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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五条件 非京考生明年在京报中职


http://www.sciencehuman.com   科学人  网站  2012-12-31

 

满足五条件 非京考生明年在京报中职

  出台过渡方案,2014年满足条件非京籍考生可在京考高职,同时满足条件者可在京借考高考

  新京报讯 (记者杜丁)昨日(12月30日),北京市发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该方案将作为“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办法”正式出台前的过渡实施办法。

  满足条件后年可借考

  明年,在符合一定条件下,非京籍子女可先参加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2014年起,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6年,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的,可以在北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同时,自2014年起,满足一定条件的考生可选择在京借考高考。北京市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经学生户籍所在省同意后为学生提供高考文化课在京借考服务,学生回户籍所在省参加高校招生录取。

  正式办法争取明年出台

  据统计,2012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非京户籍学生41.9万人,约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40.9%,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学习的比例达到74.7%。市级财政每年投入超过10亿元,用于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是一项涉及就业、住房、社保、公共服务、人口管理等诸多方面的综合改革。为了方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先行出台一些措施缓解当前突出矛盾。北京市将抓紧研究出台与之相挂钩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办法,并争取在2013年出台,建立起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京参加升学考试的常态化长效机制。

  ■ 链接

  “过渡方案”5条基本条件

  ●北京市居住证明

  ●父母在京稳定住所证明

  ●合法稳定职业证明

  ●父母在京缴纳社保并已满相关年限证明

  (至少满3年)

  ●子女在京就读学籍证明(至少满3年)

  ■ 释疑

  1

  解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面临哪些难题?

  平衡考生升学利益难度大

  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分析,北京作为首都和特大城市,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面临很多难题。

  目前,北京常住人口2000多万,已经远远超过国务院2003年批复的总体规划提出的到2020年北京人口控制在1800万人的调控目标,北京的资源环境面临严峻挑战,人口过快增长同时带来了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

  此外,近年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续快速增长,从2011年开始随迁子女高峰期与北京户籍学龄人口高峰期叠加,到2014年,北京小学一年级入学人口将由目前10万人左右剧增到18万人左右,增长率高达80%,小学在校生总量将由目前的68万人左右增加到84万人左右,之后几年仍将呈持续增长趋势。

  最后,需要统筹考虑京籍学生和非京籍学生升学考试利益。

  国务院办公厅《意见》提出“保障当地高考录取比例不因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当地高考而受到影响”,但由于教育资源供给能力的客观限制和现行高考招生体制的束缚,同时,增加高校招生计划、提供借考服务等工作还需要国家主管部委的统筹协调以及人口流出地省市的协调配合,如何有效平衡京籍学生和非京籍学生的升学利益,难度很大。

  2

  为何要设置过渡期?

  配套制度综合设计需时间

  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说,由于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是一项综合改革和系统工程,必须进行综合配套的制度设计。必须在进一步完善本市进城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居住、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综合因素,明确其随迁子女在京参加升学考试的家长资格条件和先后顺序。

  上述负责人说,即使不考虑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所带来的新的入学需求,仅按照“十一五”期间我市常住人口增长速度预测分析,到2020年,本市小学阶段需要新增学位30万个,初中阶段需要新增学位11.5万个;加上新政策实施后所带来的增量需求,北京教育资源的建设任务更加艰巨。

  最后,要确保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落地,特别是标准明确、条件审核、数据库管理与对接等方面的工作,需要教育、人力社保、住房建设、公安等多个部门的协作配合,这需要工作过程。

  3

  为何制定“异地高考”年限条件?

