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1-06-16
食品安全标准跟不上“潜规则”速度 监管“无据可依”
(食品安全在行动·食安法执法检查)食品监管亟待走出“无据可依”困境
新华网北京6月16日电(记者周婷玉)没有标准,检测无据可依;标准滞后,监管无据可查;标准“打架”,守法无所适从……在今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期间,一些地方及基层反映,食品安全监管亟须走出标准缺失和落后的困境。
标准制定跟不上行业“潜规则”的生成速度
本是用来衡量食品安全的“标准”,却成为掣肘我国食品安全的原因之一。
江苏省有关负责人在向检查组汇报情况时指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总体来说是健全的。但食品安全领域出现很多新情况,面对很多新物质,不知道哪些是允许的,哪些是要禁止的。
南京的汇报材料指出:由于一些食品安全标准出台不及时、不统一,导致监管“无法可依、违法难究”,特别是因缺乏食品安全标准和检测方法,影响了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目前食品生产行业使用的标准,总体上滞后于科技发展和行业‘潜规则’的生成速度。”张家港市市长姚林荣也如此直言。
还有一些地方提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存在着产品标准、卫生标准、行业标准之间的互相交叉、矛盾、冲突。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建议:更新和健全地方食品标准,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有关部门应尽快清理现行食品安全标准,切实改变标准老化、缺乏和不统一、不衔接问题,指导、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力争三年清理出统一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随队进行执法检查的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接受采访时说,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卫生部制定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正在对现行食品标准进行清理完善。一年以来,已经制定公布了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一批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重要基础标准,并已经安排了今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清理整合任务,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他说,目前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对2300多种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和食品用香料都规定了明确的使用范围、用量标准或者使用原则。其中,80%以上的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具有相应的产品标准;对1853种食品用香料,制定了相应的使用原则,有的还制定了产品标准。
“现在各地反映强烈的没标准,主要是指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没有相应的检测方法。”苏志说,非食用物质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就要依法严厉打击。
据了解,卫生部已公布了6批共64种非法添加物名单中,大部分公布了相应的检测方法,其余的还正在组织研究检测方法。
非法添加物检测方法的研究往往滞后于问题的发生。“对于此类违法犯罪活动,一方面,很难预见新的食品犯罪活动,到底加了哪些不应加的物质,检测难度极大,如大海捞针;二是新的检测方法研究需要时间过程,有的非法添加物与食品本身并无明显区别,很难检测鉴定,如地沟油的检测,尤其是地沟油和正常食用油掺合在一起,检测研究一直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苏志说。
没有标准不等于不能监管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一些检查组成员、生产经营者指出,没有标准不等于不能监管。
应该说,非法添加的检测方法是监督执法的重要手段,但通过各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突击检查,也是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添加犯罪行为的有效措施。
苏志强调:“非法添加物的检测方法要加紧开发,但日常监督中不能仅靠检测,没有标准就不管这是一个监管误区,应该首先在原料、源头上监管,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比如对食品生产经营现场进行突击检查。一些地方就通过对餐饮企业的仓库检查,发现了非法添加物,并依法查处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
江苏梁丰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季万兰表示,保证食品安全应“预防重源头,保证在过程。”梁丰公司对所有供应商每年都要进厂审核,严格要求原辅料的质量。
来自澳门的全国人大代表刘艺良说,食品安全只靠政府监管不行,还要企业合作,企业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经营理念,没有食品安全就等于没有企业安全,企业要有自己的食品安全检查小组,自己管好自己。
检验检测力量资源要整合
检验检测机构力量薄弱且分散,标准不统一,这也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一大困惑。
天津、山东等地人大常委会指出,食品检测检验体系不够完善,检测资源分散、缺乏统一规划,检验检测质量和效率不高,存在漏检与重复检测的现象。重复建设、设备落后等问题也较突出。
江苏省工商局则提出:工商是唯一没有专业检测机构、没有监管食品专业技术人员的食品监管队伍,基层单位严重缺乏具备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人才和法定的检测手段。
检验检测机构应如何加强建设?在回答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宋法棠的提问时,江苏省卫生厅厅长郭兴华建议,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把检测机构建好建强。
宋法棠也表示,检测机构应整合,且整合后应有检测规范,不能“每个条线都有检测,每个条线都不强”。
还有一些人提出,检测技术机构作为第三方应进入市场、社会化,极少数强制性检测除外。第三方机构应先获得相关部门的资质认定,政府可花钱购买这些机构的检测服务。
[新华网]
解读食品消费误区:天价食品"泛滥" 价值究竟几何?
