秘密”。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为何“躲猫猫”?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信息公开“挤牙膏”  不合格产品“身世”成谜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月16日公布餐饮环节一季度食品抽检数据,在抽检的18批次米及米制品产品中,有8批次产品镉超标。但是并未公布所检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单位及销售单位名单。有媒体采访报道称:“市食药监局表示,不便透露被检出镉超标大米的品牌。”

    广州外语外贸大学学生陈晓岸17日向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了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镉含量超标米及米制品的品牌、生产公司(或餐饮单位),以及各品牌镉含量超标的具体数据等情况。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7日晚公布了四家被检米及米制品镉超标的使用单位及其镉含量,广州市太洋海鲜酒家有限公司、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食堂、广州市海珠区燕南飞美食店、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第一食堂四家单位榜上有名,其中太洋海鲜酒家的米中镉含量最高达0.4毫克/千克,是国家标准限值的两倍。但是仍旧没有公布不合格米及米制品的品牌及生产厂家。

    在又经历了一天的舆论拷问之后,18日晚,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不合格米及米制品的生产厂家及品牌情况。但是对于产品流向及查获数量则仍未公开。

    在这次公布的抽查结果中,除了米及米制品之外,年糕类、油炸小食品、熟肉制品、食用油、餐饮具、辣椒干及辣椒粉等6类被检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厂家、使用单位在其抽检公告中目前均未公布。

    为什么不公布不合格产品品牌?市场上还有多少正在销售?不合格产品到底流向了哪里?不合格产品有什么危害?记者致电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采访时,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我们局的消息以网上的为准好吗?其他的我也不是很清楚。我们会继续密切关注这个事情,有新的情况我们会公布的。”随即挂断了记者的电话,对于记者提出的采访问题至今没有回复。

    故意隐瞒关键信息  专家指涉嫌三违法规

    “真话只说一半就等于是假话,我们有权利知道这些已经被检测出来的不合格产品的来源和去向,要不公布检测结果对于我们有什么意义?”广州市民宋晓丹说。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抽检公告,但是其中消费者真正需要的信息却被隐瞒,有关专家指出,这种行为涉嫌违法。

    首先,信息选择性公布有违法律宗旨。除米及米制品外,目前还有熟肉制品、食用油等6类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厂家、销售单位在其抽检公告中均未公布。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峰剑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食药监局公布的信息让消费者无法准确、及时获知相关不合格产品的信息,从而使消费者丧失了知悉并及时主动避免食用相关不合格产品的机会,食药监局的行为明显违背了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前述法律规定。”

    其次,不合格食品危害无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公布信息,应当同时对有关食品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解释、说明。而在广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抽查结果中,共有8个抽检项目不合格,如熟肉制品金色葡萄球菌不合格、食用油黄曲霉素B1不合格、辣椒干及辣椒粉罗丹明B不合格、米及米制品镉含量不合格等,但对于不合格项目可能造成的危害并没有一个字的解释。

    第三,故意隐瞒食品安全信息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六部委制定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规定,依照本办法负有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通报、会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报告、通报和会商食品安全信息,不得隐瞒、谎报、缓报。“这是政府部门懒政、惰政的表现,违反了政府的信息披露义务。”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说,食药监局抽检的餐饮场所,都是人员聚集较多的公众场所,不合格食品随时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而检测出来有不合格产品之后还加以隐瞒,则更易导致公共安全事件。

    隐瞒不合格产品品牌  被疑充当“保护伞”

    这种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躲猫猫”的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今年2月底有媒体报道湖南部分镉超标大米流入广东,广东省卫生厅在通报镉超标大米流向时称“部分退货的问题大米由湖南经销商销往广东省个别地区用于饲料用粮”。什么是“个别地区”?至今仍旧未公布相关信息。

    “我不能理解,在一切证据都已经坐实,也公布了总体数据之后,为何不能进一步公布详细信息。”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朱毅说,食品安全信息越透明越能减少恐慌,“犹抱琵琶半遮面”只能损伤自身公信力,且让事态复杂化扩大化。部分消费者质疑说,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故意隐瞒重要食品安全信息不得不让人怀疑其动机,是维护善良老百姓的健康重要,还是维护生产不合格食品的企业重要?是什么原因促使食药监部门充当不合格产品的品牌和生产厂家的“保护伞”?

