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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通报酒鬼酒有鬼 已检出塑化剂


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2-11-21

 

质检总局通报酒鬼酒检出塑化剂

  塑化剂最高检出值为1.04mg/kg,与此前媒体检测结果基本一致;卫生部规定塑化剂限值0.3㎎/㎏

  新京报讯 (记者廖爱玲)昨天(11月21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通报,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50度酒鬼酒样品检测,DBP(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俗称塑化剂)最高检出值为1.04mg/kg。如参照卫生部对于食品塑化剂限量标准,酒鬼酒的塑化剂“超标”247%。

  酒鬼酒塑化剂“超标”247%

  国家质检总局昨日通报,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昨天向质检总局报告,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50度酒鬼酒样品进行检测,目前的检验结果显示,DBP最高检出值为1.04mg/kg。

  按照此前21世纪网的报道,他们送往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检测显示,酒鬼酒中共检测出3种塑化剂成分,分别为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其中,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的含量为1.08㎎/㎏。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官员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规定DBP的最大残留量为0.3㎎/㎏,超标260%。

  这次由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进行的50度酒鬼酒检测,DBP最高检出值为1.04mg/kg,如参照卫生部食品DBP限量标准,酒鬼酒的塑化剂“超标”247%。这意味着,湖南权威机构的检测结果与媒体送检的结果基本一致。

  湖南质监要求查明塑化剂原因

  对于这一结果,湖南省质监局表示,已监督企业查明产出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原因,认真进行整改。

  20日晚,湖南省质监局发布消息称,湘西自治州质监局已对酒鬼酒公司执法检查,暂没有发现有人为添加塑化剂行为。质监部门将继续进行调查核实和原因分析,如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国家质检总局昨天只公布了酒鬼酒的初检结果,并没有对酒鬼酒是否属于塑化剂不合格产品而给出明确的结论,更没有提出诸如要求企业停止生产相关产品、停售或召回相关产品等措施。

  ■ 举措

  质检部门部署排查全国酒企

  要求企业查明可能导致白酒含有塑化剂的原因,从源头抓紧进行整改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酒鬼酒中检测出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问题,质检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有关负责人接受专访时称,质检部门已部署进一步对全国白酒生产企业进行深入排查。

  每天1斤酒鬼酒 塑化剂不损害健康

  问:有媒体报道酒鬼酒中检出塑化剂,监管部门针对这些问题,已经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质检部门近期组织开展了对白酒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风险监测。

  目前已完成监测的国产白酒样品中,有部分样品检出微量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其中主要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同时监测的进口蒸馏酒样品中,有部分样品检出微量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

  问:酒鬼酒中的塑化剂对人体健康是否会造成损害?

  答: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对人体的危害取决于摄入量和摄入时间的长短。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根据国际通用风险评估方法和欧洲食品安全局推荐的人体可以耐受摄入量,以媒体报道的酒鬼酒中DBP含量为1.08mg/kg计算,按照我国人均预期寿命,每天饮用1斤,其中的DBP不会对健康造成损害。

  塑化剂不允许直接添加在食品中

  问:目前我国白酒中有塑化剂的限量标准吗?

  答:2011年台湾发生塑化剂污染事件后,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卫生部将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列为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设定了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中的临时限量,其目的是排查在食品中人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我国及其他国家均未制定酒类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限量标准。

  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不是食品添加剂,不允许直接添加在食品中。但是,作为塑料制品中常用的增塑剂,可从塑料制品中迁移到环境或食品中,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在空气、水和食品中均可能检出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人体可通过环境、膳食和饮水等多种途径摄入这类物质。

  问:监管部门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质检部门已部署进一步对全国白酒生产企业进行深入排查,要求企业认真查明可能导致白酒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原因,从源头抓紧进行整改,包括采取调整工艺设备、更换接触材料和产品包装等措施,并向监管部门报告。监管部门坚持从严监管,发现任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格查处。

  据新华社电

  ■ 相关

  两大协会轮番挺酒企

  称相关报道给白酒行业带来很大冲击

  新京报讯 (记者李静)继中国酒业协会19日晚对于塑化剂问题站出来说明情况后,昨日,中国酒类流通协会表示,白酒生产过程中确定不会产生塑化剂,也绝无需要使用塑化剂。

  “生产过程无需使用塑化剂”