(解读食品消费误区·生活观察)天价食品“泛滥” 价值究竟几何?
新华网济南6月16日专电(记者 潘林青)近日,在山东济南、青岛等地的一些超市中,每盒(5公斤)1180元的小米、每公斤178元的生态黑猪肉、每公斤358元的蜂蜜等天价食品频频出现,引起不少消费者的关注。
记者采访了解到,由于这些食品主打“生态”“安全”牌,虽然价格较高,仍受到不少高收入阶层追捧,销售火爆,有的甚至需要预约购买。
业内人士认为,天价食品并不一定物有所值,有时只是一种营销策略和商业炒作,高价并不一定代表高品质、高营养。消费者应根据自身需求合理消费,避免盲目追求高端高价。
天价食品大行其道
近日,在山东济南一家超市,一款5公斤装的小米礼盒引起了消费者的围观。“商家没标错价吧?5公斤小米竟能卖到1180元?这个价格都能买好几百斤小米了。”正在购物的一位顾客说。
记者询问超市的售货员得知,这款产自山西的小米礼盒内盛5公斤小米,售价的确为1180元。
记者在山东济南、青岛等地了解到,目前天价食品在一些超市大行其道,生态黑猪肉每公斤178元、蜂蜜每公斤358元、有机杂粮每盒(268克)268元……一些食品售价高得离谱,与同类普通食品的价差在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经常逛超市的青岛市民赵艳丽告诉记者,现在几乎每个大型超市都会卖天价食品,这些食品普通消费者根本无力承受。
“我们合作社生产的有机蔬菜价格较高,比如有机西红柿,个头较大的目前价格每公斤60元左右。”山东省高青县新村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新村说。
李新村是当地有名的蔬菜种植大户,他在2010年投资150多万元建起3个钢结构冬暖式大棚,主要生产有机蔬菜,每年一个大棚可获得20余万元的收入。
除了天价小米、天价蔬菜外,天价猪肉等食品在市场上也是层出不穷。得利斯莱芜畜牧科技公司饲养的莱芜黑猪,是山东优良地方品种。由于品质、口感较好,莱芜黑猪肉售价是普通猪肉的十几倍。这家公司总经理郭义辉告诉记者,公司生产的莱芜黑猪肉平均售价为每公斤300元,远高于普通猪肉的价格。
天价食品销路不愁
近年来,“瘦肉精”“塑化剂”等化学制剂被非法添加到食品中,造成多起食品安全事件,让消费者对一般食品产生了信任危机。与此同时,天价食品主打“纯天然”“无污染”“无添加剂”等“生态”“安全”牌,迎合了一些消费者的心理。虽然价格较高,但销路不愁。
“我种的菜主要走高端路线,蔬菜生长过程中不使用任何化肥和农药,虽然价格是普通蔬菜的5倍至10倍,但仍然供不应求,消费者购买要提前7天至10天预约才行。”李新村说。
在蔬菜大棚中,李新村随手摘下一个西红柿,掰开后对记者说:“你看,我种的西红柿果汁饱满,里面一点空洞都没有,完全是自然长成的,这与用植物激素催熟、里面空洞无汁的西红柿有天壤之别。所以,我种的西红柿口感非常好,吃过一次就忘不了,自然会受到消费者的追捧。”
同样,天价猪肉也主打“生态”“安全”牌,受到不少消费者青睐。郭义辉说,在养殖过程中,莱芜黑猪吃的都是天然饲料,遇到生病时吃板蓝根、大青叶等中草药,每头猪还有1亩左右的活动场地。因此,莱芜黑猪肉口感较好、营养丰富,价格也相对较高。
郭义辉告诉记者,公司每年仅出栏6000余头莱芜黑猪,根本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甚至经常发生断货的情况,不少消费者要打电话提前预约。
青岛一家超市负责食品销售工作的郭德民向记者反映,虽然价格较高,但近年来天价食品的销量一直呈上升趋势。“比如,今年一季度,这款每盒268元的有机杂粮销量同比上涨20%左右,其他此类食品的销量也有5%至30%不等的涨幅。”
天价食品价值几何?