    朱毅说,黄曲霉毒素被国际肿瘤研究机构划为Ⅰ类致癌物,肝脏是黄曲霉毒素伤害的重要靶器官;年糕中金葡菌,需要注意是否有直接致病的金葡菌产生的毒素存在,以及其他致病菌,我国新国标中对速冻米面制品的要求是一万个;罗丹明B可能有潜在致癌作用,常被不法商家非法添加在辣椒制品上着色;镉进入人体后的排出速度很慢,人肾皮质镉的生物学半衰期是10—30年,慢性镉中毒潜伏期一般为15—20年,对健康危害最严重的靶器官是肾脏,主要危害是导致结缔组织损伤、生殖系统功能障碍、肾损伤、致畸和致癌。

    广东一位长期在食品执法部门工作的执法人员说,对于含有镉、黄曲霉素的这类不合格“慢性中毒”的食品,一般情况下不会突然引发大的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迫于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的压力,于是对食品企业的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自身既不易受到法律制裁,也能保住“乌纱帽”。

    “决不能把不良企业的利益和地方GDP置于公众食品安全利益之上,消费者有用脚投票的权利。”刘俊海说,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该尽快公布调查过程及调查结论的详细情况,让公众知道不合格产品的具体品牌、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尽快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流向,同时有关部门要对故意隐瞒信息的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新华网]

隐瞒镉米真相才容易制造恐慌

  最近几天,广东连续两次查出17个批次的镉超标大米,被查出的镉超标大米中,有12个批次来自湖南。截至昨日,除了湖南攸县要求3家生产企业召回“问题大米”以外,湖南省相关部门一直没有明确说法。

  其实,湖南很多大米存在重金属超标,已是不争的事实。据新华社记者调查,一些规模比较大的大米生产企业和相关政府部门,不仅能检测大米中重金属是否超标,还能具体掌握污染数据和区域。2012年底,湖南省农业厅曾在全省耕地质量工作会上披露,全省被重金属污染的耕地占全省耕地面积的25%。然而,更为具体的数据,大都“仅供内部参考”。为什么当地政府和企业都知道镉超标大米的具体情况,却不愿意向社会公布?

  湖南当地官员在接受采访时曾说,“湖南是农业大省,炒作湖南大米镉超标之事,对于湖南的农业经济影响是很大的”。拒绝公布镉大米的具体信息,不仅是湖南,广东在发现镉大米的第一时间也曾拒绝公布大米品牌。不管是为了当地经济,还是其他考虑,恰恰因为各方隐瞒镉大米的真相,才可能会造成恐慌。

  当农民不知道自己的土地,是否还能种出安全的大米;当经销商说不清楚自己售卖的大米是否达标;当消费者不知道自己送入口中的食物是否有害……这种未知的恐慌,远比公众知晓某些品牌的大米污染超标,要来得厉害。

  当然,有专家认为,此次被查出的镉超标大米最高的是0.4毫克每千克,虽然超过了国家标准,但是和国际标准持平,公众要理性看待不必过度恐慌。让公众理性的前提就是信息公开,让公众知道镉大米的具体情况、来龙去脉。如果连这个都说不清楚,公众又如何理性看待?

  有关部门的“视而不见”,不会将这件事拖过去就没人关注了。面对舆论,相关部门和专家不能总想着让老百姓别吃一个地方产的米,而应该及时调查、公布镉大米的成因和销售流向。

  □肖国吉(媒体人)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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