  昨日,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声明称,11月19日,网上一篇关于白酒塑化剂超标的报道,给中国白酒行业带来了很大冲击,给白酒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造成了疑虑和恐慌。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指出,白酒生产过程中确定不会产生塑化剂,也绝无需要使用塑化剂。

  “塑化剂在白酒中如有存在,只能来自于酒液接触的塑料制品中产生的迁移。这种迁移出的量也只可能是微量。”该协会在声明中表示。

  此外,该协会表示,在此事件发生前,许多白酒生产企业已在改进工艺,并已找到解决酒中微量塑化剂的方法。

  呼吁尽快制定相关标准

  “希望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尽快组织制定出相关标准和检测方法。”酒类流通协会表示。

  此外,该协会在声明中称,“我们坚信中国白酒这一优秀民族产业具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对民族对大众负责,一定不会让消费者受到伤害,一定会越做越好,为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国家发展目标做出我们的贡献。”

  19日傍晚,中国酒业协会发布声明称,目前,我国白酒标准正在研究白酒产品塑化剂含量标准限定,某些媒体在缺乏依据的情况下就断言白酒产品塑化剂超标,这种做法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新京报]

酒中有“鬼”?——塑化剂事件真相追踪

新华网北京11月21日电 一则“白酒产品塑化剂超标”的消息,使白酒企业陷入前所未有的风波。随着事件的持续发酵,白酒中为何出现塑化剂?酒中塑化剂的含量有无标准?塑化剂对人体健康是否会造成损害?谁为消费者知情权护航?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检测方:样品肯定超标,但无法确认是“酒鬼”酒

近日,有报道称,经第三方检测,酒鬼酒中共检测出3种塑化剂成分,其中名为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超标260%,成分含量为1.08㎎/㎏。按照卫生部的相关规定,DBP的最大残留量限定为0.3mg/kg。

“新华视点”记者联系到了报道提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据了解,该机构隶属在伦敦证交所上市的Intertek集团,专门从事质量和安全服务,今年还获得上海质监出具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天祥集团中国总裁柏学礼21日向记者证实,上述报道中引用的数据出自公司的测试报告,但报告中并没有出现酒鬼酒的品名,“我们只对来样负责,样品是何品牌、经过什么保管,我们无法确认,无法监控。”根据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协议,上海天祥无权向第三方公布测试报告的具体内容。

天祥集团介绍,今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一位客户提供的样品,要求检测其中的塑化剂含量。样品的来源和抽取方法,以及样品在送达前的保管方式由客户实施,并且由客户自行负责。公司根据中国国家标准规定的程序对样品进行了测试,并于10月31日出具测试报告,报告中并未列明样品品牌。

事件曝光后,上海天祥进行调查,在公司内的其他实验室对剩余的样品进行平行重复测试,并且按程序进行了质量保证审核。结果显示,根据客户提供的样品,最初的报告准确无误。

中酒协:白酒基本都含有塑化剂成分,生产储运中的塑料用品是来源

中国酒业协会8月的内部情况说明于近日正式曝光。说明中显示,通过对全国白酒产品大量全面的测定,白酒产品中基本上都含有塑化剂成分,最高2.32mg/kg,最低0.495mg/kg,平均0.537mg/kg。

行业专家分析研判,白酒中塑化剂主要来自于白酒生产、储运过程中使用的塑胶容器、管道、密封材料和包装材料的迁移及环境影响等。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协会副会长沈怡方介绍,业内的确此前已经注意白酒塑化剂的问题。白酒输送管道使用塑料在行业内并不是偶然现象,在生产过程中接触了塑料管、塑料薄膜,增塑剂可能溶解于酒精中,最终形成成品中塑化剂的来源。“主动添加的可能性不大。”

专家认为,想要解决迁移的问题从技术上并不难。白酒行业专家舒国华说,一些有实力的大酒厂,已经开始用不锈钢产品替代塑料产品。公开可以查询到的就有:2009年下半年,宝钢与四川某酒厂一次性签订2000吨的不锈钢供货合同,用于企业新建的10万吨酒罐工程。