郭德民告诉记者,天价食品的“铁杆粉丝”是一些收入较高的消费者,他们对价格并不敏感,更多看重的是食品本身的品质。
在青岛一家外贸公司做副总经理的朴希哲年收入120万元左右,他一直对天价食品情有独钟。每个周末,他会去超市购买价格较高的有机牛肉、有机蔬菜、有机粗粮等食品。
“我每周末购买这些食品的花销在2000元左右,只要品质好、有利于健康,花再多钱也值。”朴希哲说。
也有消费者对天价食品并不认同。同样收入较高的济南一家餐饮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天价食品只比普通食品略好点,并不应该值那么多钱。“我就喜欢吃‘大路’食品,黄瓜下来吃黄瓜,白菜下来吃白菜,60多岁了身体一直很好。”一位消费者说。
郭德民也认为,天价食品有时是一种营销策略和商业炒作,并不一定物有所值。有些消费者认为“高价就代表高品质、高营养”,天价食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为了迎合这样的消费心理,故意将价格定得出奇的高,从而赚取巨额利润。此外,天价食品也容易引起社会关注,从而获得较高的知名度。
山东部分食品专家认为,不可否认,部分天价食品的营养价值、口感会优于普通食品,但质的差别并不大,并没有质上的不同,动辄十几倍甚至上百倍的价差是没有道理的。高价并不一定代表高品质、高营养,消费者应根据自身需求合理消费,避免盲目追求高端高价。
[新华网]
相关报道
受塑化剂污染被大陆暂停进口的产品过千种
新华网北京6月16日电(记者朱立毅)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台湾地区公布的情况,16日又增加了受塑化剂污染的问题企业及其相关产品名单,这使得因受塑化剂污染而被大陆暂停进口的产品超过了1000种。
当天,因受塑化剂污染而被通报的企业增加8家,产品新增26种,新增产品主要为果汁饮料,果酱、果浆或果冻,胶囊锭状粉状产品。此外,还有两种食品虽然不在台湾地区公布的名单中,但在入境口岸被检出塑化剂污染,这两种产品已按规定进行处理,并未进入大陆市场销售。加上这两种食品,因受塑化剂污染而被大陆暂停进口的产品达到1004种。
在这1000多种被大陆暂停进口的产品中包括多种儿童产品,其中有友华生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德瑞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卡洛塔妮儿童综合营养素,马来西亚商食益补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的超能儿童成长钙片,台塑生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昱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工生产的儿童金盏花复方锭、儿童固晶明复方锭等。
质检总局发言人李元平在本周一的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台湾塑化剂污染食品事件发生后,质检总局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部署,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严把进出口食品安全关,加强对国内相关企业和产品的排查,着力防控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新华网]
农业部严打“瘦肉精”非法添加 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据农业部网站消息,按照国务院部署,农业部以严厉打击“瘦肉精”等非法添加行为为重点,扎实开展“瘦肉精”、农药残留、生鲜乳、兽药、水产品、农资打假等专项治理行动。截至5月底,全国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49万人(次),检查相关生产经营单位97万余个(次),查处问题2.1万余起。
在“瘦肉精”专项整治方面,联合国务院食安办、公安部等9部门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对养殖场户进行拉网监测,对全国2.9万个中小规模养殖场(户)和2.5万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组织实施“瘦肉精”监测计划,建立“瘦肉精”专项整治协调机制,积极构建养殖记录、生产经营加工企业无“瘦肉精”承诺、企业自检、质量追溯和监督抽检等监管制度。
在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整治方面,组织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农药市场执法检查,积极推进高毒农药淘汰和禁用工作,大力实施低毒生物农药示范推广补贴试点,新制定79种农药在食品中的178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在生鲜乳违禁物质问题专项整治方面,开展生鲜乳收购站大检查,扩大生鲜乳抽检频次和监测范围,实现所有生鲜乳收购站和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等违禁添加物检查与检测“全覆盖”,已抽检生鲜乳样品三聚氰胺含量全部符合国家管理限量值规定。
在兽药质量安全整治方面,积极开展兽药良好生产规范检查,结合兽药良好销售规范的实施,积极组织开展兽药经营资质清理活动,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兽药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实施抗菌药物整治工作,已部署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2285批次。
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方面,广泛开展渔业科技入户和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场已有1700余家;全面开展水产养殖及质量安全执法,重拳打击养殖场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抗生素、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
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面,以确保春耕备耕期间农资质量为重点,狠抓源头治理,强化市场整顿,已查获假劣农资613万公斤,立案查处假劣农资案件5036件,捣毁制售假窝点26个,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与此同时,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努力构建覆盖广大农村的新型农资经营网络。
下一步,各级农业部门将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以严厉打击“瘦肉精”等非法添加为总抓手,坚持源头入手,标本兼治,一手抓执法监管,重拳出击,全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从源头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一手抓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积极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满足公众消费安全需求和农业产业健康发展需要。
