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1-11-04
强生“有毒”六年不改 不适合婴儿使用的“婴儿用品”请走开
新华网北京11月4日电(记者 葛素表、杨进欣)针对近日爆出市场中销售的强生产品存在有害物质一事,强生公司日前做出回应,表示虽然同类产品在世界不同地方所选用的成份或有不同,但全部皆符合国际监管的安全标准及要求。
符合所谓的“安全标准”就适合婴儿使用吗?对消费者来说,强生“有毒”的历史并不遥远。早在2005年,印度就发现含有液体石蜡油的强生婴儿用品对婴儿有害,印度专家明确指出石蜡油不适合婴儿使用。
“安全化妆品运动”在官方网站发布报告《婴儿浴缸依然有毒》。报告说,在美国、中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印度尼西亚5国市场所售强生婴儿洗发水中含季铵盐—15物质,而英国、日本、丹麦、芬兰、瑞典、挪威、荷兰和南非8国所售强生婴儿洗发水不含释放甲醛的防腐剂。该机构今年7月至10月从13个国家购买强生婴儿洗发水,检测产品标签上所列成分。季铵盐—15是可通过释放甲醛杀菌的一种防腐剂。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和联合国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已把甲醛列为已知人体致癌物质,世界卫生组织、美国全国癌症研究所和美国国家毒物管理局认定,接触甲醛可能与白血病病因相关联。
一些消费者对强生这种“双重标准”表示愤慨,认为是歧视中国消费者。虽然强生声称其产品符合安全标准,但很多家长并不买账。有消费者说:“含有毒成分就让人不放心,谁愿意拿自己的孩子做实验呢?”一些家长认为,即使产品中季铵盐—15的含量极少,不足以对婴儿有害,但毕竟不含季铵盐—15的产品更为安全。“强生在英国、日本等国家销售的产品就不含季铵盐—15,为什么不对所有国家一视同仁?难道中国婴儿就只能用低标准的产品吗?”
强生作为一个国际知名的大公司,被检测出“含毒”的婴儿用品“此起彼伏”确实与其标榜的“因爱而生”的广告语并不相称,消费者自然会请不适合婴儿使用的“婴儿用品”走开!
[新华网]
新华网评:强生为何仍敢售含毒婴儿洗发水
苑广阔
强生生产的婴儿洗发水2009年曾被揭发含致癌物,该公司表示会逐步停用,但是最新调查发现,在部分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内地及香港出售的强生婴儿洗发水仍含有致癌物质。强生对此回应称所售产品都已获当地监管机构批准,各种成分都是安全的。(11月3日《京华时报》)
这已经不是强生第一次被曝出旗下产品含有致癌物质了,用“屡教不改”形容强生,并不为过。当公众把质疑的目光再次投向强生,批评它缺乏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的时候,强生也为自己进行了辩解,宣称自己所售产品已获当地监管机构批准,各种成分都是安全的。
然而,在强生发表声明的同时,媒体也指出,强生在丹麦、芬兰、荷兰、挪威、瑞典等北欧国家以及日本、英国、南非等国家出售的同类产品,则不再含有这些有毒物质。这也就意味着,强生是完全可以做到在全世界市场都生产安全可靠的婴儿用品的,但是他们却没有这么做,而是在不同的国家执行了不同的安全生产标准。
至于强生对旗下产品区别对待的原因,除了缺乏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只考虑自己的市场利益之外,是不是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是包括中国在内的这些国家,其产品安全标准出了问题。如果真像强生方面所说的那样,他们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是符合中国相关安全标准的,是经过当地监管机构批准的,那么也就意味着,他们的产品,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并不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而是我们的安全标准出现了问题。
到底是强生有问题,还是我们的标准有问题?如果是强生有问题,那么监管部门就应该加强监管,要求强生方面对自己产品的安全性负责。如果是我们的标准有问题,存在检测标准滞后、安全标准有待提高等问题,那么我们应该及时对产品安全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和提高。