监管部门:部分样品检出塑化剂,尚未发现人为故意添加

据了解,湖南省质监部门赶赴企业对媒体报道的50度酒鬼酒进行了监测,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的检测,其中DBP最高检出值为1.04mg/kg。湖南省质监局法规宣传处副处长戴琪21日接受“新华视点”记者采访表示,到目前为止,未发现曝光企业有人为添加塑化剂行为。

与此同时,国家质检部门近期组织开展了对白酒中塑化剂的风险监测。目前已完成监测的国产白酒样品中,有部分样品检出微量塑化剂,其中主要是DBP;同时监测的进口蒸馏酒样品中,也有部分样品检出微量塑化剂。但均未发现有人为故意添加情况。

“卫生部没有将塑化剂指标正式列入白酒产品的标准,从法律角度讲,没法判断是否超标。”戴琪告诉记者,卫生部在2011年6月发布了“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中规定了塑化剂的最大残留量。“这个函由于不是法律、法规,对企业并没有法律约束力。”

据了解,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我国及其他国家均未专门制定酒类中塑化剂的限量标准。业内人士指出,国家标准的制定需要一个过程,卫生部规定的限量值是基于风险评估的结果,在国标出台之前,遵循卫生部的规定、保障消费者安全是任何一个负责任企业应有的自律。

沈怡方说,针对行业内发现的新问题,需要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一起扎扎实实去做详细的基础性研究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的国家标准。

公众追问:谁为消费者知情权护航?

白酒中的塑化剂对人体健康是否会造成损害?中国酒业协会称,“塑料制品(设备)在白酒产品生产过程中,从70年代至今已使用近40年,未出现因塑化剂致病案例。”

虽然有专家指出,塑化剂对人体的危害取决于摄入量和摄入时间的长短。按照目前曝出的白酒塑化剂含量,对人体健康影响不大。但这仍未能消除一些公众的疑虑。

中国酒业协会的声明显示,2011年6月,协会获知白酒产品中含有塑化剂有关信息,就要求相关企业查清白酒中的塑化剂产生来源,当年12月又发布通知要求白酒企业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2012年4月协会再次强调严控白酒产品塑化剂含量。

让消费者不解的是,在媒体曝光之前,中酒协对这些“内情”秘而不宣,使得塑化剂成分多少成为白酒行业“潜规则”,消费者的知情权无从保障。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厉曙光说,中国酒业协会在塑化剂监管上已经做的工作、或者已经掌握的资料,应该及时告知消费者;相关监管部门应尽快开展特定产品例如白酒产品中塑化剂的风险监测,并及时公布工作进展。这样才会对行业整改起到更好的督促和推动作用,才是对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记者周琳、陆文军、朱立毅、禹志明)

    [新华网]

四问白酒含塑化剂事件

  质检总局昨日(11月21日)通报酒鬼酒塑化剂超标247%,并表示将联合多部门对全国白酒企业进行排查。事实上,早在去年6月相关部门就已经知道多酒企涉及塑化剂风波,但未对社会进行披露,也由此引发了目前消费者的广泛质疑。

  ■ 追问

  1 为何之前不公布真相?

  在“塑化剂事件”曝光后,中国酒业协会紧急在19日发布声明,显示协会早在2011年6月就已经获知白酒产品中含有塑化剂,且已经要求相关企业查清白酒中的塑化剂产生来源。但是,为什么在媒体曝光之前,中酒协以及白酒业内人士对这些“内情”始终秘而不宣,在长达17个月里不向公众公布真相?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知名酒企负责人表示,有关塑化剂问题,在今年上半年已经接到过协会的提醒文件,当时公司已注意排查,没有问题。至于为何始终没有向公众公布,可能是协会觉得行业内部可以解决,协会确实也向企业提醒过。但具体原因还是要去问协会。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指出,行业协会应该把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放在首位,而不应该成为行业和企业利益的保护伞。

  至于酒企自己为何不出面澄清的问题,一家大型酒企负责人称,这么重大的行业事件,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公司自己澄清是苍白无力的,这需要国家相关部门来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将有问题的和没有问题的企业一一公布出来,让消费者安心。

  “我们企业不存在这个问题,很多年以前就把容器和导管全部换成了不锈钢的,既然没有我的事,我为什么要先跳出来澄清?”另一知名酒企负责人说。

  2 此事会造成多少损失?