[新华网]
陕西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行为
新华网西安6月16日电(记者杨一苗)记者16日从陕西省工商局了解到,陕西将严厉打击流通环节的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并全面实行食品添加剂销售实名登记制度。
陕西省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会16日在西安召开。据陕西省工商局副局长田中智介绍,近期陕西工商部门已先后进行了“问题葡萄酒”、“地沟油”、“肉香王”、“瘦肉精”、“染色馒头”、“问题香油”等20余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田中智说,近期陕西工商部门将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并全面落实《食品添加剂销售实名登记制度》。特别要加强对依托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食品零售摊贩和农村、城乡接合部、校园周边、农村集会、食品批发企业仓储等场所的巡查检查,以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此外,陕西省工商局还将设立100万元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专用基金。对举报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奖励,同时对食品安全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新华网]
中国公安部公布打击食品非法添加犯罪十大案例
新华网北京6月16日电(记者崔清新、邹伟)记者16日从中国公安部获悉,今年以来,根据国务院部署,各地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食品非法添加活动,破获食品非法添加等食品安全案件11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0余名。为更加有力地震慑食品非法添加违法犯罪活动,特公布了这类案件的10大典型案例。
这10大典型案例是:辽宁沈阳蹇某等制售有毒、有害豆芽案;山东茌平雷某制售伪劣腐竹案;广东罗某等制售伪劣食品案;重庆徐某等非法利用潲水油制售食用油案;江苏江阴胡某等制售假牛肉案;河北石家庄张某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张某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江西鹰潭陈某等制售有毒豆制品案;广东东莞昱延食品有限公司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添加剂案;辽宁大连王某制售有毒辣椒面案。
[新华网]
北京:官员查食品非法添加剂走过场将开除公职
食品中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孔雀石绿……此类食品安全事件一旦在京发生,生产、经营者将受到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而辖区政府和市政府职能部门,也将面临责任倒查,重则被开除公职,直至追究刑责。昨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
【源头监管】进货查记录 台账实名制
进货查验记录、实名制购销台账、产品召回制度,今后,在京从事添加剂行业的企业,均须按照这一流程运行。《通知》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须任第一责任人,而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须为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一旦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报告,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共担法律责任。违法添加事件若发生在大型食品企业,那么该企业须向社会发布公告。
《通知》透露,亚硝酸盐、硝酸盐等可能因滥用而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已被列入“黑名单”,超市、市场等禁止销售。
违反上述规定,例如买卖时未实名登记,轻则限期整改、重则停止生产、销售。对于“顶风上”的企业,先吊销证照、没收非法所得,再责令赔偿,并移送至司法机关。
【信用体系】有不良记录 5年禁入行
“一处违法、处处受制”,《通知》明确提出这一目标,并列出添加剂信用体系的时间表:本年底前,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药监、园林绿化等监管部门,必须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统一录入各自管控的添加剂企业。之后,在信用档案基础上,开通北京食品信用信息平台,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信息。一旦有不良信用记录,如非法添加,5年内禁止在京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同时,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将奖励第三方监管,即鼓励百姓举报,尤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举报信息一旦查实,举报人就会获得奖金回报。
【政府责任】添加剂事件 倒查责任人
北京16个区县的区县政府,以及工商、质检、药监、卫生等10余个政府部门,均被《通知》列为监管权责部门,接受市监察局、市政府督察室的考核评价和行政问责。辖区、主管领域是否存在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事件,不仅决定区县政府及10余个政府部门的政绩,部门负责人还要受到责任倒查机制的约束。对于添加剂检查,哪位主管官员走过场,将被开除公职,并被追究刑责。
5月26日,北京常务副市长吉林曾表示,北京警方拟建专门力量惩食品安全犯罪。这一思路在《通知》中再次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公安等部门,将建立案件联合查办制度和信息通报会商制度。区县政府及10余监管部门,一旦发现非法添加线索,须立即通报公安部门。
■ 追访
有助从源头监控食品安全
双汇瘦肉精事件、上海染色馒头……
近年来,食品安全尤其是食品添加剂埋藏的隐患,已引发重视。与国家以及河北等地的食品添加剂管控模式相比,北京市政府昨日下发的《通知》,意在借助源头监管全覆盖、加重政府职责两个渠道,架设食品添加剂监管的封闭链条。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唐钧表示,此前,国家已将食品安全列为北京政绩考核的范畴。《通知》对于政府职责的强化约定,例如监管检查时走过场即开除公职,可以使源头管控等一系列防范措施切实执行。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