强生是世界著名品牌,理应珍惜自己的品牌声誉,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但是仅仅依靠商家的这种道德自觉和自律,显然是不够的。要想严格监管,加强监督,先要给商家定好规矩,这个规矩,就是包括产品安全在内的各种标准要求,无规矩不成方圆,无标准则无监管。
[新华网]
强生被罚3亿反衬出我们太过“温柔”
6月7日,美国强生下属公司奥索·麦克尼尔·杨森公司收到了美国南卡罗来纳州法官开出的一份罚单——3.27亿美元。理由是该公司的抗精神病药物“维思通”存在欺骗性广告宣传。
其实,这已不是第一例了。2009年9月,美国制药巨头辉瑞公司因在营销过程中故意夸大药品适用范围受到美国司法部的刑事指控,接受创纪录的23亿美元的罚款。仅因故意夸大适用范围,或者夸大疗效,就受到数亿甚至数十亿美元的罚款,如此不“爱护”企业,不免让“友邦惊诧”。
所以“惊诧”,盖因习焉不察。在我国,药企发布欺骗性广告宣传充斥于社会生活之中,须臾难离。任意夸大药品适应症、随意夸大药品疗效、利用患者名义和名人形象作疗效证明等,是时下药品欺骗性广告宣传最突出的问题。“攻克了癌症”、“尿毒症患者的曙光”、“肝病克星”、“49分钟治好前列腺炎”、“一滴油揭开抗肿瘤的奥秘”……在这些广告中,一个个医学上现在尚无法解决的世界性难题被攻克,一个个“医学奇迹”被“祖传秘方”所创造。
情况有多严重?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时爆出药品欺骗性宣传的丑闻,权威的统计数字不可得,从个案中亦足窥斑见豹。如从2006年6月到2009年7月的3年间,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对药企涉嫌虚假宣传、播放违法广告等行为“通报了19次”;山西省相关部门发布的2010第3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中,就一次性通报了20种存在“虚假宣传”、“夸大疗效”等情况。
欺骗性广告宣传的广泛存在,一方面诱使药企过于倚重宣传投入而忽略产品质量,像刚刚被曝光的哈药集团,一年的广告投入高达5亿元,堪称大手笔,而对环境污染治理却非常孤寒,令公众愤慨。对待环境如此,产品质量又如何?据不完全统计,该集团旗下药厂生产的“盖中盖”、“朴雪”口服液、“明目蒺藜丸”、“三精鹿茸片”、“牛鲜茶”、“五海瘿瘤丸”等都曾因各种问题被各地药监部门通报过。尤其不能接受的是,药品用来救死扶伤,如果存在欺骗性广告宣传,欺骗、误导了医生、患者,轻则延误病情,耽误治疗,重则威胁患者生命安全。一位医学界全国政协委员透露,由于虚假医药广告、误导等原因,我国每年约有250万人吃错药。
重典方可治乱,可惜在药企涉嫌欺骗性广告宣传的治理上,公众看不到“重典”。除了最常用的“通报”,顶多也就是一个“禁售”,对于药企来说,这样的处置连“罚酒三杯”都算不上。吹牛不上税,何来威慑力?假如像美国一样,对于胆敢用欺骗性广告进行宣传的药企课以重罚,罚得他们“肉痛”,看谁还敢以身试“罚”。(练洪洋)
[广州日报 201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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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生仍售含毒婴儿洗发水 被指执行双重标准
强生仍售含毒婴儿洗发水
仅在中国和北美等地销售 被指执行双重标准
公司回应称合格
强生再次陷入“致癌门”,其出产的婴儿洗发水两年前被揭发含致癌物,公司表示会逐步停用,但是最新调查发现,在部分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内地及香港出售的强生婴儿洗发水仍含有致癌物质。
作为强生标志性产品之一的婴儿洗发水,其最大卖点是不刺激眼睛,让父母安心使用,然而该产品两年前曾被美国的“安全化妆品运动联盟”查出含有毒物质,包括可致癌的二恶烷及释放出甲醛的季铵盐-15。
美国这个联盟组织近日发现,在包括中国、美国、加拿大、印尼、澳大利亚在内的13个国家所销售的强生婴儿洗头水中,仍含有这些有毒物质,而在丹麦、芬兰、荷兰、挪威、瑞典等北欧国家以及日本、英国、南非等国家出售的同类产品,则不再含有这些有毒物质,可能是已更改配方。
“很明显,强生可以做到在全世界市场上都生产更安全的婴儿洗发水,但它拒绝这样做。”安全化妆品运动联盟负责人丽莎·阿切尔说,“这显然是双重标准。”
目前,该组织已联合包括乳癌基金会、美国护士协会及地球之友在内的25个环保和医疗团体,代表全球350万人致信强生,敦促强生在本月15日之前公开承诺在全球所有护理产品中弃用致癌化学物。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场的一些大超市了解到,上述强生的这款产品在物美、沃尔玛等都有售,分别叫做强生婴儿柔润洗发精、强生婴儿洗发精。这两款产品均产自上海强生中国有限公司,而产品外包装上都标有季铵盐-15成分。