  一位白酒行业资深人士表示,这次事件目前来看无论是对酒鬼酒还是对整个行业,损失都很大,不仅仅是销量上的,还是信誉上的。

  至于具体损失,该人士表示,目前还需要国家对整个行业进行彻底的排查,有问题的企业不放过,但无辜的企业也要保护,不要受到牵连。

  有观点认为,此次事件除了对行业造成经济与信誉损失外,对消费者的知情权也造成了巨大伤害。

  对此,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厉曙光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中国酒业协会在塑化剂监管上已经做的工作、或者已经掌握的资料,应该及时告知消费者;相关监管部门应尽快开展特定产品例如白酒产品中塑化剂的风险监测,并及时公布工作进展。这样才会对行业整改起到更好的督促和推动作用,才是对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

  3 今后是否检查塑化剂?

  由于白酒标准里,并没有塑化剂的检测项目,因此目前无论在生产环节还是流通领域,质检和工商部门对白酒的日常监督抽查,都没有涉及对塑化剂的检测。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昨晚告诉记者,卫生部在今年8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057-2012),即将在2013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这个标准里主要有甲醇、氰化物等检测,同样没有提到对塑化剂的检验。随着这次白酒塑化剂事件的揭开,他建议国家应该尽快把对白酒塑化剂的检测纳入到日常监管检验的范围。

  同时,董金狮指出,要防止企业违法添加非食品业的添加剂,或者因包装材料使用不当带来的安全隐患。白酒企业应尽量购买有QS生产许可的塑料设备,还要对塑料设备和制品及时更新,由于塑料制品容易老化,最好使用一到两年就要进行一次更新。不要使用有PVC(聚氯乙烯)成分的包装材料、容器、管道,国家已在2010年淘汰了PVC作为食品包装材料,主要就是因为里面含有塑化剂。

  4 要单独对白酒制定标准?

  目前我们所说的白酒塑化剂超标,都是参照卫生部《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规定的限量值。但对于这个限量值,白酒行业和企业人士纷纷提出异议,认为不能以这个标准作为衡量白酒塑化剂的标准,因为邻苯类物质溶于酒精,酒精类食品比其他食物更易受影响,应该设立针对白酒独立的塑化剂标准。

  因此中国酒业协会表示,他们将建议卫生部门进行白酒塑化剂残留量安全风险评估,然后研究制定出白酒产品塑化剂含量安全标准。

  昨晚,食品包装专家、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向记者表示,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塑化剂最大残留量,是最大范围地囊括了所有食品,既然白酒属于食品类,就没有必要非要单独制定设立一个白酒塑化剂标准,而是应该依据卫生部的标准来规范今后的白酒生产行为,最大限度地控制塑化剂的产生。

  ■ 市场反应

  北京超市:酒鬼酒是否下架需等待通知

  称正在等待政府部门和酒鬼酒公司给出明确结论

  在酒鬼酒的权威检测结果公布后,昨晚,北京部分烟酒门店以及物美、家乐福、京客隆等多家超市表示,目前酒鬼酒尚未下架,超市方面正在等待政府部门和酒鬼酒公司给出一个明确结论。

  商家暂停进货

  几家超市方面人士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他们也是刚刚从网上得知酒鬼酒的最新检测结果,不过质检总局公布的信息,并没有明确给出是否是不合格产品的结论。

  另外,目前既没有接到政府部门的下架通知,也没有接到来自酒鬼酒厂家的信息,因此超市方面正在等待。

  有超市还称他们的存货不多,但已先期做了一些排查工作,比如查看是否有被曝光的50度酒鬼酒,统计库存数量。今天会向上级部门请示进一步的举措,一旦通知下来,会在第一时间下架,“超市应该很快会有一些动作”。

  丰台一位烟酒门店销售商还有些担心,酒鬼酒塑化剂事件对整个白酒行业都带来了影响,这几天他一瓶酒鬼酒都没卖出去,而且“来买其他酒的人不少都会问一句‘这酒没问题吧,会不会有塑化剂’,我都不知道该如何答复”。当记者询问是否还会回收酒鬼酒,他表示暂时还没有人询问回收事宜,但至少这段时间内他肯定不会再接受这个品牌的酒了。

  “谁还敢拿白酒送礼?”