  防止出现“高考移民”

  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一是关于学生教育年限的规定。主要考虑本市初中和高中阶段教育均为3年,应当为接受完整的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的随迁子女提供选择在京参加升学考试机会。

  二是关于可以在京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的随迁子女家长社保和职业年限的规定。基于随迁子女3年教育年限的规定,确定了可以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的学生家长应当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和在京连续3年有合法稳定职业,3年的年限要求与学生教育年限对应。

  三是关于可以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的随迁子女家长社保和职业年限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后,取得北京市高中阶段学籍,3年后可以参加北京市高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相应地,对家长参加社保和稳定职业的年限就从3年延长至6年。

  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调整的出发点是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升学考试服务,需要对家长的社保和职业的年限严格要求,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出现“高考移民”,扰乱教育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新京报]

北京市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方案出台

自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出台后,北京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流管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委、市人口计生委、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等部门密切合作,就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居住、社保和随迁子女就学情况展开了深入调查,广泛听取了高校、中小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等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网络媒体和接待上访等方式,充分了解各方面的社情民意,结合北京实际进行了认真研究,明确提出了北京市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近期措施,最终形成了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并正式发布。

作为首都的北京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问题。据统计,2012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非京户籍学生41.9万人,约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40.9%,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学习的比例达到74.7%。市级财政每年投入超过10亿元,用于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近年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也提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方案》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公平,把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作为保障和改进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摆上议事日程。坚持积极稳妥、整体推进,充分考虑北京市作为特大城市的人口、资源、环境和教育资源承载能力,整体规划未来北京市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逐步构建以常住人口为对象的社会管理体制和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坚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尽可能地通过不断增加教育资源来逐步缓解升学压力,努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北京市中考高考录取总体比例不受影响。

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不仅是一项教育改革,也是一项涉及就业、住房、社保、公共服务、人口管理等诸多方面的综合改革,更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北京市将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力,在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出台与之相挂钩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办法,并争取在2013年出台。

由于政策体制需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各有关工作需要准备和细化,北京市设置了新制度实施前的过渡期。为了方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先行出台一些措施缓解当前突出矛盾。包括:(一)自2013年起,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3年,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的,可以参加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其中来自农村的学生和学习涉农专业等符合相关规定的学生享有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学生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后,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二)自2014年起,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6年,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的,可以在北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学生从高等职业学校毕业后,可以参加优秀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推荐与考试录取。(三)自2014年起,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及合法稳定住所,其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的,可选择在京借考高考。北京市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经学生户籍所在省同意后为学生提供高考文化课在京借考服务,学生回户籍所在省参加高校招生录取。(四)凡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明,其随迁子女均可按照有关规定,和户籍学生同等待遇报名参加北京市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高等教育、开放大学的考试录取。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是一项涉及全局的重大公共服务政策,也是社会各方面高度关心的一件大事。为了共同推进这项工作,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转发《方案》的通知中,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县、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为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服务的要求。同时,这项工作的推进也需要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我们的共同目标是,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增加资源、完善政策,逐步构建以常住人口为对象的社会管理体制和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现北京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千龙网]

 

 

相关评论

广东:4年后具备条件考生可就地高考

  分三步四年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高考问题

  据新华社电 昨日,广东公布异地高考政策,根据城市承载能力,于2013年、2014年、2016年为三个时间节点,分步骤分层次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高考的问题,并同步要求各地市于2013年3月前出台异地中考政策,并于当年开始实施。

  广东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等部门经过数月调查摸底,多次征求各界意见,出台了广东异地高考方案。方案分三步实施:2013年起,在广东积分入户的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子女“零门槛”参加高考;

  2014年起,具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按国家规定在广东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中职学校具3年完整学籍的,可参加中职报考高职的考试,并与广东籍考生同等录取;

  2016年起,具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按国家规定在广东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参加中考且具3年完整高中学籍的,可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广东籍考生同等录取。

  对于不符合在广东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自2014年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可在广东借考,但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市)参加录取。

  方案同时要求,广东各地级以上市对在当地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根据当地城市资源承载能力,于2013年3月前制订随迁子女异地中考的实施办法,并于2013年开始实施。

  上海公布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方案

  上海:与《居住证》衔接

  据新华社电 昨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沪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公布,上海将于2014年实施与《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相衔接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沪升学考试的具体方案,届时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沪参加相应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