对于质疑,强生中国方面昨天发布声明称,强生婴儿产品,包括防腐剂在内的各种成分都是安全的,并且被产品销售所在地的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机构所批准,其中包括中国、美国、欧盟等地。其防腐剂在化妆品中用于释放微量的甲醛,防止有害细菌的滋生。就被指执行双重标准,声明未有回应。(记者胡笑红)
强生“含毒门”一览
■链接
◎2005年,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食品与药物管理部门要求,美国强生公司取消部分产品的“婴儿使用”标志,因为这些产品中含有对婴儿有害的成分。
◎2009年,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对强生(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26种31个批次的婴幼儿洗浴用品产品进行检验,结果显示:婴儿香桃沐浴露中的一个批次检出含有微量的二恶烷。
强生婴儿洗发水被指双重标准
“有毒”洗发水继续销售,改良产品只销往8个国家;强生发声明未表态是否弃用有害成分
很多家长们给自己的宝宝使用强生婴儿洗发水,但近日,美国一家组织指其使用双重标准,改良的新产品只在8个国家销售,而含有毒致癌物质的洗发水仍继续在中国、美国、加拿大等出售。对此,强生中国公司昨日发表声明称所有成分都符合标准且安全,否认存在双重标准。
【现状】
“有毒”洗发水多国仍有售
两年前,美国的“安全化妆品运动联盟”就曾公布,强生婴儿洗发水含有毒物质,包括可致癌的二恶烷,以及能释放甲醛的季铵盐-15。该组织近日发现,强生洗发水只在部分市场修改了去有毒物质的配方,主要在英国、丹麦、日本、南非等八国销售;而中国、美国、加拿大、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等国出售的产品仍含这些物质。
该组织指出,强生这样做,“显然是双重标准” 。他们已联合包括乳癌基金会、美国护士协会及地球之友在内的25个团体,要代表全球350万人致信强生,敦促其在本月15日之前公开承诺在全球所有护理产品中弃用致癌化学物。
【回应】
强生称“产品满足安全标准”
昨晚,强生公司热线人员表示,媒体指出的问题与事实不符。强生洗发水里并没有添加甲醛,而季铵盐-15是一种温和的甲醛缓释剂,主要用来防腐、抑制有害细菌滋生,其含量远低于国家标准,是安全的。至于二恶烷,产品包装上没标注,就表示不含该成分。
强生(中国)有限公司昨天也在官网挂出声明,表示包括可释放甲醛的防腐剂在内的各种成分都是安全的,并被产品销售所在地的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机构所批准,包括中国、美国、欧盟等地。
对于被指双重标准,强生解释称,消费者对甲醛有不同的考虑,目前在全球正逐步开发使用不同类型防腐剂的婴儿产品,包括不释放甲醛的防腐剂的产品。无论何种配方,所有产品都满足安全标准。
【探访】
两种洗发水含季铵盐-15
记者昨晚走访、致电一些大型超市发现,强生婴儿洗发精、强生婴儿柔润洗发精这两种产品的外包装上,成分栏里标有季铵盐-15,但并没有二恶烷。而强生婴儿洗发沐浴露、强生柔亮洗发精等则不含季铵盐-15。
华堂、沃尔玛等超市销售人员说,没有接到超市总部或强生公司的下架通知,也不会受理退换货要求。家乐福也表示,目前尚没有官方的确切表态,超市方面将密切关注。
“我会考虑给宝宝更换不含这些成分的洗发水”,消费者林女士认为,尽管强生声称符合标准,但不含总比含有更安全。
【专家】
季铵盐-15使用普遍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秘书长张京原接受采访时表示,季铵盐-15是一种普遍使用、应用广泛的防腐剂,很多护肤品、洗发水、染发剂、沐浴露等都含有季铵盐,成本比较低,在国家标准范围内使用是允许的,目前也没有发现致癌的案例。
记者同时查询资料发现,致癌的二恶烷此前已多次成为争议的焦点,不仅强生身陷其中,霸王旗下的洗发水曾在去年也被香港查出含二恶烷。我国目前对二恶烷尚无限量规定,但有专家指出,过量的二恶烷对皮肤、眼部和呼吸系统有刺激性,并可能对肝、肾和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婴儿皮肤较薄,阻隔能力不强,对婴儿可能更严重些。(记者廖爱玲)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