  昨日,位于西四环的一家烟酒专卖店负责人表示,“我们一年到头就是盼着中秋国庆、再就是元旦春节,这场风波要是涉及面太大,危及到了整个行业,那马上到来的销售旺季就要受到影响了。”

  该负责人表示,“每年接近年终,企业批发来送礼、送客户的是我们的销售大头,但现在媒体铺天盖地地报道有塑化剂,那谁还敢拿白酒送礼?”

  至于具体对销售影响会有多大?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还不好判断,但受影响是必然了。

  “如果这件事情止于酒鬼酒,那我不担心什么,毕竟酒鬼酒在我这店里销量很小。但如果其他白酒品牌也有这个问题,那我可能真的要过冬了。”该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目前来看店里进货的步子要停一停了,观望一段时间,确定哪些品牌不会受到影响后,再着手进行下一步的进货。

  ■ 声音

  @“韩志国”(经济学家韩志国):【酒鬼酒应当谢罪天下】自诩为“无上妙品”的酒鬼酒竟是有毒饮品,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真是触目惊心。酒鬼酒的官方检测结果已经岀炉,这是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生产者不仅要承担道义责任,而且要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广告发布商也要担责。

  @“刘志彪”(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如何解决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用增加监督力量主动去查是查不过来的,可行的办法是重奖举报者,再严查重罚。具体一是设立专门的举报网站;二是立法要求医院申报每一例可疑病例,有可疑之处立刻严查。

  @“高级酿酒师杨思佳”(国家白酒酿造高级技师 杨思佳):在个股可以做空的时代全面来临之际,缺乏完善监管,类似勾兑门,农药门,致癌门,塑化剂等事件可能会接二连三出现。

  @“策划人阿七”(四川点石成金公司 总经理戚海军):品牌需要“对不起”:近年来不断的食品安全事件到现在的白酒“塑化剂”风波,曾几何时,不少食品企业都先后被推到了诚信危机的风口浪尖。企业诚信、监管职能、法人自律、社会责任,个人道德……当公众在不断拷问与质疑时,似乎我们很难听到及时的“对不起”,而多数的回应主要是“辩解”。新京报记者 赵嘉妮 整理

  律师要求公开监管信息

  ●申请食药局公开在发现塑化剂问题后的17个月里的监管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食药局必须在收到申请后回复

  新京报讯 近日,媒体爆出知名白酒塑化剂含量严重超标,引发市场震动。昨日,江苏南京的律师徐亚兵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有关“白酒塑化剂监管状况”的信息公开,目前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已经寄出。

  “塑化剂”排查结果如何?

  昨日,徐亚兵律师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公开,在发现塑化剂问题后的17个月里,针对白酒这类特殊食品行业采取了哪些监管措施。

  昨晚,徐亚兵律师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作为普通男性公民,我也偶尔喝酒,白酒的‘塑化剂风波’让我感到震惊,我有很多疑问,有些是关于‘塑化剂’的,有些则是关于政府监管职责的,我期待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部门能化解我的顾虑。”

  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一栏,徐亚兵提出,2011年6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问题产品的紧急通知》至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餐饮行业针对哪些产品对“塑化剂”进行了排查?餐桌上常见的白酒是否属于排查之列?他希望国家食药局公布《通知》下发17个月以来,对餐饮单位含“塑化剂”产品的排查结果及问题产品清单。

  食药局必须依法回复

  此外,徐亚兵提出,2012年8月20日,中国酒业协会公布了《关于白酒产品塑化剂有关问题的说明》,而国家食药局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白酒中含塑化剂不对人体造成伤害?是否据此对白酒产品进行排查,并公告下架问题白酒?

  徐亚兵再问国家食药局对此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以保障国人饮酒安全?事前监管方案是什么?对当前不合格企业如何追责?有无具体时间表?