  方案明确,与《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相衔接,进城务工人员符合上海市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规定的基本要求并达到一定积分的,其子女可在上海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其子女在上海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完成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在上海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进城务工人员符合上海市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规定的基本要求的,其子女可在上海参加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的自主招生考试,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包括“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的专业教育;其子女在上海市参加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参加上海市普通高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其子女参加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并完成高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在上海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对不符合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待教育部出台相关文件规定、经学生户籍所在省、区、市同意后,可在上海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借考,由户籍所在省、区、市负责录取。

  据了解,上海自2002年起已实施人才引进居住证制度,持有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上海参加中、高考;上海从2008年开始中等职校开放招收随迁子女,随迁子女中职毕业时可以同沪籍中职学生一样参加上海市高职自主招生。2013年,上述政策仍将继续实施。与此同时,在2012年探索实验的基础上,2013年将正式推出随迁子女参与“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的自主招生。

  ■ 分析

  就随迁子女当地参加升学考试问题,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一半省没压力 “北上广”压力大

  新京报讯 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林蕙青表示,在落实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问题上,全国二分之一省份没有压力,三分之一省份有压力但不大,“北上广”压力大。

  教育部官员两次提出“北上广”压力大

  林蕙青表示,当前高等教育要在促进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方面积极作为,做好两项重点工作:一是更加着力促进弱势群体的入学机会公平,一个是更加着力维护好规则秩序公平。

  在提到“更加着力促进弱势群体的入学机会公平”部分,林蕙青提出了两方面内容,一个是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优质教育资源扶贫定向招生计划,一个是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工作。

  林蕙青表示,总体上看,在这个“备受社会关注”的问题上,二分之一省份无压力,三分之一省份有压力但不大,“北上广”压力大。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也曾表示,有关异地高考的问题的主要矛盾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

  北上广随迁子女人数多增速快

  安徽省即将在2013年实施“异地高考”方案,只要非徽籍考生有完整的三年学籍就可以在安徽参加高考,与安徽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条件。

  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和平透露说,2013年满足在安徽参加高考的非徽籍考生只有几百人,目前全省从高一到高三阶段的非户籍的学生总共有2000多人,“几百人相对于安徽几十万的考生,影响不是很大”。

  相比较而言,北上广的压力则要大得多。此前媒体报道的数据显示,2012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约50万,而上海市则超过了50万,广东则有339万。除了绝对数量大,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的递增速度则是更让北上广决策部门慎重的一个原因。

  部分省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方案进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等四部委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底前出台。截至昨日共有14省份(含北上广)正式出台相关方案。

  本版采写(除署名外)/新京报记者 郭少峰 邓琦

    [新京报]

 

 

相关评论

走出异地高考困局需加快高考改革

  这两年来,高校自主招生、推荐选拔方面也有不少探索,但是,与户籍挂钩的高考招生名额分配制度,始终没有触及。

  今天,是各地公布随迁子女就地升学考试方案的最后时限,就在昨日,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相继公布了各自的方案。

  综观各地的异地高考方案具体内容,有一定进步。一部分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获得了在当地考取本科、高职的权利,其他人即便不能在当地录取,也可以在当地借考,回原籍录取。当然,这还需要进一步的制度衔接,需要配套政策出台。

  不过,不出所料,各地的方案,尤其是“北上广”,并不能根本解决异地高考的问题。政策制定各方仍然深陷权利公平、利益博弈和民意争讼的困局之中。

  显然,这既不是国家乐意看到的,也不是地方政府所愿意面对的一种局面。改革过程中有各种不足是正常的,但是,如果一些改革措施社会效果不佳,就应该及时认识到这些不足,并让问题回归原点,从源头解决,而没有必要回避实质问题,老是在外围兜圈。

  现在,从教育部门到地方政府,从外来人员到本地居民之间,关于异地高考问题讨论很多,甚至也有尖锐的对立或冲突,异地高考似乎正在让越来越多的人,和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卷入进来。各方要走出当前的异地高考困局,还需不为浮云遮望眼,要刨根问底,需要从高考改革入手。

  异地高考是现行高考制度下的衍生问题。关于高考改革,《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这两年来,高校自主招生、推荐选拔方面也有不少探索,但是,与户籍挂钩的高考招生名额分配制度,始终没有触及。