  最后,在“所需信息的用途”一栏,徐亚兵填写“与自身生产生活相关”。

  昨天下午,这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寄出。徐亚兵预计3-4日内,可送达国家食药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徐亚兵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无论是否在国家食药局职责范围之列,国家食药局都应在收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做出回复。

  ■ 对话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链太复杂了”

  出了问题谁都不管

  新京报:在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链上,有质检总局、食药局、卫生部、工商局等多个职能部门,你怎么单独就向国家食药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徐亚兵:说实话,我们公益律师聚在一起,对这个事也有争议,弄不清白酒“塑化剂”到底该哪个部门监管。我们甚至查阅了很多资料,请教酒业专家,希望搞清楚,“塑化剂”究竟是在白酒生产、运输、流通、贮藏,哪个环节出现的。最后,我们推断应该是生产环节,排除了工商局,和作为综合协调部门的卫生部,但还是在质检总局和食药局两部门之间,犹豫了很久。

  新京报:根据《食品安全法》,食药局应该是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徐亚兵:对,后来我们查询到,去年6月,国家食药局曾下发过《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问题产品的紧急通知》,这说明,起码餐饮服务环节中的白酒安全问题,应归国家食药局负责。

  新京报:你是不是觉得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链条很复杂?

  徐亚兵:太复杂了。感觉我国的食品,很多部门都可以管,但出了问题,不知道是哪个部门管,哪个部门好像都不管。作为稍懂国家法律法规的律师,都拿不准食品安全问题该谁管,那普通老百姓不是更糊涂?

  获取专业信息很难

  新京报:有没有想过这次申请公开的结果?

  徐亚兵:比较好的结果,国家食药局认为我申请的某些内容,确实属于它的监管职责,做出简单回应。坏的结果,无非是国家食药局把这件事一推了之,不回复,会回复称不是其职责范围,让我另找别家。

  新京报:这两种结果,似乎都不太乐观。你这次申请,难道本身就对白酒“塑化剂”监管信息完全公开不抱希望?

  徐亚兵:抱希望,但不敢奢望个人的一两次努力就能成功。食品安全领域非常专业,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屡出,公众只有愤怒、恐慌,但获得权威、专业的信息很难,也不知道从何保护自己权益。只希望通过公民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行动,推动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信息更加透明。

  白酒塑化剂风波事件大事记

  2011年5月

  台湾地区塑化剂事件爆发

  2011年6月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简称食安办[2011]23号文

  中酒协白酒分会组织调研塑化剂源头

  2011年12月

  中酒协通知,贯彻国务院食安办2011年23号文

  2012年4月

  中酒协白酒分会理事会会议再次强调严控白酒塑化剂含量的要求

  2012年7月

  中酒协在全国白酒国家评委年会上,再次强调严控白酒塑化剂含量

  2012年8月20日

  中酒协发布《关于白酒产品塑化剂有关问题的说明》

  2012年11月19日

  中酒协发布针对超标问题的说明

  2012年11月21日

  质检总局通报酒鬼酒塑化剂超标247%

  新京报记者 赵嘉妮 李媛整理

  采写 新京报记者 廖爱玲 李静 魏铭言

    [新京报]

湖南质监介入调查酒鬼酒

  责成管辖酒鬼酒厂家的湘西自治州质监局立即开展检查,检测结果或需四五天出来

  ■ “酒鬼酒被曝塑化剂超标260%”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廖爱玲 李静)对于酒鬼酒塑化剂事件,记者昨天从国家质检部门了解到,目前已由湖南质监部门介入对酒鬼酒展开调查和检测,检测结果可能需要四五天时间。

  据了解,湖南省质监局昨天责成管辖酒鬼酒厂家的湘西自治州质监局立即开展执法检查等工作,并表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行为。

  湘西自治州质监局也通告称,正着手开展相关问题调查核实工作,“将严格按照标准和规定,本着严谨、科学和公正的态度,对媒体所反映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测,依据质量法规准确处理产品质量问题,并将结果按规程予以通告。”

  湖南质监局相关人士称,检测需要一个过程,结果可能需要四五天出来。

  一位质监部门人士告诉记者,由于此前白酒标准中没有对塑化剂项目的检测,目前我国对白酒的例行监督抽查都是按照酒类产品国家标准进行的,因而塑化剂检测此前并没有纳入到白酒的监督抽查项目中。即使是检测也只能在得到数值后,再参考一些食品塑化剂限量值。

  北京市质监局昨天也表示,目前事件尚无定论,相关标准也缺失,但已将白酒行业纳入进行风险监测,随时关注事情进展。

  ■ 新闻回放

  本周一,《21世纪网》报道称,21世纪网在酒鬼酒实际控制人中糖集团的子公司购买了438元/瓶的酒鬼酒,并送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测。

  检测报告显示,酒鬼酒中酒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的含量为1.08㎎/㎏。而2011年6月卫生部签发的551号文件《卫生部办公厅官员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这份文件规定DBP的最大残留量为0.3㎎/㎏,酒鬼酒中的塑化剂DBP超标260%。

  ■ 追问

  食品塑化剂标准是否适用白酒?

  目前备受关注的白酒塑化剂到底有没有国家标准?2011年6月签发的551号文件《卫生部办公厅官员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规定DBP的最大残留量为0.3㎎/㎏。

  卫生领域有关专家表示,这个文件规定的标准并非国家标准,但卫生部的公告就有法律效力,对食品是一视同仁的。文件明确了塑化剂不得超标的残留量,因此包括白酒在内的食品都不能超过这个标准。

  同时,当前白酒塑化剂的问题,不是有无标准的问题,而是塑化剂超标这么多,属于质量安全的问题。其在生产环节发生这样的情况,对于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应当由质量主管部门进行调查。

  中国酒业协会昨日表示,目前,我国正在研究白酒产品塑化剂含量标准限定。塑化剂相关标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5-2008规定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特定迁移量或最大残留量及其他限制性要求,其中涉及6种增塑剂指标。(蒋彦鑫)

  白酒中塑化剂是残留还是添加?

  中国酒业协会昨日表示,去年台湾塑化剂事件发生后,该协会随即对全国白酒产品塑化剂残留含量做了大量调研、检测和查证工作,并对国内外食品产品塑化剂相关技术标准进行了深入研究。目前,中国白酒规模以上企业的白酒产品中塑化剂含量远远低于国外相关食品标准中对塑化剂含量指标的规定。

  食品安全专家董金狮昨日表示,白酒里有塑化剂有三种可能:第一,可能是为增加酒的黏稠度而添加;第二,可能是生产过程中管道塑化剂溶解而来;第三种可能是塑料瓶盖塑化剂溶解而来。

  国内白酒营销专家铁犁认为,酒鬼酒采用的是酱香型的工艺,其特点保证了酒水具有一定的黏合度,没有必要人为添加塑化剂。

  多家酒企昨日表示,酒中检测出塑化剂,绝不可能是人为添加的,有可能是生产过程中接触塑料容器所致,但近几年规模酒企已对此进行技术整改,淘汰塑料改用不锈钢或陶瓷器具。此外,不能忽视的一点是,国内有些酒企产能不够,通过小作坊收散酒,这部分产品质量很难控制。

  (李静 廖爱玲)

    [新京报]

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酒鬼酒中检出塑化剂问题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11月21日电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酒鬼酒中检测出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问题,质检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有关负责同志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专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有媒体报道酒鬼酒中检出塑化剂,监管部门针对这些问题,已经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质检部门近期组织开展了对白酒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风险监测。目前已完成监测的国产白酒样品中,有部分样品检出微量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其中主要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同时监测的进口蒸馏酒样品中,有部分样品检出微量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

对检出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白酒产品,已责成相关地方质监部门对生产企业进行了排查。经过排查,目前尚未发现有人为故意向白酒中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情况。经行业专家分析研判,白酒感官质量要求清亮透明,而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是起增稠、乳化作用,无助于提高白酒的感官质量,同时白酒生产工艺不需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白酒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主要来自于白酒生产、储运过程中使用的塑胶容器、管道、密封材料和包装材料的迁移及环境影响等。

问:酒鬼酒中的塑化剂对人体健康是否会造成损害?

答: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对人体的危害取决于摄入量和摄入时间的长短。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根据国际通用风险评估方法和欧洲食品安全局推荐的人体可以耐受摄入量,以媒体报道的酒鬼酒中DBP含量为1.08mg/kg计算,按照我国人均预期寿命,每天饮用1斤,其中的DBP不会对健康造成损害。

问:目前我国白酒中有塑化剂的限量标准吗?