  如果,高考改革按兵不动,高考招生录取制度仍然不能与户籍脱钩,寄希望于从地方突破,不但遭遇种种阻力,难有能够被大多数接受的方案,反而副作用加大。这不但让矛盾转移,甚至呈现矛盾扩大化的态势。

  从异地高考到高考改革,本质上事关教育公平,事关“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事关公民基本权利,这迫切需要高屋建瓴的顶层改革设计,需要从国家层面通盘考虑,整体推进。

  尽管,从权利平等、社会公平的大原则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高考权利没什么可争论的,但从现实中的种种阻力和舆论风波来看,当下不但民情非常复杂,而且社会也对此缺乏充分的共识。这恰恰需要在媒体、网络等公共舆论空间中,对此展开充分的讨论,让各方理性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真实想法。

  这其实没有什么敏感的。相对于现在的状况来说,理性而充分的讨论,不会让情势变得更差而只会产生正能量,有助于各个群体互相沟通、理解、说服,有助于形成改革共识,增强身份认同。由此,政府和民众才能一起找到可以接受的政策底线,以及现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新京报]

解决异地高考还需全国“一盘棋”

  异地高考,不光要有对地方政府的要求,还要有系统性的宏观配套支持政策。

  临近年终,全国已有多个省区市异地高考方案出炉。12月29日《中国经营报》披露,持上海《居住证》A证即国内人才引进类居住证的来沪务工人员,其子女将可以在沪参加中高考。不过,这一消息引起许多争议。

  实现异地高考,关乎教育公平,而“北上广”的方案出台为何比别的地方慢?两个字,太难!

  异地高考落地的难点,其实主要集中在地区财政的教育负担和高校招生资源的再分配问题。财政负担问题在《义务教育法》的统筹和国家“钱随人走”的大政策支持下,基本得到解决(实际上主要是由“北上广”当地财政担负了);而高校招生资源的调整恰恰又是中央有关部门没有明确、各级地方政府所不掌握的。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部都有跨地县市乡的高考,许多孩子也都不是在原户籍地参加高考,之所以这样的“异地”能行,是因为没有跨省(区、市),它不影响地方招生计划的总盘子,没有和当地孩子抢高校学位。从目前已出台的地方情况看,它们多属于非典型标本的地方,或是生源变化不大,或是生源的主要流出地、实行异地高考的实际受益方。

  反观“北上广”,它们是高考生源的主要流入地,也是赞成或反对异地高考民意的主要聚集地。北、上、广三地义务教育阶段的随迁子女分别有50万、40万、330万之众,占到了当地生源的四成以上。如果中央主管部门不作大的政策调整,而要求三地在现有的政策、指标环境下去解决异地高考问题,三地现有的招生指标将大为缩水,北上广籍生源的权益势必受到很大的影响(高校的选择几率、高考的录取率都将被严重稀释)。

  从另外一个层面说,假如国家的宏观政策不能配套,北上广也就不可能出台真正意义的异地高考方案。即使方案出了,我们也可以想象会是高门槛、象征性的,于实际效果将助益不大。更何况对于在此背景下可能诱发形成的移民潮,那更是三地都不可能承受的。

  高考制度的调整是个牵涉面非常宽泛、复杂的问题。高校招生比例的形成,是个历史的产物,确有很多不尽合理、公平的地方。但是,我们无需挥舞道德的大棒去拷问现在户籍地的学生,他们是现实的受益者,但他们自身肯定算不上是反对改革的利益既得者。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它必定要考虑到各方面民众的感受,这个时候的慎重,是必须的,也能得到社会广泛理解。

  异地高考,不光要有对地方政府的要求,还要有系统性的宏观配套支持政策。在目前的背景下,“北上广”是没法各自为政的。与其期待“北上广”拿出一个“不成熟”的方案,不如抓紧从顶层进行系统设计、积极稳妥推进。其实,大众迫切盼望的是全国“一盘棋”,出台一整套新的、符合实际的高考改革方案,而不仅仅是异地高考方案。

  □江南一木(学者)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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