答:2011年台湾发生塑化剂污染事件后,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卫生部将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列为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设定了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中的临时限量,其目的是排查在食品中人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我国及其他国家均未制定酒类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限量标准。

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不是食品添加剂,不允许直接添加在食品中。但是,作为塑料制品中常用的增塑剂,可从塑料制品中迁移到环境或食品中,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在空气、水和食品中均可能检出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人体可通过环境、膳食和饮水等多种途径摄入这类物质。

问:监管部门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质检部门已部署进一步对全国白酒生产企业进行深入排查,要求企业认真查明可能导致白酒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原因,从源头抓紧进行整改,包括采取调整工艺设备、更换接触材料和产品包装等措施,并向监管部门报告。监管部门坚持从严监管,发现任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格查处。

    [新华网]

 

 

 

相关评论

“塑化剂”不能成为行业潜规则

  尽管塑化剂在空气、土壤和饮水中广泛存在,不可能苛求白酒完全不含有塑化剂,但是白酒内有多少塑化剂,不能成为白酒行业的“潜规则”,公众有权知情。

  近日,一篇《致命危机,酒鬼酒塑化剂超标260%》的报道引起舆论关注。该报道不仅提供了一份证实酒鬼酒样品塑化剂成分超标的检测报告,同时指出,“塑化剂……使男性生殖器变短小,严重可能致癌”、“毒性比三聚氰胺毒20倍”等,一时引起轩然大波。19日晚,中国酒业协会回应道:“白酒产品中基本都含有塑化剂成分。”据报道,受此影响,19日白酒股全线下跌,白酒股市值一日便蒸发了约328亿。

  白酒中塑化剂成分是否有明确的检测标准?什么样的程度会威胁到人体安全?这是盘旋在所有公众心头的疑问。尽管塑化剂在空气、土壤和饮水中广泛存在,不可能苛求白酒完全不含有塑化剂,但是白酒内有多少塑化剂,不能成为白酒行业“潜规则”。消费者对商品有知情权,所以,有关权威部门应该尽快解答公众的疑问。

  从酒鬼酒的检测样品来看,酒鬼酒中被指超标的是一种名为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的塑化剂,其含量为1.08㎎/㎏,在国家卫生部的规定中,该类型塑化剂在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的最大允许残留量为0.3㎎/㎏。由于没有对白酒塑化剂的检测标准,业界对于是否按照卫生部规定执行还有异议。

  检测标准的缺失更导致检测方法的不确定性,“同一个样本,用同一台设备,采取同样的检测方法,但是检测出来的峰值差距非常大”。正如事件发生后,酒鬼方面的第一反应,便是“检测机构不权威”。

  比检测结果更随机的是各酒企的应对,本次事件发生后,有酒企回应“已经不用普通塑料做瓶盖”,还有酒企自年初就将“和酿酒接触的塑料部分全部换完”。实际上,早在去年7月,中国酒协便提醒白酒企业提防塑化剂,这份“加强行业自律的通知”引来了行业内部八仙过海的对应方式,再加之缺乏统一有效的检测手段和白酒塑化剂标准的缺失,正如相关人士所言“行业内部这个问题还没有解决好,媒体就曝光了”。

  可见,如果没有媒体关注,白酒塑化剂含量将依然是“行业内部问题”,消费者最关心的安全风险只能取决于商家的良心发现。比如茅台镇之所以早早开展“整塑运动”,就是因为贵州名牌产品“老干妈”出口欧盟时因塑化剂含量超标而受挫。如果相关食品塑化剂规范迟迟不出台,是否说明我国消费者只能食用相较于强制规范国家的“次等食品”?公众完全有理由了解白酒的安全性,而不是被行业潜规则决定自身的安全风险。

  令人欣慰的是,商务部表示,目前白酒行业安全追溯体系正在试点。如果本次食品安全风波可以推进食品安全建设,未尝不是公众的福祉。当然,进步的前提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尽早将行业内部的“自纠自查”升级成为白纸黑字的规章制度,并对酒企样品的塑化剂含量进行权威检测。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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